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
2月1日夜,毛澤東給在中共中央宣傳部工作的陳伯達寫信,就他所寫的《墨子哲學思想》一文發表看法。他說:“《墨子哲學思想》看了,這是你的一大功勞,在中國找出赫拉克利特來了。有幾點個別的意見,寫在另紙,用供參考,不過是望文生義的感想,沒有研究的根據的。”毛澤東“寫在另紙”的意見,全文如下:
(一)題目
似改為“古代辯證唯物論大家——墨子的哲學思想”或“墨子的唯物哲學”較好。
(二)事物的實不止屬性。還有其最根本的質,質與屬性不可分,但有區別的,一物的某些屬性可以除去,而其物不變,由於所以為其物的質尚存。“誌氣”,誌似指事物之質,不變的東西(在一物範圍內),氣似指量及屬性,變動的東西。
(三)“君子不能從行為中分出什麼是仁什麼是不仁”,這句話的意思應是:君子做起事來卻隻知做不仁的事,不知做仁的事,似更明白些。
(四)說因果性的一段,似乎可以說同時即是必然性與偶然性的關係。“物之所以然”是必然性,這必然性的表現形態則是偶然性。必然性的一切表現形態都是偶然性,都用偶然性表現。因此,“沒有這部分的原因就一定不會有十月十日的武昌起義”是對的,但辛亥革命的必然性(大故)必定因另一偶然性(小故)而爆發,並經過無數偶然性(小故)而完成,也許成為十月十一日的漢陽起義,或某月某日的某地起義。“不是在那最恰當的時機爆發起來就不一定成為燎原之火”是對的,但也必定會在另一最恰當的時機爆發起來而成為燎原之火。
(五)中庸問題
墨家的“欲正權利,惡正權害”、“兩而無偏”、“正而不可搖”,與儒家的“執兩用中”、“擇乎中庸服膺勿失”、“中立不倚”、“至死不變”是一個意思,都是肯定質的安定性,為此質的安定性而作兩條戰線鬥爭,反對過與不及。這裏有幾點意見:(1)是在作兩條戰線鬥爭,用兩條戰線鬥爭的方法來規定相對的質。(2)儒墨兩家話說得不同,意思是一樣,墨家沒有特別發展的地方。(3)“正”是質的觀念,與儒家之“中”(不偏之謂中)同。“權”不是質的觀念,是規定此質區別異質的方法,與儒家“執兩用中”之“執”同。“欲”之“正”是“利”,使與害區別。“惡”之“正”是“害”,使與利區別而不相混。“權者兩而無偏”,應解作規定事物一定的質不使向左右偏(不使向異質偏),但這句話並不及“過猶不及”之明白恰當,不必說它“是過猶不及之發展”。(4)至於說“兩而無偏,恰是墨子看到一個質之含有不同的兩方麵,不向任何一方麵偏向,這才是正,才真正合乎那個質”,則甚不妥,這把墨家說成折衷論了。一個質有兩方麵,但在一個過程中的質有一方麵是主要的,是相對安定的,必須要有所偏,必須偏於這方麵,所謂一定的質,或一個質,就是指的這方麵,這就是質,否則否定了質。所以墨說“無偏”是不要向左與右的異質偏,不是不要向一個質的兩方麵之一方麵偏(其實這不是偏,恰是正),如果墨家是唯物辯證論的話,便應作如此解。
(六)“半,端”問題
墨子這段,特別是胡適的解釋,不能證明質的轉變問題,這似是說有限與無限問題。
[附注]“欲正權利,惡正權害”,見《墨子·經上》:“欲正權利,且惡正權寄。”
“兩而無偏”,見《墨子·經說上》:“仗者,兩而勿偏。”
“正而不可搖”,見《墨子·經下》:“正而不可擔。”孫詒讓《墨子閑詁》中說,“擔”當作“播”。
“執兩用中”,見《禮記·中庸》:“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
“擇乎中庸服庸勿失”,見《禮記·中庸》:“子曰:‘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中立不倚”、“至死不變”,見《劄記·中庸》:“君子和而不流,強哉矯;中立而不倚,強哉矯;國有道。不變塞焉,強哉矯;國無道,至死不變。強哉矯。”
2月20日夜,毛澤東寫信給當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宣傳部部長的張聞天,就陳伯達的《孔子哲學》一文發表自己的看法。信的內容如下:
伯達同誌的《孔子哲學》我曾經看過一次(沒有細看),覺得是好的,今因你的囑咐再看一遍,仍覺大體上是好的,惟有幾點可商榷之處開在下麵,請加斟酌,並與伯達同誌商量一番。我對孔子的東西毫無研究,下列意見是從伯達文章望文生義地說出來的,不敢自信為正確的意見。
(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作為哲學的整個綱領來說是觀念論,伯達的指出是對的;但如果作為哲學的部分,即作為實踐論來說則是對的,這和“沒有正確理論就沒有正確實踐”的意思差不多。如果孔子在“名不正”上麵加了一句:“實不明則名不正”,而孔子又是真正承認實為根本的話,那孔子就不是觀念論了,然而事實上不是如此,所以孔子的體係是觀念論,但作為片麵真理則是對的,一切觀念論都有其片麵真理,孔子也是一樣。此點似宜在文中指出,以免讀者誤認“名不正言不順”而“事”也可“成”。“正名”的工作,不但孔子,我們也在做,孔子是正封建秩序之名,我們是正革命秩序之名,孔子是名為主,我們則是實為主,分別就在這裏。又觀念論哲學有一個長處,就是強調主觀能動性。孔子正是這樣,所以能引起人的注意與擁護。機械唯物論不能克服觀念論,重要原因之一就在於它忽視主觀能動性,我們對孔子的這方麵的長處應該說到。
(二)“家庭中父與子的關係,反映了社會中君與臣的關係”,不如倒過來說:“社會中(說國家中似較妥當)君與臣的關係,反映了家庭中父與子的關係”。事實上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的國家發生以前,家庭是先發生的,原始共產社會末期氏族社會中的家長製,是後來國家形成的先驅,所以是“移孝作忠”而不是移忠作孝。一切國家(政治)都是經濟之集中的表現,而在封建國家裏家庭則正是當時小生產經濟之基本單元,如伯達所說的“基本細胞”,封建國家為了適應它們的集中(封建主義的集中)而出現。
(三)中庸問題
伯達的解釋是對的。但是不足的。“過猶不及”是兩條戰線鬥爭的方法,是重要思想方法之一。一切哲學,一切思想,一切日常生活,都要作兩條戰線鬥爭,去肯定事物與概念的相對安定的質。“一定的質含有一定的量”(不如說“一定的質被包含於一定的量之中”),是對的,但重要的是從事物的量上去找出並確定那一定的質,為之設立界限,使之區別於其它異質,作兩條戰線鬥爭的目的在此。文中最好引《中庸》上麵“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及“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更加明確地解釋了中庸的意義。朱熹在“舜其大知”一節注道:“兩端謂眾論不同之極致,蓋凡物皆有兩端,如大小厚薄之類。於善之中又執其兩端而度量以取中,然後用之,則其擇之審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權度精切不差,何以與此?此知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這個注解大體是對的,但“兩端”不應單訓為“眾論不同之極致”,而應說明即是指的“過”與“不及”。“過”的即是“左”的東西,“不及”的即是右的東西。依照現在我們的觀點說來,過與不及乃指一定事物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當其發展到一定狀態時,應從量的關係上找出與確定其一定的質,這就是“中”或“中庸”,或“時中”。說這個事物已經不是這種狀態而進到別種狀態了,這就是別一種質,就是“過”或“左”傾了。說這個事物還停止在原來狀態並無發展,這是老的事物,是概念停滯,是守舊頑固,是右傾,是“不及”。孔子的中庸觀念沒有這種發展的思想,乃是排斥異端樹立己說的意思為多,然而是從量上去找出與確定質而反對“左”右傾則是無疑的。這個思想的確如伯達所說是孔子的一大發現,一大功績,是哲學的重要範疇,值得很好地解釋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