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番折騰下來,終於看見穿著白色護士服的吳媚如,姍姍來遲的走了過來。
“蕎警官,您看,美嬌的事情也過去這麼多天了!我不說希望警方快點給我們一個交代,但能不能請你們不要這麼隔三差五就往悅幽泉跑!您看看,我這兒來往的都是上流社會的富家太太小姐,憑空冒出……總歸還是不大方便的!”
吳媚如一邊嘮叨一邊有意無意的看了大龍兩眼,後者頓時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
蕎桑心知吳媚如是在借題發揮,卻仍好脾氣的微笑應諾,然話鋒卻突轉:“吳小姐,去年聖誕節後的一個雙休,你們姐妹是不是見過麵?”
一提去年的事情,吳媚如臉色立刻就變得有些難看。她撐著臉上的笑容勉強抽搐嘴角:“那麼老早的事情,我,我早就忘了!”
蕎桑露出了然的表情:“是真的忘記了,還是不願意記得,甚至強迫去忘記呢?”
吳媚如輕哼了一聲:“蕎警官,瞧您這話說得!您也別咬文嚼字,我可不是傻子!忘記了,就是忘記了!畢竟我沒有義務去記住什麼,對嗎?”
她聳肩媚笑,還熟練的掏出香煙準備點燃。
大龍不滿的皺起眉頭,要是在警局他早跳起來拍桌子了。
然而一旁的蕎桑,卻始終一副氣定神閑的樣子。
“確實,你沒有義務去記住不相關的事情!”蕎桑微微一笑:“你已經告訴我答案了!這件事既然和你沒有關係,那就是說另外一個人一定有關!既然你不願意說,我也不強求……”她站起身,做出準備告辭的樣子。
吳媚如腦海中飛快的閃現了無數念頭,當時車禍的發生根本就沒有目擊證人,就算有,一時半刻也很難再找到。而車禍本就和她無關,頂多她就算個知情不報,如果他們先問的人是曉櫻,難保她不會把撞人的責任推到自己身上,到時候自己有理也說不清……還不如,不如和警方合作,雖然她們三個人曾經一起發過誓,但美嬌都死了,也沒有誰能繼續命令她們做什麼……
^^^^^^^^^^^^
根據吳媚如的交代,當天,也就是去年12月30日,她們相約去山頂看流星雨。姐妹幾個在大排檔大吃大喝之後又帶了6瓶啤酒,準備到山頂看星星,結果車還沒開上山頂,酒就喝光了,而且這時還下起了小雨。
“我想著反正流星雨看不成了,於是就提議下山找家KTV唱歌。美嬌那天可能是喝多了,有些不舒服也同意我的意見,於是中途我們就調頭下山。因為喝了酒,我也不知道是自己在晃還是車子在晃,我隻記得我看到紅燈的時候叫她停車,然後是尖銳的刹車聲和一聲慘叫……我酒醒了一半,等我拉門出去的時候就看見一個女人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好像還是個大肚子……我當時就傻了……”吳媚如臉上慘白一片,顯然那件事至今還折磨著她。
蕎桑皺眉道:“接下去呢?你們為什麼沒有及時送傷者去醫院救治?”
吳媚如:“撞人的那一瞬間,哪還有那麼想法!曉櫻膽子小,早就嚇傻了!美嬌反應最快,不容拒絕的把我推上車。然後對著曉櫻吼了兩句之後,曉櫻目光呆滯的坐道副駕駛座,再後來就是美嬌開車從那個女人身上……再一次的碾過……”她沉默了一下,似乎回憶讓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也是那個心狠手辣的女人的幫凶。
蕎桑:“為什麼不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