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學會做人處事的50件事15(3 / 3)

父母不僅應有自我保護及保護孩子的意識,更應教給孩子一些自我保護的常識。以下是一些教孩子自我保護的常識和建議:

1.學會識別誘惑

平時,父母應告訴孩子,對於陌生人問路或請求協助尋找丟失的寵物之類的事,應保持警惕,因為這是犯罪分子誘拐兒童的兩種普遍的策略。如:有的罪犯裝作認識你,叫出你的名字;有的罪犯自稱是消防人員,編造你家房子著火的緊急情況等等。父母應告訴孩子,任何人甚至是警察和消防員,在未得到孩子監護人允許的情況下,都不能將他們帶走。

2.注意獲取感覺

在緊要關頭,應該相信直覺。父母不僅要告誡孩子留神從接觸的人或事中獲取不安的感覺,還要注意傾聽,鼓勵孩子講出他感覺不安的人和事。

3.壞人不全是陌生人

父母要經常叮囑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說話。”而事實上,傷害孩子的壞人不一定都是陌生人。有些帶著偽善麵具的熟人也可能是壞人。所以父母一定要幫助孩子“過濾”交往的對象,並教孩子注意識別。

4.要學會大聲呼救

孩子身單力薄是很難打敗罪犯,但是孩子卻能做許多吸引周圍人注意力的事情,比如大聲呼喊:“救命!他不是我的爺爺!”騎自行車的兒童可以利用自行車為掩護物,讓罪犯難以將自己劫持走,同時大聲呼救。這樣會引起圍觀者的注意和警惕,爭取到救助。

5.要勇敢地說:“不!”

每位父母都想培養一個有教養的孩子,但也應讓孩子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打破常規。比如,有人威逼孩子做危險的事時,要勇於說“不!”

6.讓孩子盡情傾訴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與孩子要經常交流。如果孩子對某人有所不滿,父母不要簡單地說,不許說某人壞話,而要和孩子一起予以分析,這樣孩子才能暢所欲言。一旦他遇到不如意的事,或有人騷擾了他,孩子能夠向他信賴的人盡情傾訴。孩子知道有人時刻在關心著他,就能減輕心理壓力,減輕心理傷害,並能及時讓壞人得到應得的懲治。

7.明確不可觸摸的地方

孩子到了四五歲,父母就應向孩子說明泳衣遮蓋的部位是個人隱私區,任何人都無權接觸。即使是醫生做檢查,也應要求監護人在場監督,這是兒童的正當權利。

8.路上要小心

告訴孩子,上學放學、外出辦事盡量走大路,少走僻靜小路。若必須走僻靜小路,最好結伴而行。如遇壞人打劫,盡快避開,跑向人多的地方,同時大聲呼救。

9.教育孩子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不逆行,不搶行,不闖紅燈,不騎快車,不與同學比賽,不拉手搭肩,經常檢查車閘靈不靈,不騎車帶人。要以實際事例說明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危害。

10.教育孩子在體育活動中注意安全

要按老師要求,做好準備活動,進行單杠、雙杠、高低杠、木馬、吊環等運動,一定要有人保護,不能單獨做有危險的動作。擲鉛球、手榴彈躲開危險區域。遊泳時量力而行,不要逞強,學會遊泳再進深水。跳水要有人指導,不能盲目胡來。

11.教育孩子在勞動中注意安全

有些勞動使用各種工具,最易出事故。教育孩子聽清指導者的說明,按操作要領幹活,不可蠻幹。有些化學製品會有毒性,不能亂動。許多勞動現場,安全要求十分嚴格,必須聽從指揮,按要求去做。

12.教孩子應付緊急情況

教育孩子如在外發現火災、有人溺水等要大聲喊人。不要自己去救火,不會遊泳,不會救護,千萬不能下水救人。

13.教孩子學會求助

遇到麻煩找警察,是最基本的常識,但僅此還不夠。假如警察不在附近,孩子就不會求助任何人。還應讓孩子知道,公園、商場、電影院等地方的工作人員都可以求助,多一個機遇就多了一份生存的希望。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不免會遇到一些緊急情況,當遇到危險時,及時正確地報警是首要環節,一旦報警出現失誤,不僅會使公安機關失去戰機,而且還會使受害者受到更大的損失。因此作為父母不但應該熟練掌握常用的報警、急救方法,還應該教會孩子正確使用這些方法和注意事項。這樣才能保證孩子在遇到危險情況時實施自我保護,及時脫險。

講給孩子的故事

乞丐打狗

一個乞丐在討飯的時候遭到了一條狗的攻擊,這令他驚懼不已。

再次去討飯的時候,他撿了一塊石頭放在身上。然而不幸的是,這次他遭到了兩條狗的攻擊,因而雖然他有一塊石頭護身,但還是被狗咬了。

下次討飯的時候,他揣了兩塊石頭在身上。可這次依然很不幸,他遭到了三條狗的攻擊。

再次討飯的時候,他索性揣了四塊石頭在身上,然而這次他還是遭到了群狗的攻擊,依然被狗咬了。

後來,為了有效地對付狗的攻擊,他不得不背著一簍子石塊去討飯。

有一次,被石塊壓得喘不過氣的乞丐,大著膽子放下石塊拿起棍子還擊狗,結果令他大吃一驚,他三下兩下就把狗打散了。乞丐這才明白,原來棍子既可以打單狗,也可以打群狗。

告訴孩子

為了保護好自己,不但要學會書本上的知識,而且要學會生活中的常識。當遇到險境時,應該動動腦筋,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幫自己擺脫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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