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準占了我左邊桌子的三個男人是中東石油三巨頭呢。鄰桌發現了他的注視,明顯緊張起來。他舉了舉杯,親親熱熱地大聲打了聲招呼,表現得像個在上午就喝多了的人。他們瞪了他一眼,又轉頭自顧自交談。
有人要殺我。他接受了這個事實,就像呼吸一樣自然。實際上這使他感覺很興奮。目標不可能是這個女人,否則他們完全可以在她獨處時下手,而她“登陸”已經三天了, 在沒有任何保護的情況下四處亂逛。休假者們可不是能隨便碾死的小蟲子,暗殺者不會隨便冒多牽連另一個休假者的風險。或者那個女人“梅”非常重要,而我相對比隻是個一般人物。也許情況相反,而他們了解我們倆的底細。
無論如何,找出那個放冷槍者是必要的。他感到一種貫穿脊髓的興奮感,他也許可以提前知道謎底:他是誰? 而非等大腦裏那個外來的植入栓在三十天後自動降解。他一點兒都不喜歡自知失憶,並知道現在的“自我”將在一個月後被擦除,讓位給一個陌生人的境況。在明亮的白天討論這件事是不可思議的,但在深夜,他躺在床上,恐懼如潮水襲來:他是個隻能活三十天的人。載他回程的飛機必將墜毀,而他無處可逃。
如果能知道他原來的身份,狀況便不同了。他就可以將“他”的背景作為自己的背景來生活,一隻船得到了它的錨地。也許他能做出某種努力,使“那位自己”在恢複記憶時選擇將這段經曆保留下來。於是他能和原來的自我融合在一起,共同活下去,逃出這三十天的時間柵欄。
“你喜歡這種休假方式嗎? ”他問梅。昨夜她睡得很安穩。
“我不知道,我還沒開始體驗它呢。”她回答,伸直雙腿將腳插進沙子,晃動腳趾。他覺得她這副模樣像個小姑娘。
“那你怎麼會對這裏了解得那麼清楚。”
“有些規定。如果你選擇保留休假時間段裏的記憶,你就得對它們負責。法律意義上的,這些是寫在和Lethe 的合同裏的。第一次,我醒來後不記得任何事情了。第二次我自己雇了個攝影師,讓他跟蹤拍攝我休假時的行蹤。”她快速地掃了他一眼,“結果他用錄像帶勒索我。我的確做了些還是忘掉為好的事情。”她表情變得防備,他當然不會蠢到去問她那些事的具體內容。
“但,看到自己真的做過了,感覺居然很不錯。於是我又去Lethe 登記了一次。這次我帶了些文字資料提醒自己,免得幹傻事。”她歪著嘴角飛快地笑笑,“看來沒用。我第三天晚上還是去了忘憂島。”
如果你要記住,你就得對它們負責。他反推了一下,暗暗笑起來:這才是記憶休假的精華部分。同時理解了所謂“享受自由”真正的含義。
“給我帶些東西來。”他再次撥通導遊的電話,“要輕便的。”
對方聽上去毫無驚訝之感,說隻需半小時便給弄到手。
他舉起雙手,對著陽光仔細轉動著,感歎Lethe 那幫人想得真是太周到了。
連指紋都暫時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