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西方文明的產生(19)(1 / 3)

普通語義黨派認為,人的思想根本不能反映現實。他們的主要根據是: (1)認識必先根據感覺,但感覺是因人而異的:對同一物,不同的人可有不同感覺,因而它隻是“感官接受外界世界的符號”;(2)認識必須運用抽象思維,而抽象思維的本性是對經驗事物(感覺)的背離和歪曲。切斯提出了認識的“五級抽象”;感官給對象以符號(感覺)是第一級抽象,理性給符號以名稱是第二級抽象,把各種名稱任意聯結成為判斷是第三級抽象,把各種判斷任意聯結成為推理是第四級抽象,從一連串推理中任意得出結論是第五級抽象,等等。總之,思維的抽象不是認識事物的深入,而是對事實的背離。因而他們的最終結論是:“名稱不是事物,事物是沒有名稱並不可言說的。”

那麼語詞的意義是從哪裏來的呢?他們的回答是人們任意捏造的。在他們看來,一些抽象名詞,特別是那些有關哲學和社會的基本概念,都是人們憑空捏造,因而是沒有意義的。如切斯說:“現實中並沒有與‘正義’、‘民主’、‘法西斯主義’、‘資本主義’相當的東西……它們都是語言進入我們頭腦中捏造出來的,並通過語言都使它們實物化了。”因而他說:“即使你使用最高倍的顯微鏡,也不能發現它們。”

普通語義學派認為資本主義社會的許多矛盾和弊端,都是人們濫用語言的結果。他們說:“經濟危機”是不存在的,隻是由於“人們隨便地製造了這個名稱”,從而引起了人們的“心理恐懼”;“‘失業’不是事物,而隻是一個詞,你根本無法證明它是否實際存在”;等等。

因此,要根除社會的種種矛盾和弊端,他們認為,不是社會的製度的變革,而是語言的變革,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廣泛宣傳“普通語義學”。切斯說:“如果能大力普及語義學知識,使人人都認識到語言傳達可能造成的誤解,那麼像法西斯主義與共產主義之間的戰爭之類災禍就不會再發生了。”因此,柯日布斯基稱他的語義不是唯一“安定神經係統的科學”。切斯則把普通語義學的出現,視為產業革命後的又一場大革命。

法蘭克福學派

法蘭克福學派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發源於德國法蘭市的法蘭克福大學,第二次世界大戰初轉移到美國,並在那裏開始流行,戰後在西德複興,60年代末、70年代初,隨著西方“新左派”有運動的發展,廣泛流行於資本主義世界。它的創始人是德國的霍克海默爾,主要成員有阿多爾諾、弗羅姆、馬爾庫斯、哈貝馬斯、施密特、韋默爾、奧菲等人。其代表性著作有阿多爾諾的《否定的辯證法》,馬爾庫斯的《理性與革命》、《愛欲與文明》,哈貝馬斯的《“意識形態”是技術和科學》等。

法蘭克福學派內部有左翼和右翼之分,其主張互有差異,但基本論點是相同的。大體說來,包括唯心主義的人本主義、主觀“辯證法”以及它的“社會批判理論”。

法蘭克福學派的基本哲學觀點是唯心主義的人本主義。它的一些重要成員的人本主義思想是與弗洛伊德主義密切聯係的。弗洛伊德主義是心理學中的一種學說,它認為,人天生有一種純粹與物質無關的“下意識”,即欲望的衝動,其核心是性欲的衝動,它受著後天的道德、宗教等約束;而每個人的自我意識,就是對這種欲望衝動與社會意識衝突的調節;並認為,開發社會文明都是對衝動的抑製,它是產生各種社會弊害的根源。法蘭克福學派有的一些成員認為,馬克思主義對社會現象的分析有“片麵性”:過分強調了人的經濟與政治因素,忽略了人的心理因素——欲望衝動的滿足,因而主張必須用弗洛伊德主義,使馬克思主義人本主義化。為此有人稱這種理論為“弗洛伊德主義的馬克思主義”。

法蘭克福學派宣揚主觀“辯證法”。它認為,辯證法不存在於自然界,因為自然界裏沒有矛盾,它隻是一種純粹心理的東西,即個人內心欲望衝動與社會意識相衝突的產物。

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批判理論”的主要內容是:革命主要不是生產關係或社會製度的變革,而是“心理的變革”,人的解放,歸根到底不是經濟和政治的解放,而是“人性的解放”,即欲望衝動的解放。因此,他們所追求的理想社會——“社會主義”,是“自由和自發性”的社會,即能無約束地尋求和完全地滿足愛欲和快感的社會。

他們認為,阻礙這利理想社會實現的是抑製個人欲望衝動的“社會意識”,並把社會文化和包括在“社會意識”之中,說“文化……本質上是對幸福的壓製”,“科學技術……是對人的統治”等等。他們對於當前資本主義社會的許多弊病作了揭發和批判:個人的自由、創造性和天性受到了嚴重損害摧殘和壓製,人變成了“機器”,人與人的關係變成了“機械的”關係等等。但是他們把這些災難和罪惡,歸源於社會文化和科學技術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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