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節 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的質量檢測(1 / 3)

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的質量檢測,關係到商品儲運的安全性與可靠性。雖然,作為承載容器的成品紙箱,其檢測具有最重要的意義,但作為瓦楞紙箱半成品的瓦楞紙板質量的檢測,亦不可忽視,因為這是瓦楞紙箱質量的基礎。

國外對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的質量檢測都有一係列的檢測標準。例如美國的TAPPI標準(常用的有TAPPI T410、TAPPI T411、TAPPI T807、TAPPI T410、TAPPI T42、TAPPI T804、TAPPI T811、TAPPI T808、TAPPI T821、TAPPI T803等),北歐的SCAN標準,日本的JIS標準等。而對瓦楞紙箱的結構要求,有些國家也有嚴格的規定。

我國針對包裝出口商品和內銷商品質量要求上的不同,在執行標準上分為三種。

一是國家專門為出口商品包裝用的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定的質量標準。如GB 5033—1985《出口產品包裝用瓦楞紙箱》和GB 5034—1985《出口產品包裝用瓦楞紙板》。

二是為出口商品和內銷商品以及低廉商品包裝用的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分為一類二類和三類標準分別執行:一類為出口及貴重物品的運輸包裝;二類為內銷產品的運輸包裝;三類為短途和低廉商品的運輸包裝。其標準有GB 6543—1986《瓦楞紙箱》和GB 6545~6548—1998《瓦楞紙板及其測定方法》。

三是依照《商檢法》和《商檢法實施細則》,國家出入境檢測檢疫局專門為出口商品包裝製定的檢測行業標準,如SN/TO 262—1993《出口商品運輸包裝瓦楞紙箱檢測規程》。另外為了配合瓦楞紙箱的外觀質量檢測,國家技術監督局又製定了GB 190—1990《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和GB 191—1990《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在我國目前對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的質量檢測中,國家每年一度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係依照GB 6543—1986《瓦楞紙箱》和GB 6544~6548—1998《瓦楞紙板及其測定方法》。而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和使用包裝容器的部門,因倉儲運輸等造成包裝使用質量而進行的仲裁檢測,則按雙方提出的條件對照國家相應的標準進行。出口商品的包裝則按照國家出入境檢測檢疫局製定的行業標準執行。國家出入境檢測檢疫局執行的SN/TO 262—1993《出口商品運輸包裝瓦楞紙箱檢測規程》,基本引用了國家標準中對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的技術要求、檢測項目、抽樣與檢測方法。下麵簡要介紹瓦楞紙板和瓦楞紙箱的檢測項目和檢測方法。

一、瓦楞紙板的質量檢測

(一)瓦楞原紙與箱紙板的環壓強度(RCT,或稱邊緣壓縮強度)

把寬12.7mm、長152.4mm的瓦楞原紙或箱紙板圍成環形,然後測定其抗壓能力,便得到紙或紙板的環壓強度。環壓強度是在壓縮強度試驗儀上測定的。目前使用的壓縮強度儀有兩種,一種是機械式壓縮儀,其主體是一個剛性框架,框架中部裝有一塊彈簧板,彈簧板上安放著下壓板,彈簧板下有千分表,千分表的測量杆向上與測量杆相接觸。上壓板是一塊與傳動係統相連的加壓板,可上下移動,測試時可均勻地向下施壓。試樣安放在上下壓板之間的試樣座裏。另一種是電子式壓縮儀,與機械式壓縮儀的區別在於測力元件為壓力傳感器,記錄儀表為數字麵板表。

短距壓縮試驗法測定邊緣壓縮強度,是瑞典林產品實驗室開發的。它將一個12.7mm或15mm的長條用夾子緊緊夾住,在一個很窄(0.7mm)的間距下進行壓縮,並測定出邊緣壓縮強度。它與環壓強度有很好的對應關係,但短距壓縮可更好的預報邊緣壓縮性,特別是對較薄的紙板;因為它更接近於真實的壓縮強度。

(二)瓦楞原紙與箱紙板的吸水性

芯紙的吸收性對控製粘接工藝很重要。國外一般是做水滴試驗,即測定吸收一滴水的時間。按TAPPI T819法測定吸收性是測定水滴滲入試樣的時間,或當將試樣漂浮在一盤水的表麵時試樣濕潤的時間。

國外箱紙板防水性最常用的方法是Cobb試驗。將一個圓形框壓到試樣表麵上,封閉的測試麵積為100cm2。將50mL水倒入盤中,保持預置時間通常為2.5min或10min。在到達此時間之前,倒掉多餘的水,撤去邊框,並吸去試樣的水分。測定前後的重量差即為吸水量(每平方米克數)。

(三)瓦楞紙板的邊壓強度(ECT)

將瓦楞紙板試樣置於壓縮試驗儀的兩個壓板之間,並使試樣的瓦楞方向垂直於壓縮試驗儀的壓板,然後對試樣施壓,直至試樣壓潰為止。瓦楞紙板的邊壓強度即為試樣壓潰前所承受的最大壓力值,以N/m表示。國標GB/T 6546—1998中規定了瓦楞紙板邊壓強度的測定法。

瓦楞紙板的邊壓強度基本取決於箱紙板和瓦楞原紙的環壓強度,且與瓦楞類型有關。可用下式估計邊壓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