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總之崔珩既覺得人家說得錯了,林代不會像流美人,反而心裏一寬。對林代之出京,也不是那麼遺憾了。

要說遺憾,隻有“世上果然沒有第二個她啊” 這樣的一種感慨。不算太嚴重。他已經習慣了,可以帶著這樣的感慨活下去的。就像輕微的鼻炎,一開始是煩,後來習慣了也好,也不算太影響生活,甚至生出一種溫存來。就像多年的老友。

崔珩輕輕揮一揮衣袖,把蝶笑花賜給七王爺。

七王爺忙跪著稟:“皇兄明鑒,我跟蝶老板真是手帕交!我倒不在乎收留他。他外頭還有別的人呢,我不好拘著他。”

崔珩眉一皺,方要罵他,七王爺已經蹬鼻子上臉道:“皇兄真要賞,把唐靜軒賞了我吧。”

後來周蘭芝不敢置信的問:“皇上就這樣賞了?”

七王爺點頭道:“嗯。”

“我教你的說法你都沒用?”

“嗯。”

“皇上也沒有追究?!”

“嗯。”

“……真是我太自作聰明了。我這些小伎倆哪裏配到皇上跟前呢?還是你好,憨人有憨福。”周蘭芝道。似乎很欣慰,眼裏有受驚的痕跡,似一場雪痕。

七王爺沒有給自己圓謊,擺明了磕磕碰碰的給崔珩看,崔珩也不追問,分明是故意放人情給七王爺。

還有多少地方,崔珩是故意放恩的?

七王爺是難得糊塗,崔珩難道比七王爺還糊塗?有多少時候是知道了底細,看人憨厚不編話騙他,於是他也就故意不問,好全了場子上的體麵?

周蘭芝現在還能安穩呆在七王爺內府裏,崔珩也沒有問,是真的不知道?還是抬抬手過去了?

甚至——這高抬貴手,動機真是為了弟弟好嗎?

或者還有一種可能:其實任七王爺被克死了,崔珩也無所謂。但如果問破了,兄弟情深這場戲過不了關,所以索性不問?

周蘭芝想得越深,越替七王爺冷。似一場突不破的深雪。

她握緊七王爺的手。

雖然沒能力給他滿園春色,但至少在雪裏,他的手不是孤單的了。

七王爺安慰她:“沒事。”

他這一生,長袖善舞,險中求生,倒也求出一些真正的親情來。隻要不突破那道底線——這有條件的親情,到底也是親情。他想,沒事的。

而唐家一黨,全都被處斬了。錦城唐門一支,名義上,也統統抄斬。這還要跪謝皇上仁慈,不連瓜蔓——實在為著唐家這些年聯姻甚廣,真要連蔓兒追究起來,京中豪門大戶怕都要受傷,連皇姓子嗣怕都得受連累了,所以不如高姿態,殺的隻是:與謀者、與謀者三代內直係血親、與謀者仆役、同與謀者共炊之人……呃,好吧,這殺得其實已經不少了。但還不夠,另有與謀者五服之內親未在誅殺之列者、與謀者之師、與謀者之門生、與謀者換契誼友,皆流放。

這個株連範圍也不小了。錦城福家與唐家一表三千裏,嚴格數來恰出了五服,故未入監,但隻怕上頭手一鬆,畢竟能把他們劃進去,故惶惶不可終日,想著認了個大皇妃當女兒,還安心些,由此更感激謝小橫——至於其他被劃進去的人家,豈非更哀聲連連?其中自有地位比福家高多了、其實也是忠於皇上的人家,更悲鳴冤泣,皇恩體恤及此,故又特別降仁旨:準聽贖而****。

具體操作方式,首先,針對的是被株連者,隻是被株連的那些人。倘若與謀者,不管直接還是間接與謀,都不在仁旨贖赦之列。

其次,贖銀價碼是死罪萬金、流罪千金,不能由罪人直接上交,須有官職在身者、抑或獲頒孝廉等官方正式旌表者,且定居京都的,為罪人上交,並詳述罪人實在忠於朝廷、忠於皇上的種種情狀,經有司核案無誤,名字報經禦前,禦筆親批,這才準了,罪人便交由代交贖金者為奴,由其主人負責監管,若膽敢離開京都、或再有作奸犯科,與前罪並發,不得再贖再赦。像福三娘,就靠這一項而逃出生天。

有皇家血統的而不幸受株連的,譬如先帝的先帝的先帝的第某皇子生的第某女生的第某子,不幸娶了某唐家謀士的某叔叔的某兒子的某姨媽的某女兒,那謀士算與謀者,那第某子一般在五服之內要流放,皇家看著不雅,都由禦用的寺、廟統一出麵,向皇帝討赦筆,贖了下來,出家人無有奴婢之論,男歸寺、女歸廟,總之剃度了修行,著其感恩向善,也不失體麵。

唐靜軒的問題在於,他是唐家直係長孫,就算未直接與謀,按規矩也放脫不得,正所謂斬草須除根呢!外頭人聽來,他都是被斬了,哪曉得他是悄沒聲兒的被帶到了七王爺的府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