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音樂:回回音樂的母體基因
談到回族音樂,人們不免會聯想到那回蕩在連綿群山中的“花兒”。那麼,“花兒”究竟是回族所獨有的呢,還是漢、回、東鄉、撒拉、土等多民族共有的?是僅寧夏山區才有“花兒”呢,還是西北甘、青、寧、新諸省區都有“花兒”?回族除與其他民族共同占有“花兒”外,有沒有自己獨特性格的“花兒”?除“花兒”外,伊斯蘭音樂對回族音樂的形成和發展有何影響?中國回族伊斯蘭教有沒有音樂?其音樂特征是什麼?帶著這些問題,我們進行了相關考查,反複學習,加之對回族音樂不斷創作實踐,逐步對回族音樂的風格,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對把握回族音樂的創作,有了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和目標。下麵我們從中國回族的現狀,回族的本源,回族的遷徙,回族的形成,回族音樂的形態,回族音樂的主體走向等方麵談談我們對回族音樂的理解以及今後將以什麼樣的思路去把握回族音樂的風格而進行回族音樂創作,談點看法。
回族是我國56個民族中分布最廣的民族,散居全國各地,據1990年統計,全國回族共有九百九十二萬八千四百餘人,其中以寧夏、甘肅、青海以及河北、河南、山東、雲南、新疆等省區較多。分布特點是“大分散,小集中”,往往與漢、維、蒙等民族雜居。全國有一個回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外稱“伊斯蘭省”,全區有回族一百八十七萬三千多人,占全國回族總人口的17.1%,主要聚居在涇源、同心、海原、吳忠、西吉、靈武、固原、平羅等縣市。兩個自治州(新疆昌吉、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六個自治縣(河北省孟村、大廠,青海省門源、化隆,甘肅省張家川,新疆焉耆回族自治縣)。五個和其他民族聯合的自治縣(貴州省威寧彝、回、苗自治縣,青海省大通回、土自治縣,民和回、土自治縣;雲南沙甸回、彝自治縣,巍山彝、回自治縣)。
回族和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其他少數民族一樣,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的繁榮作出過應有的貢獻。回族音樂文化也是我國燦爛輝煌的民族音樂文化寶庫中的一部分。回族音樂的流布與回族在我國的分布狀況及居住特點密切關聯。一般說來,回族相對集中的地方,其宗教色彩、語言特點、風俗習慣明顯,其音樂文化受其他民族的影響較小,所呈現的形態也較為獨具。回族相對分散或與其他民族雜處,則呈現的同化現象比較突出。
回族作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個少數民族,它的先民來自中東和西亞伊斯蘭國家。這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紀的唐代。當時,唐太宗對西突厥的鬥爭使中國唐朝的政治勢力越過蔥嶺,達到了黑海東岸,包括錫爾河以北的西突厥十姓遊牧地區,錫爾河流域的塔什幹與費爾幹納地區,澤拉善河流域的撒馬爾罕與布哈拉地區、阿姆河中上遊及其以南今阿富汗直到波斯東境。從公元658年時起,中亞地區諸國便納入了中國唐朝版圖,成為唐朝的附屬國。唐朝統一西域後,在經濟貿易方麵,是很繁榮的,東西交通得以貫通。海上交通據阿拉伯人蘇萊曼《東遊記》說,唐時中國海船特別巨大,波斯灣風浪險惡,隻有中國船能夠航行無阻。阿拉伯東來貨物,都要裝在中國船裏。當時中國船稱雄海上,也就意味著中國對外通商的繁盛。陸陸交通上,出西京安遠門,西到涼州(河西節度使駐地,今甘肅武威),再西到西域諸屬國凡一萬二千裏,沿路有驛,供行人酒肉。在意識形態上采取兼收並蓄的開放政策,促使各國文化交流更加頻繁。交流融合的結果,不僅使西域文化注入了中原文化,同時也創造了舉世聞名的大唐文化。這種經濟文化的交流,不論是何種形式,規模大小,都有或多或少的人流入中國,從事各種職業,其中也不乏信仰伊斯蘭教的大食人和波斯人。
據延河在《回族音樂概論》中談:公元7世紀的唐代,由於疆域的擴大和對外政策的開放,曾大量吸收融彙了我國少數民族音樂及國外音樂。當時唐王朝與波斯薩珊王朝交往甚密,由中亞前來我國的商人、學者、工匠,也帶來了中亞的樂舞。這種樂舞曾風靡於唐代的上層社會,成為唐代宮廷所備的十種外國音樂的一種,中亞的樂器也通過“絲綢之路”傳入我國,像蘇爾奈、奈伊、庫布斯、德西馬琴等,對我國民族樂器嗩呐、管子、胡撥、揚琴等樂器的形成、改造和發展起到過一定的作用。
盛唐時期,也是穆罕默德創建的伊斯蘭教由興起到興盛的時期。穆罕默德在《古蘭經》裏給信徒們發出了“學習,雖遠在中國,亦當求之”的訓示。
穆罕默德於公元629年率兵攻取麥加,公元631年統一阿拉伯半島,建立了西臨大西洋,東靠中國邊陲的大食帝國。橫貫東西大陸的“絲綢之路”和南中國海到波斯灣的“香料之路”,把中國和阿拉伯國家聯係起來。
公元651年(唐永徽二年),奉穆罕默德的繼承者第三任哈裏發歐斯曼之命,前來中國的第一個阿拉伯使團到達唐朝都城長安。使者會見了唐高宗,並且介紹了大食帝國的情況和伊斯蘭教的教義。史學界一般以這一年作為伊斯蘭教傳入中國的標誌。其後,中國與阿拉伯世界的經濟文化聯係密切,大批阿拉伯、波斯地區的穆斯林商人移居中國,並且建立了具有“政教合一”性質的蕃坊組織,既是在華的大食人的社會管理機構,又是穆斯林的宗教組織。不少阿拉伯、波斯人幾世留居中國,逐漸“華化”,成為最早的一批中國穆斯林。他們建立了永久性的宗教建築清真寺,如廣州的懷聖寺,泉州的聖友寺,揚州的仙鶴寺,杭州的鳳凰寺等,成為伊斯蘭教早期傳入中國的見證。這期間,伊斯蘭教也開始傳入新疆的和田、喀什、阿克蘇、庫車一帶。
13世紀初葉,成吉思汗西征(1219年)到旭烈兀攻陷巴格達(1258年),蒙古軍征服了蔥嶺以西、黑海以東地區。那裏的中亞細亞各族人民,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東遷,編入“探馬赤軍”。在甘肅、寧夏、河南、山東、雲南和河北一帶“屯聚牧養”。他們每到一地便在那裏建造清真寺,圍清真寺居住,生兒育女,按阿拉伯風俗習慣生活。
元朝政權建立以後,啟用色目人。信仰伊斯蘭教的維吾爾人,回回人等皆屬受重用之列,伊斯蘭音樂文化通過他們傳入內地,對中原的音樂文化產生了一定影響。一些回回人不但在政治、軍事、經濟方麵頗有建樹,而且在回族音樂文化的建設和發展方麵也起到了積極作用。
明代近三百年中“探馬赤軍”解體,回回定居下來逐步形成了以農為主的民族共同體。據史書記載,明代在陝西關中、甘肅河州、平涼、寧夏靈州、固原等縣,已形成回回的主要聚居區,在雲南、華北等地及運河兩岸,還發展了不少聚居點。
由上可見,中國回族的形成,主要是遷徙而來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在與中國漢族、維吾爾族、蒙古族等相處交融過程中,逐漸形成發展為一個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少數民族。他們在遷徙、形成發展的過程中,必然要帶來原居地的音樂文化。因此也必然會造成音樂文化上的交流和融合。這種交流和融合,一方麵可能滋生許多音樂上新的變體,另一方麵,可能失去原有音樂的部分體質及其他一些特征,但原有民族的音樂文化卻不會消於一旦,它會以“改頭換麵”的形式存活於新的民族中。正如匈牙利音樂家柯達伊所說:“是時光抹掉了匈牙利人臉上東方人的特征,卻在心靈深處流出了旋律,即便是活的古代東方。”這說明作為一個民族的音樂文化,縱使千變萬化,總會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原有母體的基因。就回族音樂而言,這種母體基因,應當表現為伊斯蘭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