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聽話 父母怎麼辦40(1 / 2)

40亂花錢:簡直“揮金如土”

家長傾訴

思敏從小花錢就大手大腳。上小學時,爸爸媽媽上午給的零花錢,她下午就花光了。沒有零花錢的時候,她就向同學借。上了中學,她更是揮金如土。14歲生日那天,思敏收到全班同學送的生日禮金1700多元,她給自己買了一雙盼望已久的名牌運動鞋,還剩下的1000元就請全班同學到大酒店吃了一頓飯。

媽媽說:“我們家收入有限,並非大款,但我的孩子花錢卻大手大腳,毫無節製。我們想控製她花錢吧,又不忍心,總覺得就一個孩子,應該讓她生活得幸福些。可是讓她無節製地亂花錢,又實在力不從心。我們該怎麼辦?”

專家分析

溺愛是導致孩子亂花錢的主要原因

家長要明確,孩子怎樣花錢才是亂花錢。所謂 “亂”,是指孩子經常“亂”買不應該買的東西,“亂”進行不應該消費的消費。如:經常“亂”買零食,特別是“亂”買非正規商店的、不衛生的“垃圾”食品,“亂”買高檔衣服和化妝用品,“亂”進青少年不應當進的咖啡館、酒吧、營業性歌舞廳、電子遊戲室和網吧等消費場所,甚至為了進這些消費場所而想方設法采取不正當手段向家長要錢、騙錢等。

孩子花錢大手大腳,是如今較為普遍的現象。孩子不會計劃開支,其主要責任往往在家長身上。

很多父母,對孩子的愛無以複加,有時候甚至已經失去了理智!當孩子要名牌運動服時,家長會將自己中午帶的飯菜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省下錢來滿足孩子的願望,他們會說“唉,為了孩子……”;當孩子要買賽車時,家長仍會說“不能委屈了孩子”;孩子考取了好成績,家長更會毫不遲疑地傾囊而出,給予物質獎勵……“為了孩子”,成了一些家長們生活的唯一宗旨,似乎活著就是為了孩子。

當今社會對拜金主義金錢觀的過度渲染,使孩子潛移默化地受到扭曲的金錢教育。家長們的過分溺愛,又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果家長能改變自己的教育觀點,這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家長要把好孩子的消費關。在家中,家長不要讓孩子享有特權,應讓他們清楚自己在家庭中的消費份額。尤其不能對孩子“心太好”和 “心太軟”,隨意給零用錢,有求必應。告訴孩子家庭經濟狀況的真實信息,富裕的家庭告訴孩子創業的艱辛,讓孩子知道掙錢的不易;經濟拮據的家庭不要恥於和孩子談錢,應該讓孩子感到家裏缺錢的危機感,從而懂得節儉。

西方教育專家認為,家長應從孩子3歲起開始進行經濟意識教育,並製定了各年齡階段的教育計劃。3歲:辨認紙幣,認識幣值、紙幣和硬幣。4歲:學會用錢買簡單的用品,如畫筆、泡泡糖、小玩具、小食品。最好有家長在場,以防商家哄騙孩子。5歲:弄明白錢是勞動的報酬,並正確進行錢貨交換活動。6歲:能數較大數目的錢,開始學用攢錢器具,培養“自己的錢”意識。7歲:能觀看商品價格標簽,並和自己的錢比較,確認自己有無購買能力。8歲:懂得在銀行開戶存錢,並想辦法自己掙零用錢,如賣報、給鄰居買小物件獲得報酬。9歲:可製定自己的用錢計劃,能和商店討價還價,學會買賣交易。10歲:懂得節約零用錢,在必要時可購買較貴重的商品,如溜冰鞋、滑雪板等。11歲:學習評價商業廣告,從中發現價廉物美的商品,並有打折、優惠的概念。12歲以後:則完全可以參與成人社會的商業活動和理財、交易等活動。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