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6章 裝甲救護車(1 / 1)

裝甲救護車設有製式擔架、醫療設備、醫療器材和藥品的輕型裝甲車輛。專用於野戰條件下救護和運送傷員。有履帶式和輪式兩種。

裝甲救護車戰鬥全重20噸,乘員2~3人,醫護人員1~2人。車內有救護艙,可容納臥於擔架的重傷員2~4人或坐姿傷員3~8人。艙內可進行包紮、固定、輸血、輸液等急救處置和外科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