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6章 九十六畏戰(1 / 1)

【原文】

凡與敵戰,軍中有畏怯者,鼓之不進,未聞金先退,須擇而殺之,以戒其眾。若三軍之上,人人皆懼,則不可加誅戳,重壯軍威。須假之以顏色,示以不畏,說以利害,喻以不死,則眾心自安。法曰:“執戮禁畏,大畏則勿殺戮,示之以顏色,告之以所生。”

《南史》(1):陳武帝(2)討王僧辯,先召文章與謀。時僧辯婿杜寵(3)據吳興,兵甚眾,武帝密令文帝速還長城,王柵備之。寵遣將杜泰乘虛掩至,將士相視失色,帝言笑自若,部分(4)益明,於是眾心乃定。

【注釋】

(1)《南史》:記載南北朝時期南朝宋、齊、梁、陳四朝代的曆史書,唐李延壽撰,80卷。

(2)陳武帝:即陳霸先。陳武帝討王僧辯之戰,發生在梁敬帝紹泰元年(公元555年)。

(3)杜寵:南朝梁將,王僧辯之婿。曾任揚州剌史等職,後為陳茜所殺。

(4)部分:部署、安排。

【譯文】

凡是對敵作戰,部隊裏有貪生怕死的、聽到鼓聲裹足不前的、鉦聲未響就急著撤退的,對情節嚴重者必須嚴格執行軍法,以達到殺一儆百之效。假若全軍人人皆懼戰,則不可妄加殺戮。必須和顏悅色開導,告以求生之道,講明利害關係,明確政策,這樣,軍心自然安定。兵書上說:“執法的目的是防止畏縮懼戰,假若人人懼怕執法就起不了作用,必須曉以大義,告知不會戰死的方法,才能穩固軍心。”

《南史》記載:武帝陳霸先進攻王僧辯,先召見文帝一起商定國家大計。當時王僧辯女婿杜寵據守吳興,兵力強盛。陳霸先密令文帝返回長安,設置木柵防範。不料,杜寵派部將杜泰乘虛偷襲,陳國將士大驚失色,可是文帝卻像平時一樣談笑自如,部署兵力嚴加防守,於是大家的情緒便迅速地安定下來了。

【心得】

本篇論述治軍必須嚴明的謀略思想。在對敵作戰中,對畏懼不前或臨陣脫逃的士卒,必須擇其甚者處以死刑,以收殺一儆百之效。但是,如果全軍普遍存在畏敵情緒,就不可單用殺戮的辦法。因為,殺不勝殺,多殺勢必削弱實力,挫傷軍威士氣。在此情況下,將帥要和顏悅色的做好開導工作,講明勇怯的利害關係,曉諭他們以求生的方法。這樣,部隊情緒自然就會安定。

在臨戰狀態下,對於嚴重畏敵怯戰的士兵,執行軍法是必要的。但是不可任意殺戒。基本上,士卒勇敢和不怕死的精神,是靠平時嚴格的教育訓練培養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