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岸上試兵刃(1 / 2)

原來大雁群居,住在水中的灘地上,若有獵人要靠近,它們立刻就發現了。而這時候的鳥槍,威力又沒有大到可以隔著這麼遠的水麵把鳥打死的地步,就有聰明人想了個捉鳥的法子,帶隻小狗來,讓小狗在岸上跑。大雁哪怕睡覺的時候,都專門有哨兵的。那哨兵先看見有動靜,警覺起來,再看看,隻是一隻狗,而且也就瞎跑,威脅不到他們,就放了心。

那獵人卻在石後丟肉出來給狗。若是條件不好,舍不得丟許多肉,就拿雜麵和了肉碎,揉成小丸子丟出來,狗也愛,撲過去搶食。獵人左丟一個、右丟一個,狗就左邊撲、右邊撲。

大雁離得遠了,隻見那隻狗左右歡騰,不由得起了好奇心:喲,這是怎麼回事兒呀?

要說大雁真是好奇心很盛的動物。有好奇心,是智商的體現。大雁智商不低,從它們會組隊飛行、休息時能有哨兵,就體現出來了。但智商跟人比起來還是不夠高,反而容易丟性命。

十次有九次,好奇的哨兵會下水遊過來,看看到底怎麼一回事。等它們遊近了岸,獵人就甩出網子,把它們網住了。

這次,哨兵下水的聲響,還驚動了別的幾隻大雁。最後一共有五隻大雁過來。數目多了,網子不夠大,沒有把它們全都網住,還有兩隻大雁振翅逃走。就見石後發出槍響,把其中一隻打下來了。

用的是鳥槍。

當時的槍,質量很差,射程短,準頭差,還容易炸膛,重新填充非常耗時。作戰時候是指望不上的。也就打獵時還能用用,還不是什麼時候都能用得上。打鳥兒能試試,鳥兒太小隻、飛得太快,就不行了。像雀子那種小機靈鬼兒,就不如用彈弓的合適。不如怎麼有句話留下來叫“明珠彈雀”呢?

雲劍看石後的人能打下一隻大雁,就已經覺得這人手藝不錯。正看時,另一隻大雁也掉下來了。

原來那槍彈並不是一顆彈丸。若是泥燒的彈丸吧,在火藥發射的過程中容易炸碎。如果是顆石子、鐵塊吧,太沉了,發射出去準頭更差。所以這槍裝的是“散砂彈”,用的鐵砂,射出去是一大片。槍手先是瞄準一隻大雁,打下來了,另一隻大雁翅膀也被鐵砂掃到,先飛了一下,到底飛不高,又落了下來。

雲劍與雲詩相視,調了個眼色,就叫船家靠岸去。

那獵人收了獵物、叫上狗,都要走了,聽得水裏舟中有人喚他。

這舟靠近過來時,獵人早已看到了,先就擔心這舟把大雁都驚跑了,豈不討厭。幸虧這舟識趣,並沒有靠很近,等他打得了雁,舟反而又靠近了。獵人想著,怕是什麼城裏人,要來看個野趣兒。他這次打雁,是自己要用的,並不發賣,懶得兜搭城裏大爺,就裝作看不見,抬腿要走,誰知人家揚聲喚他,他隻好站住了,看那舟上的公子,卻是好相貌,不但生得高大,而且雙眉如劍,眼眸之深邃、鼻梁之英挺,更是不必說,再加上那衣著、那仆婢的排場,看著來曆不凡。他不覺聲音都客氣得多:“敢問公子爺,有什麼吩咐?”

雲劍就讚他槍法不錯。

他慚愧道:都是莊主教導得好。如今他用的是散彈,這才打著了,有什麼值得誇的呢?

雲劍就問他莊主是哪裏?

他答道:原是魯莊主。後來天下大亂,魯莊主也走了,如今下落不明。他們莊客也四散了。

雲劍問他姓字,他答是姓薛,草人無有字號,就單名一個白字。雲劍再問他是否在這裏專門打大雁的?薛白忍不住笑了,回稟公子爺知道,單靠打雁,哪能糊口呢?有時閑了,帶著做做。這次麼,則是有個緣故的——他要成親了,照規矩要來個“奠雁”,經常也就買個鴨子湊數完了。他想著自己反正能打,水裏又有雁,就來捉一對兒送嶽丈家去。

說著,他臉都紅起來了,又是有點害臊,又是歡喜。

雲劍也替他道喜,又說要送個禮物隨喜。薛白連忙推辭,道是萍水相逢,怎好生受。雲劍道:“偌大天地,就著我們萍水相逢,又正逢著你喜事,我又正好有東西,怎知不是老天特意要叫你收這東西的?再推辭,反而矯情了。”便叫萬典有拿出來,是個繡囊,裏頭裝了個玉麒麟,還有珠子與彩線。雲劍道愧:“本該穿個流蘇纓子的,一時來不及,隻好煩尊堂打上了。”

薛白道:“令堂已經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