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鍾祥哈哈大笑:“既然是這樣,那這件就全包在我身上了,一點問題都沒有,看來秦甬在市裏的關係很深呐!他死了這樣的事組織上都願意為他出麵辦,這可不是一般的能量。”
接下來,劉鍾祥告訴何長順,如果要跟喻格言溝通,最好何長順明天一早與他一起飛北京,喻格言來漢沙沒有親友,周末定時回北京,明天中午他們就在北京與喻格言見麵,在漢沙他還沒有能力能請動喻格言,在北京就有這個機會,明天大家坐到了一起,何長順再以市政府的名義,與喻交涉估計事情成功的把握比較大。
何長順覺得這是個不錯的主意,要想在周三之前辦妥,隻有明天就和喻格言溝通,否則,到了周一周二再找到他談這事可能就晚了。
接下來倆人商定好,明天以什麼名義請喻格言,怎樣向喻格言講他們去北京的理由,讓喻格言覺得很正常,約定明早見麵的時間。
與此同時,秦副市長的家中,昏昏沉沉熬了三天的閔清鳳,也在與二個姑子及妯娌胡傳玲坐在客廳裏,作最後的磋商,明天市委的靈堂就要拆了,按市政府的安排,下午在火葬場舉得遺體告別儀式,火化後哀悼活動就算結束了。
張市長答應組織出麵,安排秦陶回來參加葬禮一事也沒消息,事先,她們忽略了這二天是雙休日,政府機關不辦公,即使有消息,也沒這麼快,在香湖區財政局當幹部的小姑子推算,就算有消息大致最快也要等到禮拜二。
胡傳玲堅持,應該就這件事與市委領導討價還價,不能這麼快就讓市政府安排火化,至少應該等到禮拜二或是禮拜三,有準確的消息再定,她父親也在找關係與省紀委溝通,也需要一二天的時間,如果明天就將遺體火化了,那這一切努力就沒有意義了。
說來說去,她認為安排死人的事應該為活人作想,現在不跟市裏施壓幫秦陶一把,人火化之後,這事就告一段落了,再也不會有人理這件事了,現在人還沒火化是市裏找家屬商量,市裏找家屬容易,以後要是家屬去找他們那就難了,所以,應該以秦陶兄長自殺的這件事為法碼,逼市裏在秦陶問題上作一定的妥協,至少要讓秦陶借這個機會回來一趟,與家人見個麵溝通一下。
倆個姑夫大小也都是個幹部,他們以為這個想法不太現實,一家人幾乎都是國家幹部,最起碼也是個公務員,在這件事上如果給市政府施加壓力,甚至討價還價,把市長書記惹火了,那就不是秦陶是否可以回家的問題,不僅不能減輕處罰,可能還會加重處罰。
再者,秦陶的問題還沒調查清楚,就算是最後同意他回來參加葬禮,紀委也會安排人一直跟在身邊,不可能給他們單獨在一起溝通的機會,這有可能串通案情,這是基本的常識,上千萬元的貪汙大案,還有一個不明原因死者的情節在其中,這樣敏感的案子,紀委不會有絲毫的鬆懈,不會有任何大意。
大家圍坐在客廳的茶桌邊,發表各自的看法,盡管大多數人的看法基本一致,胡傳玲仍然堅持大嫂閔清鳳在火化一事上,不應該鬆口,大家陷入了僵局,直到最後,閔清鳳表態明天繼續找張縱橫溝通申明家屬的請求,胡傳玲才陪兒子一起告辭。
一直守在母親身邊的秦曉微,體會到了母親的難處,父親走了,本已悲痛萬分,可小姨不僅不體諒母親的不幸,還借父親的死,讓母親去做不願做的事,包括姑姑姑父們,各人都是為自己作想,根本不是為她們母女作想,以前父親在,什麼都是父親作主,都還不覺得,現在父親不在了她發現大家都有私心,其實都是在給母親的傷口上撒鹽,明明大家都知道小姨的做法不對,可沒有人能堅持自己的意見,為母親分擔一點擔子。
小姨胡傳玲的自私,更是讓人感到悲涼到了極點,如果不是因為在父親的喪事期間,她早就出頭批駁小姨的不是。最讓她傷心的是,小姨隻知道利用父親的去逝給市委領導施壓,可就沒有想到她的兒子,都是二十多歲的成年人的,在大伯去逝之後應該給他的大伯守靈,盡起碼的孝道,小姨還把她的兒子當作寶,似乎隻有她的兒子,才是秦家的嫡子正傳,代表了秦家的根本利益,而自己這個姓秦的似乎姓閔也可以,算不上什麼真正的秦家的人,小姨就是以些壓母親。
她秦曉微,雖然是個聽父母話的乖乖女這不等於沒有反叛意識,她才不在呼什麼姑父什麼小姨,隻是擔心自己與長輩發生衝突,會令母親更加傷心,多虧市政府設置了一個治喪辦公室,安排了工作人員分別在市委市醫院守靈堂,姑父和外甥們隻在家中輪守,否則守夜的人都找不到,開起秦家的家庭會,卻是一大幫人圍著母親,母親不妥協就沒個結束。
眾人走後,秦曉微就扶著身心疲憊四肢無力的母親,讓母親早一點洗,早一點休息。
小姨胡傳玲心裏想的隻有自己的男人,姑姑姑父們小心謹慎說話,生怕開罪了小姨胡傳玲,隻有她和母親是真正地在追思故人,為死去的父親作想,這麼熱的天,即使遺體停放在醫院裏,時間長了也會作味,入土為安,希望能早一點火化,對親人的哀悼是在有形式與無形式之間,而小姨和姑父們隻是想借挺屍要挾市政府。
母親洗漱之後,秦曉微便在臥室裏向母親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心力交猝的母親讓她別管大人的事,別攪在其中,自己慢慢和大家周旋。
曉微坐在床邊給母親支招,明天大舅將從上海趕回來參加葬禮,母親這幾天累壞了,明天的事幹脆都讓大舅出麵,以大舅作主的名義去辦,這樣就可以避免出耳反耳,又去市政府談判,既然母親表態過一切由組織說了算,就應該信守諾言,不跟市政府討價還價談條件,叔叔秦陶的問題和這事是二碼事,他若犯法了,不會因為父親的喪事就變成不犯法了,他沒犯法,也不會因為父親的喪事就成犯法了,不應該混為一談。
父親雖然去逝了,可能心理疏導方麵存在問題,可父親是一個清官,身生沒有貪過一分錢,身後也應該維護清白的名聲,用不著跟叔叔的問題扯到一塊,在當今社會,一個是該進天堂的人,一個是該下地獄的人,原本就不是一路人。
母親則說她還年輕,有很多事情不像她說的那麼簡單,好人壞人都不是一句話能說清楚的,犯了錯誤的人不一定就是壞人,有些人犯罪可能隻是一時的糊塗,從本質上來講他也有可能是一個好人,隻是一時犯了法,沒有犯法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法律隻是一個罪與非罪的標準,而不是一個好人與壞人的標準,任何社會都應該允許人犯錯誤,更應該允許人改正錯誤,一個人是否犯罪需要由法庭判決的結果,我們不可能認為一個人在走進法庭之前還是好人,走出法庭之後就變成壞人了,這就是好人與犯罪的區別。
秦曉微不理解母親說的道理,一個人既然犯罪了那他就是壞人,根本不存在犯錯誤和改正錯誤一說,這不過是愚弄無知者的一種把戲,這個世界,雖然不是非白即黑,但非好人就一定是壞人,犯法的人就一定是壞人,人和事物一樣,並不存在所謂的本質,隻有現象,或好的表現或壞的表現。或有益或無益,所以一切都應該看他表現的是什麼,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不存在另外有一個改變的機會,那是另外一回事,任何事物,及生命都是一次性的,不可重複的,像叔叔這樣的老總,社會給了他一次當官發財的機會,如果再給他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那是製度的不公平,對這種人的人道,是社會不公平不人道 ,相對那些找不到工作,更不存在當官的機會,或是因為生存去盜竊一點錢財,搶劫一塊錢,就要蹲十年八年大牢的人,這個社會是多麼殘忍,而他一次可能就貪汙了上千萬,提現金要用卡車去裝,一個老百姓祖祖孫孫幾百年,都掙不到那麼多錢,就算定罪了也就十年八年,坐不了幾年花點錢走點關係就出來了,是多麼不公平。
因此,曉微對母親表明自己的態度,不是因為叔叔平時對自己挺關心,她恨不能讓政府判他死刑,更不支持母親為了滿足那自私自利的小姨的要求,借父親的喪事給市委領導施壓,要有起碼的正義感。中國人講親情關係,不講原則沒有信仰,是不可救藥的民族。
母親感到累了,認為她太偏激,讓她早點洗,早點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