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決定
一、決定的概述
1.決定的概念
決定是一種重要的指揮性和約束性公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或企事業單位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都用“決定”。決定作為一種經常使用的下行公文文種,其應用範圍相當廣泛。它既可用於宣布黨和國家在某一時期、某一方麵采取的重大行動決策,對某一領域或某一方麵的工作作出政策性或法規性的規定,也可以用於宣告重要事項或對某一問題處理的結果,還可用於為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安排具體工作,作出機構設置及人事安排,它在加強領導、統一行動、提高經濟效益上,起著重大的作用。
2.決定的分類
根據內容、性質的不同,決定可以分為法規政策性決定、宣告事項性決定、獎懲性決定、任免性決定等。
法規政策性決定是對某一領域或某一方麵工作作出政策性或規範性規定的決定。
宣告事項性決定是宣布某一重大問題處理結果,或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安排的決定。
獎懲性決定是對有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個人進行表彰獎勵,或對釀成重大責任事故及其他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作出懲戒處理的決定。
任免性決定是對機構設置和人事任免作出安排的決定。
此外,按決定的作用,可將其分為指揮性決定和知照性決定;按決定的內容,又可以分為重要問題決定和重大行動決定等。
二、決定的寫作技巧
1.決定的結構、內容和寫法
決定一般由首部和正文兩部分組成,正文寫完,即行結束。但有的決定將簽發時間寫在文末,作為尾部的項目內容。
(1)首部
包括標題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
①標題
決定的標題一般采取公文標題的常規模式,即發文機關+主要內容+文種的寫法。如決定係會議通過或批準的,要用全標題,並在標題下寫明什麼日期,經什麼會議通過或批準,用圓括弧括入。
②成文時間
指發布決定的時間。有的在標題正上方注明成文的年、月、日,也有的用括號注明該決定在什麼時間、經什麼會議通過等內容。
最新財會文書寫作技法與範例
(2)正文
決定正文的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
開頭一般是寫發布決定的背景、根據、目的、意義。如果是批準某一文件的決定,則寫明批準對象的名稱;如果是表彰、懲戒性的決定,開頭部分則要敘述基本事實,也就是先進事跡或事故情況,篇幅要比一般決定長一些。
主體寫決定事項。用於指揮工作的決定,這部分要提出工作任務、措施、方案、要求等,內容複雜時要用小標題或條款顯示出層次來;用於批準事項的決定,這部分要表達批準意見,如有必要,還可對批準此事項的根據和意義予以闡述;用於表彰或懲戒的決定,這部分要寫明表彰決定和項目,或處分決定、處罰方法。
決定的內容比較單純,一般采取一段式,不分條項。內容稍複雜一些的,決定事項較多的,可以分條列出,以求醒目,利於執行。決定的緣由與決定的事項之間,用“為此……決定”、“現決定”轉接並領起下文。重大決策的決定,由於內容豐富,涉及麵廣,政策性強,要按照內容安排篇章結構。
2.撰寫決定應注意的問題
(1)要做好調查研究。在起草決定之前,要就決定所涉及的問題,認真查找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並廣泛聽取各方麵意見。在此基礎上深思熟慮,考慮作出的決定是否切合實際情況,能否妥善地解決實際問題。
(2)要做到觀點鮮明。決定作出之後,要求下級機關正確執行,不得有誤,因此,在決定中所提出的看法必須十分明確,這樣才便於理解和執行。
(3)語言鮮明。語言的運用要注意不能含情不表,更不能使用有歧義和有可能引起別人誤解的語句。
三、決定的寫作範例
關於年度財務檢查的處理決定
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
20××年度財務檢查的處理決定
按照《財政部關於對部分金融機構進行財務抽查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78號)的布置,我部委托北京華寅會計師事務所於20××年4月9日至28日對你行及你行營業部20××年度的財務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中發現的違紀問題及處理決定通知如下:
一、亂列成本
你行20××年度在業務管理費——低值易耗品中列支財會處傳票16列共計價款41600元,在業務管理費有關明細賬中列支會議室辦公桌購置款39600元。你行營業部20××年度在業務管理費——低值易耗品中列支保險櫃的支出為22880元。
根據《金融保險企業財務製度》第三章第二十九條“……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的規定,以上支出屬於資本性支出,應分別並入相應的固定資產中核算。
二、財務手續不全
(一)你行營業部20××年度向××省環保局統建二號辦公樓管理處支付的在業務管理費——取暖費中列支的費用64579.5元,在業務管理費——水電費中列支的管理費、分攤水電費37330.49元,無正式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的規定,以上應代繳營業稅金及附加5605.05元。
(二)你行在業務管理費——公雜費中列支無品名清單驗收手續的辦公用品支出34602.8元,違反了《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四十八條“(1)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的規定。
三、漏繳稅款
(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七條“在計算所得額時,下列項目不得扣除:(一)資本性支出……”的規定,上述“亂列成本”中所列事項應補繳企業所得稅34346.4元。上述“財務手續不全”(二)中所列事項應補繳企業所得稅11418.92元。
(二)你行20××年度在業務管理費——公雜費中列支臨時工工資114421元,在業務管理費——其他費用支出中列支職工生活補貼91575元、防暑降溫費7875元,在業務管理費——修理費中列支家屬樓更新的20張計金額20000元的盼盼防撬門。你行營業部20××年度在業務管理費——其他中列支職工生活補貼25050元。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三章第十七條“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務報酬……地區補貼、物價補貼、誤餐補貼均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的規定,以上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需補繳企業所得稅87265.53元,補繳個人所得稅26444.1元。
四、漏計收入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批準你行購建營業辦公樓,財會處按照工程進度通過“在建工程”科目向基建辦撥付購建投資款,基建辦在商業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建立基建財務賬。由於財會處在彙總報表時未將基建辦財務報表納入彙總,致使基建存款專戶曆年來產生的銀行利息759490.37元沒有並入財會處賬務,導致“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少計759490.37元、“在建工程”少計759490.37元。
根據《金融保險企業財務製度》第六十五條“……同時收訖價款權利或取得價款權利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規定,應將上述漏計收入由你行上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進行所得稅彙算清繳。
五、會計基礎工作
你行及你行營業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會計基礎薄弱、賬務處理不規範等問題。你行應改變機關財務(含基建財務)核算由財會處、辦公室、基建辦分塊辦理的現狀,由財會處進行統管,包括財務負責人在內的所有財務人員應切實履行《會計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責任落實到人,避免核算、管理上出現真空,同時你行和你行營業部都應進一步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