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年類別:民間舞蹈

地區:浙江,廣東,重慶,四川編號:Ⅲ-4

申報地區或單位:浙江,廣東,重慶,四川

龍的形象源於中國古代圖騰,被視為民族的象征。龍舞是華夏精神的象征。龍舞,也稱“舞龍”,民間也有的稱之為“耍龍”、“耍龍燈”或“舞龍燈”,是中國人在吉慶和祝福時節最常見的娛樂方式。

龍舞是中國漢族民間舞蹈,因舞蹈者持傳說中的龍形道具而得名。廣泛流行於中國各地如廣東、浙江、四川、重慶、湖北、湖南及山西等省。龍舞一般都在農曆正月初一拜年、十五鬧“紅火”、鬧“元宵”的時候演出,也有一些地方在農曆二月初二的“龍抬頭”時表演,這是一種極為普遍的民間藝術,它體現了中華民族團結合力、奮發開拓的精神麵貌,包含了天人和諧、造福人類的文化內涵。

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現以數人集體祭龍求雨的文字;據漢代董仲舒的《春秋繁露》記載,當時已經有了形式比較完整的龍舞,此後曆朝曆代的詩文中記錄宮廷或民間舞龍的文字屢見不鮮。最初是作為祭祀祖先、祈求降雨的一種儀式,後來發展為一種文娛活動。唐、宋時,舞龍已是逢年過節時常見的表演形式,並有春舞青龍、夏舞赤龍、秋舞白龍、冬舞黑龍的規矩。經過2000多年的發展,直到現在,中國民間龍舞已具相當高的技巧,每逢喜慶節日,各地都有舞龍的習俗。

龍舞中的龍,由龍頭、龍身和龍尾構成,龍身較長,是龍的主體。在製作這種表演的龍時,用竹蔑或者鐵絲為架子,外麵抹上紙或者是布,龍身的節與節之間,用布縫成筒狀連接,然後彩繪其形。龍身、龍頭、龍尾製成後,在龍身的每節中部插置蠟梗,下部安置木柄,供表演的人用手抓握。

龍舞最基本的表現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構圖變化和動作套路。根據龍形道具的紮製材料的不同,分為布龍、紗龍、紙龍、草龍、錢龍、竹龍、棕龍、板凳龍、百葉龍、荷花龍、火龍、雞毛龍、肉龍等等;北方龍舞的製作一般高大粗重,風格古樸剛勁;南方龍舞則精巧細致,活潑敏捷。龍舞從色彩上可分為黃、白、青、紅、黑等,以黃龍最為尊貴。龍舞的構圖和動作一般具有“圓曲”、“翻滾”、“絞纏”、“穿插”、“竄躍”等特征。龍舞的傳統表演程序一般為:“請龍”、“出龍”、“舞龍”和“送龍”。

民間有“七八歲玩草龍,十五六耍小龍,青壯年舞大龍”的說法。舞龍人數少則一人舞雙龍,多則百人舞一大龍。龍舞在開始表演時,由許多人每人各舉一節木柄,左右揮舞,使龍體在空中悠悠蠕動。夜晚舞龍時,要點燃龍體內的蠟燭,輔以彩燈、蓮花燈等各式花燈,同時施放煙火、爆竹,造成一定的聲勢,吸引觀眾,使龍舞呈現出不同凡響的風彩來。

龍舞保留了中國“龍信仰”的民間文化傳統,融彙了書畫、剪紙等民間藝術的民間形態,傳承了群眾體育和廣場舞蹈的藝術形式,同時體現了團結合力、造福人類、奮發向上、與天和諧的精神,具有民俗、曆史研究價值和民間工藝傳承功能,產生了深遠而廣泛的影響。但時代變遷所造成的衝擊也不可避免地降臨在龍舞身上,有些地區多數龍舞品種已處於瀕危境地,如與銅梁龍舞齊名的僅大蠕龍、火龍等少數品種,亟待保護和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