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階段的中國,個人購房顯然還做不到這麼輕鬆,其原因除了我國的房地產市場目前還處於一個正在發展和逐步成熟的階段外,缺乏比較成熟和專業的房產經紀人為購房者提供專業的谘詢和服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雖然房產市場也有許多的中介公司,但經紀人與中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首先,經紀人與中介的立場不同,中介隻是起到中間人的作用,將雙方客戶聯係在一起並促成交易;而經紀人則站在委托客戶這邊,完全為委托客戶服務,與律師頗為相似。其次,責任不同,中介不對任何一方負責任,隻在出現問題時進行調解;而經紀人要對委托方負責,整個交易過程包括後期追蹤都會與委托方緊密合作,直至委托方滿意為止。現在一些人雖然打著房產經紀人的牌子,但實際上還是幹的中介的事情。一張桌子,幾把椅子,裝台電話,而後從報紙等媒體上找些信息,就掛出房地產經紀公司的招牌,從業人員既沒有經驗,也沒有取得相關資格。
在國外,由於房地產行業相對成熟,房產經紀人和律師一樣得到大家的尊重,從業資格考試甚至比律師還要嚴格。而在國內,目前的房產中介專業程度不高,會“銷售”的不缺,懂“營銷”的卻很少。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日益成熟,那些學曆高、精通專業的複合型房產經紀人才,日益變得奇貨可居。有報道稱,2003年,房產經紀人已取代網絡公司成為我國一些大中城市最紅的職業之一。2003年下半年度,僅上海市就有1.06萬人報考房產經紀人,而2002年同期,僅為2630人。雖然需要收取880元考試費用,並攜帶房產中介公司介紹信、營業執照正本等才能報名,但這仍不能擋住許多人想做房產經紀人的熱情。
經紀人協助購房者購買房產提供的是一係列專業化服務。通常,購房者對城市規劃不夠了解,難以預測房產未來,對市場信息了解不充分,選擇麵相對狹窄,使購房者無論是從投資還是自住等角度購房,都難以達到與預期一致的目的。
而購房經紀人都是有著豐富的房產知識、信息和經驗的專業人士,他們擁有房產售價信息數據庫,更加了解市場情況。對城市規劃、項目進展等有全麵的了解,能告訴購房者客觀的實際情況。通過認真的研究產品設計方案,使購房者能夠了解先進和落後產品的區別。在強大的數據庫的基礎上,為購房者預測升值潛力和租金水準,並能提供房產法律顧問服務,代表購房者與開發商談判,充分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我國從2002年底開始對房產經紀人實行執業資格認證。從業人員必須通過培訓和考核,取得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房產經紀人資格證書方可從事房產經紀業務,新注冊的房產中介公司也至少要有5個持證上崗的房地產經紀人,分支機構至少要有1個持證上崗的房地產經紀人才能開業。如果你想成為一名房產經紀人,考證是第一步。相關鏈接:客戶服務總監低調出場從某個角度來講,房地產糾紛是新競爭時代到來的標誌,而這個過程中,誰能提供優質服務,誰就能贏得未來。
觀察所有的投訴事件,除了某些發展商有欺詐、剛性承諾不兌現之外,還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發展商與購房者之間的溝通出了問題。一是負責與客戶溝通的部門、負責人級別不夠,與購房者溝通時不能完全代表公司立場、權威性不夠,購房者對其有疑慮、不信任。二是有些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沒有經過合法程序產生,甚至有的發展商阻攔選舉,因此所謂的“代表”也代表性不夠,致使業主對代表不信任。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最近,國內某城市房地產企業的高層組織架構中就出現了一種新興的高級職位:客戶服務總監(下稱“客服總監”)。
客服總監與營銷總監、財務總監、人事總監等職位平級,其工作內容就是與業主保持溝通、協商及提供優質服務。設立客服總監的依據是國際通行的“CRM客戶關係管理”。
發展商提供住宅的同時,更重要的是提供優質的服務,尤其是隨著業主入住,業主的日常需求和房屋本身都有不同的問題需要解決。房地產開發是一個連續性很長的過程,房子售出並不意味著結束。出現投訴時,如果能有具有親和力、應變力、溝通能力的客服總監帶著誠意和解決辦法與業主進行溝通、協商,可以避免事態的擴大,取得雙方都可接受的結果。
表麵看來,糾紛都是不可控製、偶發性的,其實偶然之中有必然性,必須要建立全新的服務體係以解決這個難題,設置“客服總監”就是一個可行的辦法。當然,我們不能寄希望於客服總監能徹底解決所有的糾紛,但是可以預期的是,具有相當級別的客服總監將能夠最大限度地促進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的有效溝通,實施有效服務,促進市場的進一步成熟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