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中國形象的正與負(3)(1 / 3)

總體上看,哈特盡管也置身在當時強烈的排外主義種族歧視的氛圍中,但他自己是猶太移民後裔,所以一般美國白人的那種盎格魯一撒克遜種加清教徒(即所謂的WASP)的優越感對他來說不是至高無上的東西。在他眼中,中國人並非什麼“劣等的民族”,隻不過是不信奉基督教的異教徒而已。他用“異教徒中國佬”稱呼中國移民,本意也不見得有多少惡劣,隻是含有揶揄的成分罷了。在哈特看來,異教徒的品行即使不端,但智力絕不低下況且異教徒似乎也有被基督教感化的可能。《異教徒李頑》在敘述小李頑和美國小姑娘的友誼時說過:“我很想能在這兒說上一句,她促成了他的皈依,使他丟開了他的瓷偶像,但是我講的是一件真事。這個小姑娘隻使他內心裏充滿了她自己的基督教善良品質就滿意了,並沒有讓他知道他已經有了改變。”顯然哈特相信,宗教信仰絕不是唯一重要的,關鍵在於人性中的善良品質得以發揚,在此基礎上不同的文化和種族才有可能和諧共處。但如同我們指出過的,這隻是哈特的一廂情願。自稱信奉基督的暴徒們手裏的石塊,不僅砸碎了小李頑懷裏那個象征中國文化的小瓷菩薩,同時也玷汙了耶穌基督鮮血澆灌過的十字架,葬送了菩薩像和十字架相容相存的美好前程。哈特就這樣以幽默掩飾著破碎的良好願望,目送著傷心的中國異教徒,在布滿燃燒的荊棘的美國西部土地上,步履艱難地齲踴徘徊。

2.正義之旗:馬克·吐溫和中國

同哈特那一點對種族主義的隱隱不滿和對中國移民的淺淺同情相比,傑出作家馬克·吐溫(Mark.Twain1835—1910)的態度就名副其實是旗幟鮮明、仗義執言了。馬克·吐溫與哈特處在同一時代,麵對著同一個特定的曆史語境,經曆了美國既得利益集團對中國形象進行的妖魔化宣傳和白人種族主義者掀起的排華浪潮,但他毫不隱諱地強烈抗議美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罪行,討伐美國種族主義迫害中國勞工的罪行,抨擊基督教傳教士在中國的種種虛偽行徑,表達了對中國人民的友好感情和充分的理解,其言辭激烈和犀利的程度在美國作家中罕有人能匹敵。雖然馬克·吐溫和哈特一樣,開始走上文學之路時也通過寫幽默化的短篇故事(sketchandstory)成名,但他敏銳的目光、仁愛的胸懷、憤世嫉俗的痛切感、要求社會公平的勇氣,都是哈特無法及得上的。正因為此,我們在他的《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中看到了對人的普遍價值的謳歌,在《亞瑟王朝的康涅狄克州美國人》中看到了對封建專製和現代文明的雙重抨擊,在《敗壞了哈德萊堡的人》中看到了對利欲熏心的極度失望,在《鍍金時代》(與他人合著)中看到了對19世紀中後期美國空前繁榮的背後實質的暴露。從這樣的思想基礎出發,馬克·吐溫必然會站在受迫害的弱小者中國人一邊,替他鳴不平,申正義。

除此之外,馬克·吐溫還不像哈特19世紀70年代後期就赴西歐任職和定居而離開了美國。他享力較哈特為高,進入20世紀的頭10年間繼續活躍在美國文壇,並在世界各地旅行和演講,就當代事務發表報道和看法。這些,為他提供了機會,也驅使他必須對中美兩國之間的文化交往和其他關係的問題亮明自己的觀點。這使得他不憚以“義和團員”公開自稱,而他有關中國的印象,也主要見諸親見親聞的時評,縱然議論風生,但可惜沒有更多地歸屬於文學想象的生動空間。

在馬克·吐溫那裏,中國人的現代命運首先不是一種文化現象,而是社會現象,是他傾畢生之力指責的人類不公正的又一有力佐證。他優先考慮的,並不是中國文化的內涵究竟有哪些,美中兩國的文化差異有多深,而是著重呼籲人們在遭遇一種異己的文明時,應當誠實、正派、公道和虛懷若穀。

麵對“活地獄”的良知

中國本土的小說家曾把赴美華工的遭遇比喻為“活地獄”,這是一點不錯的。從19世紀40年代到50年代,中國人赴美的勞工移民除極少數人靠親友代籌旅費外,大多數人是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旅費由招工的經紀人先墊付,到美國找到工作後,加上高額利息按月陸續扣還,直到還清欠債,才算是一個自由的勞動者另一種在鴉片戰爭後變得普遍起來,即由美國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的“招工所”或通過美國在中國內地設立的洋行,委派所謂經紀人,采用利誘強迫、拐騙掠奪的方式,網羅年輕男子,美其名曰“契約工”,乘美國商船赴美,老百姓俗稱“買豬仔”。到18印年,這種苦力輸出已被美國飛剪船所壟斷。被拐騙來的華工上船後,生殺之權操在經紀人手中,他們往往與外國船主串通一氣,把華工關在艙底,那裏環境汙穢,空氣混濁,疾病蔓延;華工們饑餓難忍受盡折磨,死亡不斷發生,其悲慘遭遇與那些從非洲販賣過來的黑奴幾乎沒有兩樣。富有反抗精神的中國人民在殘酷壓迫之下,往往奮起抗爭。1851年和1858年都曾在裝載華工的美國船上,發生華工在海途中放火燒船與強盜們同歸於盡的壯烈事跡。清末的洋務專家容閎在《西學東漸記》中敘述說:“華工被誘後,既悟受人之愚,複受虐待之苦,不勝其憤,輒於船至大洋,四無涯際時,群起暴動以反抗,力即不足,會全體投海以自盡,設或竟以人多而取勝,則盡殺販豬仔之人及船主水手等,投屍海中以泄怒。縱船無把舵之人,亦不複顧,聽天由命,任其漂流。”這些事件得到了廣泛報道,連恩格斯也在1857年寫的《波斯與中國》一文中提到:“連那些到外國的苦力(指華工——引者按),也好像在事先約定了的那樣在每一隻移民船上起來反抗,奪取船隻,他們寧願與船身一起沉到海底或者在船上燒死而不願降服。”而那些曆盡風險、僥幸活著到達美國的華工,並沒逃脫任人宰割的悲慘命運,而且因排華浪潮的掀起,處境日漸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