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許汝霖家訓(1 / 3)

[撰主簡介]

許汝霖(生卒年不詳),字時庵,清海寧(今浙江省海寧縣)人。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進士,二十九年任江南學政,四十年任工部右侍郎,四十一年任禮部左侍郎,次年改任右侍郎,四十八年任禮部尚書,五十年回歸故裏,設館授學。

序篇

[原文]

竊聞學貴治生,誼先敦本,維風厲行,寧儉毋奢。方今物力惟艱,人情不古,竟紛華於日用,動輒逾閑,勉追報於所生,事多違禮,習而不返,長此安窮?不揣迂疏,謬抒臆見,黜浮崇雅。敢雲率俗於淳龐,慎始慮終,聊欲飭躬於軌物。爰陳數則,用質同心。

——節錄自《德星堂家訂》

[譯文]

我聽說學習貴在治理自身,合宜的道德行為要先抓住根本,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要雷厲風行。寧可節儉,不要奢侈。當今物力艱難,人情不如從前,在生活日用方麵爭逐繁華富麗,動不動就好逸惡勞,盡力追求生活上的享受,許多事情違背了禮儀,習慣形成了很難糾正,長期這樣,什麼時候能結束呢?我不考慮自己的迂腐和粗疏,提出自己不成熟的主張,廢除浮華崇尚高雅。我不敢說能將民俗帶到淳樸的地方去,但反複慎重地思量,姑且想要在道德規範和禮節方麵整治自身,才陳述這些,與誌同道合者商討。

[評析]

作者針對當時社會上人們追逐榮華富貴、貪圖生活享受、違背倫理道德和禮儀的不良現象,提出了從整治自身做起,抓住日常生活中的基本事物來挽救時風的主張。實際上是交代了訂立家訓的原因及目的。

一、宴會篇

[原文]

酒以合歡,豈容亂德!燕以洽禮,寧事浮文?乃風俗日漓,而奢侈倍甚。簋則大缶舊瓷,務矜富麗;菜則山珍海錯,更極新奇。一席之設,產費中人;竟日之需,瓶罄半載。不惟暴殄,兼至傷殘。嚐與諸同事公訂:如宴當事,賀新婚,偶然之舉,品仍十二。除此之外,俱遵五簋,繼以八碟,魚、肉、雞、鴨,隨地而產者,方列於筵。燕窩、魚翅之類,概從禁絕。桃、李、菱、藕,隨時而具者,方陳於席。閩、廣、川、黔之味,悉在屏除。如此省約,何等便安!若客欲留寓,盤桓數日,午則二簋一湯,夜則三菜斤酒。跟隨服役者,酒飯之外,勿煩再犒。

——節錄自《德星堂家訂》

[譯文]

酒是用來歡聚時喝的,怎能容忍擾亂德行!宴席是用來相互協調道德規範的,難道是供人誇誇其談的場所嗎?風俗日益衰敗,奢侈逾加嚴重。酒具是火瓦器和古瓷器,追求豪華富麗;菜是山珍海味,更加新奇。設置一桌酒席,耗費了中產之家一年的收入;一天的需要,使得人家酒壺空了一大半。這不隻是糟蹋了食物,還甚至於傷害了自己的身體。我曾與各位同事一起訂立規矩:比如宴請當權者,比如祝賀新婚,偶然舉行,菜隻上十二種。除這以外,都隻吃五簋,隨後上菜八碟。魚、肉、雞、鴨一類,屬於本地產的,才擺到宴席上來。燕窩、魚翅一類珍貴食物,一概禁絕。桃、李、菱、藕一類,如有現成的才放到席上。福建、廣東、四川、貴州的風味,全都要排除。這樣節省儉約,是何等方便安然!如果客人要留宿,逗留幾天,那麼中午兩碗飯菜一個湯,晚上三個菜加酒一斤。隨從人員,除了喝酒吃飯以外,不需額外犒勞。

[評析]

本篇主要是針對當時大吃大喝、鋪張浪費之風而在宴會方麵訂立的家規,在吃喝方麵,倡導節省儉約的風氣。現代社會一些熱衷於吃喝的人讀了此文,有何感想呢?

二、衣服篇

[原文]

衣服之章,等威有別。寒暄之節,南北攸殊。然而流風易溺,積習難回。居官者,章身不惜夫重價;服賈者,耀富亦羨乎輕裘。朱邸高朋,冠裳濟濟;青油幕客,裘馬翩翩。習以相沿,歸而不改。每見貴豪遊子,返溫和之地,雖暖如寒。致令當後少年,睹燦麗之陳,趨新忘故,金貂玉鼠,南服偏多,白狸青,炎鄉不少,偶焉寓目,輒為驚心。亦思仆隸細人,衣逾紳士,優伶賤役,服擬公侯,適滋醜耳,又何慕焉?吾輩既已讀書,自當毅然變俗。舊衣楚楚,素履可欽。補被蕭蕭,高風足式。傳前人之清白,不墜家聲;貽後嗣以廉隅,永遵世德。撫躬自較,所得孰多?

——節錄自《德星堂家訂》

[譯文]

衣服的質料與式樣,等級莊重有區別。冬夏的季節,南方和北方就明顯不同,然而流行的風氣變得嚴重,長期積累的習俗難以改變。當官的人,穿衣服不惜花大價錢;商人穿衣服,顯示富有也羨慕輕便的毛皮衣服。富貴人家的高貴朋友,衣服和帽子都很好看;油頭粉麵的幕客,穿著毛皮衣服騎在馬上風度翩翩。習俗相承,終究不改。常常看見富貴豪門遠遊而歸的子弟,回到了溫暖的家鄉,雖然天氣暖和,但他仍然穿著寒冷季節時穿的衣服。致使一些有錢的少年,見到自身燦麗衣服已經舊了,就喜新厭舊,追趕時髦,金貂玉鼠的衣服,在南方也偏多;白狸青的服裝,在炎熱的地方也不少。偶爾展現在眼前,總是讓人觸目驚心。再想想仆人、家奴等下人衣服的規格超過了紳士;戲子和差役,服裝模擬公侯,這才是醜陋的啊,又有什麼好羨慕的呢?我們這些人已經成為讀書人,自然應當毅然改變風俗。雖穿舊衣舊鞋,但美觀大方的精神風貌值得人們欽佩。用包袱裹著的衣被發白了,但高風亮節足以為人楷模。繼承前人的清白,不損害家族的名聲;留給後代人以端方不苟的行為和品性,永遠遵守世代留傳的公德。親自比較一下,看看得到的東西哪一個多呢?

[評析]

許汝霖認為服裝要適合自己的地位、職業特點,也要符合氣候、地域的變化。脫離實際追求華貴、時髦,這是醜陋的。而樸素、整潔的“舊衣”、“素履”、“補被”照樣美觀大方,體現了清廉、樸素的作風。

三、嫁娶篇

[原文]

倫莫重於婚姻,禮尤嚴於嫁娶。古人擇配,惟卜家聲;今則不問門楣,專求貴顯。因之真假難究,亦且晤對不倫。婦或反唇,婿且抗色,嫌滋妯娌,釁啟弟昆……種種不祥,莫可殫述。若既門戶相當,原欲情文式協,而女家未嫁之先,徒爭賄幣,男家既娶之後,又責妝奩,彼此相尤,真可浩歎!亦思古垂六禮,文公家訓,合而為三,可知事貴適宜,何煩縟節!但求冗問名,原無浮費。而請期納聘,每有繁文,因與一、二同誌,再三酌定。如職居四民,產僅百畝,聘金不過十二,綢緞亦止數端,上之六十、八十,量增亦可。下則十金、八金,遞減無妨。度力隨分,彼此俱安。而親迎之頃,舟車鼓樂,儀從執事,一切從簡,總勿徇時。乃近來婦家,或於扶輪奠雁之外,縱仆攔門,拉婿拜轎,此破落戶之陋規,亦鄉小人之鄙習。可駭可嗟,亟宜痛戒。若夫女家嫁贈,貧富雖殊,而荊布可風,總宜儉約。縱有厚資,不妨助以田產,資以生息,使之為久遠之謀。切勿多隨臧獲,厚飾金珠,徒炫耀於目前,致蕭條於日後。至於宗親世胄,豐儉自有遵裁,贈遺豈敢定限?但求有典有則,可法可傳。則所裨於風俗固厚,所貽於兒女亦多矣。不揣葑菲,敢獻芻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