據了解,《文化經紀人管理辦法》將涵蓋文化經紀的各個領域,其中包括接受文藝創作者、文藝表演者的委托所從事的文化經紀活動;從事文學作品、藝術品及其他文化產品的經紀活動;從事文藝表演、藝術品會展等文化項目的經紀活動以及其他文化經紀活動。
該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文化經紀人資格認定製度。凡是文化經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業務培訓並通過文化經紀人專業資格考試,才能取得從事文化經紀事務的資格。
事實上,早在2000年,北京市工商局與文化局就已開始對文化經紀人進行資格認定,規定隻有通過考核拿到資格證書後,才能成為合格的文化經紀人。從事經紀活動的從業人員不僅必須持有國家統一的《文化經紀資格證書》,而且須到工商部門辦理文化經紀人注冊登記後方可開展經紀活動。根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北京市文化局共同發布的《關於對本市文化經紀人員進行從業資格認定的通告》規定,凡在文化藝術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從事居間、行紀、代理等中介業務的人員均需通過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認定。其認定條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固定住所;具有大專(含)以上文化程度;申請經紀資格前連續三年以上無違法犯罪記錄;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從事文化經紀活動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一定的文化經紀專業知識。
文化經紀人不僅成為了得到法律認定的新型職業,而且有了標準化的“製造”方式,成為國內新設本科專業的招生項目。近期中國戲劇學院新設立的國際文化交流專業開始正式招生,該專業的實質是國內正規大學首開的文化經紀人本科專業。學院擬招收20名新生,實際報名的人數卻超過了100人。而北京大學招收文化經紀人研究生,更進一步地促進了文化經紀人的職業化、規範化。據悉,北京大學和文化部合作招收文化經紀人研究生,旨在培養掌握國內外文化藝術發展的新趨勢、新特點、具備現代管理觀念和實踐能力的高層次複合型的文化藝術管理和經營人才。學員大部分為來自中央、北京以及全國其他省市文化部門的骨幹和領導幹部,文藝界著名演員和文化公司經理人等。
業內人士認為,名牌學府對文化經紀人製定的培養目標,實際上可以作為現在國內職業文化經紀人的一個權威參照。它告訴我們,如果你想成為一名真正合格的文化經紀人,首先要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特別是在中國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方麵要具備深厚的功底。文化經紀人有別於其他類型的經紀人,自身必須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藝術造詣。中國戲劇學院在招考國際文化交流專業時,要求考生必須在音樂(民族)、美術(國畫)、表演三大類中具備一項專長。其次要具備非常出色、非常職業的商業頭腦。要對國際國內文化市場具有敏銳的觀察力,要了解國外的文化背景、文化需求和文化特色,熟悉市場規則和運作程序,這是文化經紀人必不可少的基本技能。再次要熟悉相關市場的法律法規。經過專業化訓練的文化經紀人,要學習國內外相關法律,比如演出市場管理規定、商標法、有關名譽權、著作權等。
看來,要想吃文化經紀人這一碗飯,還得下一番功夫不可。過去那種靠與明星的關係而從事文化經紀活動的好事,以後是越來越難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