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走出來的是個大概有80歲的老太婆,淩天翔很是納悶。連豫泯是在共和國土生土長的,不是僑民,也不是外籍華人,這老太婆不會是他的奶奶,或者是曾奶奶吧。
“王太婆的兒子是我們發展的一個諜報人員。”連豫泯看了淩天翔一眼,拉緊了身上的毛毯,“兩年前,她兒子出了事,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都沒有救回來。後來,是我安排她的孫子離開美國的。”
“你在美國呆過?”淩天翔拿出了香煙。
連豫泯點了點頭。“不是太久,隻呆了兩年,然後就被調走了。前幾年遭到襲擊後,fbi的反情報工作加強了很多,我們大部分人員都是輪換在各個地區執行任務的,一般也就在美國呆2到3年的時間。”
淩天翔沒有開口,就算他不是真正的間諜,他也知道這種頻繁的調動是資源上的極大浪費。任何一名間諜要熟悉一個國家的情況都需要花上好幾年的時間,如果2到3年就調換一次的話,那麼很多間諜根本就沒有掌握情況,然後就被調走了,情報搜集工作將非常困難,更別說發展下線。
這時候,王太婆拿著一套衣褲,一雙很陳舊,但是擦得很亮的皮鞋走了進來,放下後,她又默默離開了。
“喪子後,王太婆就很少說話,也很少與其他人交流。”連豫泯一邊說著,一邊穿上了衣服,“靠著美國政府的一點救濟金,以及我們秘密提供的一點經費生活,日子也不算困難,隻是性格很孤僻。”
淩天翔表示了理解,這麼大把年紀了,白發人送黑發人,打擊肯定很大。另外,王太婆給連豫泯的那套衣服很有可能就是她兒子的遺物,或者是她孫子離開時留下來的,因為衣服小了一號,連豫泯勉強能夠穿上,鞋子也剛好合適。
“我們就在這裏躲幾天。”連豫泯站起來拉了下短了幾厘米的褲子,“cia不會明目張膽的搜捕我們,應該會用別的理由動用fbi與警察,畢竟cia不負責國內安全事務。過幾天,警察就會鬆懈下來,到時候,我們再離開舊金山。”
“那我們怎麼離開美國?”
“我會安排。”連豫泯又坐了下來,“現在海關與港口的檢查肯定很嚴密,而且我們不可能從舊金山出發。”
淩天翔對這個答複並不滿意。
“這麼說吧,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隻能用偷渡的手段離開美國。”連豫泯拿起了香煙,“至少美國的情報部門沒有掌握所有的偷渡線路,不然每年也不會有那麼多的人偷渡來到美國了。”
淩天翔點了點頭,示意連豫泯繼續說下去。
“還有一條線路。”連豫泯笑著搖了搖頭,然後避開了淩天翔的目光。“我們南下去墨西哥,越過美墨邊境是離開美國的最快途徑,到了墨西哥,我們再想辦法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