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我難以想像世上還有比這更心毒手黑的兒子,”我說,“若用現場證據指控罪犯,理由挺充分的。”
“不能這麼簡單地去看,”福爾摩斯想了想說,”這些情況看來較充足,但換一種思維方式想想,就會出現另外一種截然不同的情形。當然,那個年輕人顯然很讓人懷疑,他可能就是凶手。但他的鄰居中有不少人說他沒犯罪,農莊主的女兒特訥小姐也這麼說。正是這些人找到雷斯德,讓他為小麥卡瑟辯護。你還記得嗎?雷斯德曾參與偵破‘血字的研究’一案。他覺得這案件不好辦,推到我手裏,咱兩個中年紳士隻好以每小時50英裏的速度趕來了,要不現在還在家裏慢騰騰地吃早飯呢。”
“證據太充足了,”我說,“咱這次來怕是要空手回去。”
“越明顯的案情越容易出差錯,”他笑著回答,“這次來,說不定會發現一些線索。對於他們的推理,我們得想辦法證實或推翻,但我考慮了多次,不知從何下手。你很了解我,我的猜想你不會認為是在誇大其詞吧。舉個例子說,我能斷定你家臥室的窗戶位於臥室的右邊,雷斯德恐怕連這個顯而易見的事都沒有發覺。”
“你又沒去過我家,你怎麼知道的?”
“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有著軍人愛清潔的好習慣,因此每天早晨你都刮胡子。在這個季節,你隻能借著太陽的光線刮。越向下刮得越不好,到了下巴底下時就更不幹淨了。這是由於左邊的光線不足的原因,我想你決不會在兩邊光線一樣的情況下。把胡子刮成這樣吧?拿這個小事來說明觀察和推理的關係,這是我擅長的,這個想法會有助於我們展開調查。也就是說,對於審訊中提出的小問題也要考慮考慮。”
“什麼問題?”
“小麥卡瑟是回到農莊之後才被逮捕的。當他從警官那兒得知宣布逮捕他的消息時,他沒怎麼害怕,他說這是報應。他這樣說當然讓法官認定他就是凶手。”
“他自認了。”我接著說。
“在這之後就有人提出相反意見,說他沒有殺人。”
“不會吧,這案件很明顯是他動手殺人,還有人質疑,這是怎麼回事?”
“感到不明白吧,”福爾摩斯說,“我目前也為此感到不解。小麥卡瑟不管是否清白,他不可能想不到當時的情形對他很不利。如果說抓捕他時他很氣憤的話,我會認為這案情不值得懷疑,在當時的情況下,對於蓄意殺人的罪犯,吃驚和憤慨可能會為自己解脫,而這正是一個狡猾的人在那種情形下的反應,但小麥卡瑟接受了當時的狀況,這表明他是個有自製力、沉穩的人,或者說他根本就沒有犯罪。至於他說的關於‘報應’的話,咱們考慮現場的情形就不覺得奇怪了:他想起了剛才同父親大聲爭吵,忘記了要尊敬父親,甚至要揚手打父親。他說這話時可能是內疚,譴責自己,這讓我們感覺他是個思維正常的人,不能簡單以為是認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