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開我的CD機和音響設備,放上披頭士的一張精選集,音箱裏傳來《Hey jude》那首歌。我有近七個月的時間沒有再聽它們了,但音樂響起的一刹那,我渾身一顫,我還是無法拒絕它們的魅力,就像一個生理正常卻又固執純潔的男性無法拒絕性感女郎那樣。
我拍去一個大紙箱上的灰塵,重新麵對我的一百零三張搖滾CD唱片,它們代表了那些曾經伴隨我的或偉大或獨特但都充滿魅力的樂隊和歌手,它們是我的一個症結,並且擾亂了我畢業後的正常生活。它們不是給了我音樂家的夢想,或是當唱片行老板的打算(幹這個非得餓死),而是許許多多雜亂無章沒有脈絡的生活態度。或者用夏侯傑的話,稱那全是“思想”。
狗屁!我已經抗拒了它們三年,塵封了它們七個月!尤其是這半年,我生活得很好,工資增加,並開始有餘款。顯然,我已經適應了眼前的一切(我的胃也是),並且一位我頗有好感的姑娘降臨在我身邊(但她有眾多追求者,是不是處女也不一定),除了我還不知道她接不接受我以外,一切進展都很順利。
這能說明什麼?這說明我的生活已經走上正軌,正朝著成家立業的光榮之路奮勇前行,我不會讓家人失望,並會在不久的將來先買房,再買車,然後讓懷裏的孩子笑給父母看。
Remember to let her under your skin
Then you'll begin to make it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
音樂仍舊在一旁固執地響著,我想我該關掉它,停止胡思亂想,躺下睡覺。
夏侯傑不是男主角,他沒有魅力讓我、讓其他人躺在床上拿出當年的合影懷念一番,然後第二天一早紛紛跑到樓頂上耍酷般地點點頭,說:“我承認我很落魄,但我們開始吧。”沒有,壓根兒沒有這種能力。我敢打保票。
但我扭頭看了那些合影(這他媽不能怪我,它們就貼在牆上),除了沈飛一臉濃密的絡腮胡外每個人都很嫩,麵對鏡頭的那一刻都心懷鬼胎,以至於在陽光的照射下每個人臉上都掛著淫笑,在風的吹拂下,人們的頭發被吹亂,這淫笑就蕩漾開了,故而顯得就很****。因為給我們照這張像的人是校花(上天垂憐,校花在我們班),她是因為每個人都要爭著和她挨在一起照相而被擠出去當了攝影師。於是,這張照片乍看之下一片燦爛,透著幸福、祥和以及無限向往,而我們的校花也永遠成了“我們的”,而不是“他的”或“我的”。她很聰明,把自己置身於照片之外,即使最缺乏想象力的人一看到這張照片也會想到她陽光下溫柔可人的容顏。
我沒有想到有幾個人竟然看了其他一些照片!那些照片與女人無關,但充滿了邪惡、恐怖和幼稚。其內容大致分為三種:半裸、****和一點式,還有些類別可忽略,隻是少量的幾張人體彩繪。關鍵是,我不知道它們該屬於以上******哪一類。那些照片出自一個變態的攝影愛好者之手(現在居然成了變態的職業攝影師),拍攝於許多個醉酒之夜或夢醒時分。從這一點看,他倒是具有等待和把握時機的攝影天賦。
當他們旁敲側擊地向我描述話題之外的這些照片的時候,我承認我被打動了。不是被拍攝者的藝術呈現力打動,而是被他們既幼稚且衝動的激情打動——三年了,居然還都一個熊樣!
我看了看坐在我麵前吐沫亂飛的三個人,再不動聲色地看了一下我自己——這難道就是在夏侯傑主導下即將成形的“球隊”嗎!?假如我看過《古蘭經》,我會把其中最慷慨激昂的句子大聲念出來,最好用阿拉伯語,並且最虔誠地祈求真主寬恕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