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元前754年至公元395年羅馬王政時期以迄到西羅馬帝國這一段曆史時期,古羅馬帝國、中國兩漢王朝(前206年—公元220年)與印度孔雀王朝(前約324年—前約185年)和貴霜帝國(公元約45年—約300年)相繼躍上曆史舞台。其間,尤其是紀元前後全球性的造神運動,使基督教、佛教以及中國的儒學一躍而起,成為專製文化的主宰和實際操作者。這些文化主宰出之以神學意誌,進而操縱話語權力,將其投射進文化價值網絡,改變了是時的文化取向和文化範型,使之淪為神學的婢女、經學的附庸,並因此而深刻地影響了東西文化各自的操作智慧,左右著文化以及文論意義之生成與言說方式的形成。自此以降,扭曲的文化範型將文化意義導向曲折生成,“依經立義”成為普遍的言說與操作手段,文化創造也轉而成為神學與經學要義的附會與複製。世界從此因為自身的價值信仰和文化選擇而步入一個由至尊之“神”控攝一切的文化意義的曲折演繹時期。
毋須置疑,文化意義的生成演繹有賴於文化範型的確立,而所謂“範型”就其一般的理解是指“一個學術共同體共有精神信念和研究傳統,以及在此基礎之上所形成的理論模式和規則體係。”要而言之,文化範型應包括四個要素:精神信念、研究傳統、理論模式和規則體係。其本質是一個文化共同體的共享價值。據此以觀紀元前後這場全球性的“神攝”文化演變潮流,可知神學信仰已成為共識,附麗神權或王權已成傳統,理論模式是“依經立義”,更有一整套較為完備的意義生成與言說規則體係,因此,文化範型已然確立,並就此賦予這個時代獨有而內在文化品質。
1.儒學“依經立義”意義生成方式
隨著大一統文化共同體的逐漸形成,漢朝的共享價值體係或曰文化範型也最終得以確立,其主要原因是由於儒學獨尊成為共同的文化信念、由於儒家經典的確立而形成理論模式,更由於今古文經學的分野以及儒家經典詮釋與應用傳統的成熟而形成“依經立義”式的操作規則體係,並由此派生而出傳衍文化各個層麵的儒家意義生成方式,為儒學話語的神學與經學化從而成為控攝一切的主流話語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所謂“意義的生成方式”實際具有闡釋學意義,旨在依托文化元典,通過元典意義要素及其結構的整合,達至當下意義的新質生成。儒家“依經立義”說強調以儒家元典為背景,要求“稽之舊章,合之經傳”,既要做到“持之有故”,又須追求“言之有理”,無論“故”“理”都必須是“法度之政、經義所載”,實為“經義”通過“稽考”與“附合”在漢代大一統文化專製之下一種扭曲的新質生成,也是漢代儒生基於自身文化經典抽繹而出的一種扭曲的文化認知與言說方式。
“依經立義”說源出於東漢王逸《楚辭章名序》。在總結有漢一代三百餘年的屈騷之爭時,王逸指出:“夫《離騷》之文,依托五經以立義焉。”屈騷“依經立義”既然是一種意義生成方式,或許也借此反映了屈原本人的文化經驗和言說方式,但王逸對《楚辭》章句實施文化整容所憑借的操作手段同樣也具有這一特質。
毫無疑問,“經義”作為文化元質被漢朝上下援以為據而廣泛引用,旨在挾國家法典之“神”威強化大一統文化專製。用文統之權威賦予政統以至高無上的地位,達到鞏固大漢統治的目的。政統使儒學定於一尊成為法典,文統又以道統援引經義,使政統因法典的確認而享有君權;文統使政統聖化,政統使文統經化,而經學的泛濫又正是“依經立義”模式得以形成的曆史依據。西漢初年,由於武帝與董仲舒的鼓吹,經過經典的確認與經學體製化的形成,儒學傲視百家成為治國之“法”、人倫之“常”,從此朝野上下經學彌漫,政治文化皆為左右。朝廷一麵置五經博士,始立官學、弘揚儒術,一麵下詔“依經立義”,實施以經義為理論支撐的文化專製。是時,大凡朝廷詔令與群臣奏章,皆援引經義以為國法倫常之根據,一時竟出現了以《禹貢》治河、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決獄、以《詩》三百零五篇作諫書的“盛舉”。以董仲舒為首的今文經學家強調抉發六經經文之“微言大義”,用以安邦治國,特別講學“師法”,專精《春秋公羊傳》,力倡“大一統”之精義,使儒學的經學化日益盛行,逐漸走上了方術化與讖緯化的道路。
應該說,儒學的經學化所產生的經學效應除通過方術化與宗教讖緯而對王權政統的聖化起過推波助瀾的作用以外,也通過漢朝曆代經師的“經典”詮釋而對“依經立義”之意義生成模式的確立產生過深刻的影響。在這方麵,劉向、劉歆父子功不可沒,當占壯舉功莫屬。隨著經學的日益興盛,“依經立義”亦逐漸定型,成為漢代經師重要的意義生成模式,為經學話語的實際操作提供了質感很強的規則體係。因循這條理路,漢儒對《五經》頂禮膜拜,元典聖化與神化的結果遂使“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成為一種普遍的崇拜心理。可以說,揚雄諸說“皆合經術”,即使是評說楚辭,也以為“體同詩雅”,堪與五經並舉,因此而今當世以及後世文論注入了繁多的經義因子,使中國古代文論從此發展出豐滿的經學肌理,在佇足於文學殿堂時總要對往古聖賢及其經義寄予天然的眷顧。比如劉勰《文心雕龍》分設《原道》、《征聖》、《宗經》三篇,即顯然是步揚雄後塵。或許是出於經學相沿的曆史認同,其《辨騷》篇則明確提出:“《離騷》之文,依經立義。”在列舉劉安、班固、王逸諸說之後,又進一步認為:“及漢宣嗟歎,以為皆合經術;揚雄諷味,亦言體同詩雅:四家舉以方經,而孟堅謂不合傳。”似乎與前賢一樣仍然在“依經立義”的框架內走著意義生成既有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