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了些感悟,感覺自己才會寫小說了。
在寫樹魔之前看過很多的所謂的新手寫手寫作指南寶典的帖子,雖然個個引經據典說得很是漂亮,可是看完後卻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收獲。
很多的新手寫手包括我可能一直在困惑著該到底該怎麼寫小說。直到昨天晚上我才徹底明白了。寫一本小說就像是做生意,廠家或者經銷商要推出一件產品的時候需要在放出來的前期狠勁地做廣告,爭取勾起消費者的興趣,而最後將商品發售的時候,也算是一個高潮了。
這就是伏筆。
包括一個店麵,需要不斷地進一些更新的東西吸引別人,這就需要一件商品還在熱賣的時候就要為下一件即將推出的做廣告。這樣的不斷輪回才能保持一家店麵,一本書旺盛的生命力。
所謂的百年老店的東西,不做變更的話,除去了經典那些,其它的遲早要被淘汰,這是到底跟風不跟風以及一個作者到底要不要改變一下文風的問題。
寫了醜神我才知道自己的確好高騖遠了,我不是老豬,寫不出紫川……
找到最切合自己的位置,這才是最主要的。也許以後自己會改變,不過現在還是寫自己最擅長的輕鬆類玄幻作品。
感覺自己越來越囉嗦了,這本書都快成為博客了……
最後說一下,今天是星期天了,本書還有48個精華沒領,大家一個人發個幾個帖子,我來加精,不能浪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