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在《論語·雍也》中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意思是說:“懂得它的人,不如愛好它的人;愛好它的人,又不如以它為樂的人。”
學習有三種境界:一種是知之,一種是好之,一種是樂之。知之是知道它,但並不認為它好。好之是愛好這東西,但還不是以此為樂。樂之是以此為樂。在這裏,孔子肯定了興趣在人的學習生活中的重要性,正如愛因斯坦所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興趣是指人們對某些事物產生的心理上的愛好和追求的傾向。在實踐中,興趣對人的活動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人們一旦對某些事物產生興趣,就會充分發揮自己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去學習和掌握它。人們隻有對所學的東西感興趣,才會想學、愛學,才能學好,並能運用到社會實踐當中。興趣對學習有著神奇的內驅動作用,能變無效為有效,化低效為高效。相反,沒有絲毫興趣的強製性學習,將會扼殺人們探求知識的欲望。
有關興趣對一個人的影響,在《論語·述而》中有這樣的記載: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孔子在齊國聽到了《韶》樂,有很長時間嚐不出肉的滋味,他說,“想不到《韶》樂的美達到了這樣迷人的地步。”
孔子對音樂很有研究,音樂鑒賞能力也很強,他聽了《韶》樂以後,在很長時間內品嚐不出肉的滋味,這當然是一種誇張的說法,但他欣賞古樂已經到了癡迷的程度,一方麵說明了他在音樂方麵的高深造詣,另一方麵也說明了他對音樂的癡迷程度。
知之好之,不如樂之,學習如此,工作也是如此。當你以工作為樂時,你的工作效率是最高的,你也是最享受的,你也就能獲得更大的成功。
有一天,烈日高照,一個人從一個建築工地路過,看見一群汗流浹背的工人正在搬磚。
他走過去問第一個人:“你在幹什麼呢”?那個人沒好氣地告訴他:“你睜那麼大的眼睛沒看見啊?我不是在搬磚嗎?養家糊口,混口飯吃!”
他又用同樣的問題去問第二個人,第二個人的態度比第一個人要平和很多,他先把手裏的磚碼齊,看了看說:“我在砌牆啊!”
後來,他又去問第三個人。這個人臉上一直有一種祥和的神采,他把手裏的磚放下,抬頭擦了一把汗,很驕傲地說:“我在蓋一座教堂啊……”
事實上,這三個工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但是他們給出來的解讀卻是不同的:第一種人對所做的事情毫無興趣,隻把它看作是生活強加的一份苦役,關注的是當下的辛苦。第二種人知道要對得起崗位,對得起薪水,這就是孔子所說的“器”的境界。作為“器”的存在,他合格了,這也跟我們時下很多人的心態相同。第三種人對教堂有著濃厚的興趣,他知道,他每搬一塊磚都通往一座教堂,通往一座理想的聖殿,他邁出的每一步、灑下的每一滴汗水都是有價值的。由於他所做的事情符合自己的理想和興趣,因此他達到了“樂之”的境界。
要熱愛自己的工作,其關鍵在於,你要看到你所做的事情的意義和價值。而你對所從事工作的意義和價值的判斷,與你的興趣息息相關。一份工作如果不是你感興趣的,對你來說它的新鮮度隻能保持幾個月,甚至隻有幾周。不幸的是,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的工作是自己感興趣的呢?也許我們的工作很辛苦,如果我們隻是抱怨,那我們就會感到很苦惱,進而憎恨這個工作,並進而影響到你日常生活中的精神狀態。當我們實在無法忍受,最終遠離這個工作而踏上新的工作崗位時就會發現,工作依然那麼辛苦,我們的苦惱依然沒有消除。
我們所能做的對策就是:在工作中培養興趣,尋求樂趣,並在樂趣中幹好工作。當別人對我們的敬業精神表示尊重,當我們完成一件艱巨的任務後,心中充滿了成就感,這時,我們還會苦惱嗎?
在工作中一個人的心態是很重要的。心中充滿了快樂和幸福,那麼你的人生將是快樂和幸福的。如果你的心中充滿消極的因素,那麼你將很難走出心中的囚籠。因此,在我們工作的同時,讓自己快樂起來,主動去發現那些工作中的樂趣,達到“樂之”的境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