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想成為富人,有誰不想出人頭地,但除非天上掉“餡餅”,否則錢都要一分一毫慢慢地賺,如果窮人沒有“餡餅”可撿,那麼先死了當“富人”這條心吧。
[BT2]3.窮人不願爭利
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窮人往往就是那些本本分分、規規矩矩的人,他們在工作上任勞任怨,在生活上嚴謹自好,各個方麵都達到了社會規範的基本要求,在單位的領導眼裏往往也算是很聽話的人,在家裏也是老好人一個。然而,就是這樣的人卻總是吃虧。也就是說,遵守規則的人並沒有得到獎勵,而違背規則者卻獲利甚豐。這種現象看似不正常,但卻很普遍地發生在我們的身邊,久而久之,反倒成為正常現象。為什麼窮人總是吃虧?這與窮人羞於爭取自己份內利益的行為有著直接的,甚至可以說是必然的聯係。
有些窮人極端重視道德和規則,認為自己去爭取利益這件事本身不符合以道德為核心的道德標準。而對道德標準的遵從,使他誤以為有好的用心,好的行為就必然會有好的結果,也就是說,隻要自己做了工作,有了成績,群體(包括組織和領導)自然就會安排自己的利益。因此沒有必要去爭取利益。
而且,有些窮人還總有一種認識上的誤區,認為“爭”便是不道德,因為道德的行為是講究無私奉獻、隻講付出、不求索取的。但事實上,爭取自己的份內利益是一個與道德無關的問題,按勞分配,等價交換乃是天經地義的公理。而窮人看不到這一點,他們以道德感來評判一切事物並以此來決定自己的一切行為取向,因此,在他們眼裏,爭取利益就變成了一件不具道德優勢的事。
還有些窮人,也認識到了應該去爭取一下自己的正當利益,但是卻苦於無計可施。因為在爭利的過程當中,為了在競爭中獲勝,勢必要運用一些超出群體規範的技巧和手段,而這一點乃是最不能接受的。於是乎,在某種程度上,窮人把爭利的過程與小人行為等同起來,這樣,爭取自己的分內利益,就不僅是不必要、不具道德優勢的舉動了,而且更成為可恥、可恨的事。
然而,這種“不爭”的道德之舉,卻帶來了一係列不良的後果,這些後果從一個客觀的立場上來評價的話,甚至還很有不道德的因素在內,這大概是始料不及的。
就窮人個人而言,不去爭取應得之利益,往往會有以下後果:
第一,使自己的生存能力顯得不足。窮人都是生活在世俗社會中的平凡人,窮人要活下去,就必須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作保障,沒有這些東西或者獲取不足,生活就會出現困難。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道德正義感並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肚皮咕咕叫的問題。如果窮人羞於爭利,使應漲的工資未漲,應分的房子未分,應升的級別未升,勢必會使自己的生活質量受到影響,並且,這種影響往往並不單單涉及到一個人,其小集體的其他成員,特別是家庭成員也將跟著受害。
第二,對自己事業的長期發展不利。有理想、有抱負,有公正心和正義感的人,這很值得提倡,但千裏之行始於足下,萬丈高樓平地起,通往理想的路就像是登山的石徑,必須要一個台階一個台階的攀登,必須要有一定的實力作積澱。如果窮人羞於爭利,就等於是少登了一個台階,而有些時候,少登一個台階就會錯過一係列的機遇,這樣少登一個台階事實上很可能就相當於少登了十個、甚至是上百個台階。無疑,這對我們事業的長期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第三,自己該得之利而未得到,會影響情緒和心情。人非草木,孰能無情?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自然要感到惱火、窩心、生氣、煩悶自是不可避免,這當然要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對身體健康也頗為不利。可見,窮人羞於爭利,失去的不僅僅是一種利益,它會有一係列的負麵後果,對此窮人應有足夠的認識。
而從對社會的角度來看,這種“不爭”之舉其實是助紂為虐,有道德之心,而生非道德之果,正所謂播下的是龍種,收獲的卻是跳蚤。
不爭應得之利,反使不應得者從中獲益。實際上,窮人隻講獨善其身,不爭取正當利益的行為,這是對惡的一種縱容,客觀上造成了助長不正之風的結果。
不爭應得之利,會使不公平的行為逐漸演化為不公平的規則。世界上並無絕對的、天生的規則,一切有關人類行為的規則都是從人們的相互交往中演化出來的。也就是說,當同一種行為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以後,它就會變成一種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模式,這種行為模式再經過長期地大範圍地實行,就會成為一種新的社會規則,對人產生外在的強製力。窮人不去爭取自己的應得之利,而不應得者卻大得其便,獲利甚豐,這就構成一種行為模式。在以後的類似行為中,窮人可能仍舊不能獲得自己的那部分正當利益,而不應得者再次從中獲益,久而久之,不正常就成了正常,不公平的東西則固化為社會規則的一部分。這樣,窮人的忍讓和退縮,就不僅僅是一種不利於己的行為,而成了阻礙社會進步的行為。自然,在這其中,窮人將成為更大的受害者。
這就需要窮人對社會運行的真實現狀有一個客觀的審視。可以說,現實並不理想,因為人本身就充滿了缺陷。無論在什麼時代,在什麼地點,社會上總存在著大量超出正常狀況的爭取私利的情況,並且他們往往又能取得成功。這些現象,從短期來看是不道德的、反進步的,而從長期來看又為我們社會的發展和創新提供了動力,因此是難以杜絕的。現在,世界上還不存在這樣一個組織或群體,它可以徹底貫徹某種公正的原則。
麵對如此無情的現實,窮人該怎麼辦?是忍氣吞聲呢,還是奮起一搏呢?筆者認為,當然是要扼腕而起,堅決捍衛,絕不無原則地放棄自己的正當權益。窮人應該衝破自己的那種僵化靜態的道德觀,真正認識到,確保自己的分內利益,是每個人都應承擔的責任,它不但有利於窮人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同時對社會公正法則也是一種切實有力的支持和維護。隻是盯在一事一行的道德上,那隻是小道德,而使自己行為的後果做到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那方是大道德、真道德。如果每個窮人都不做弱者,不做犧牲品,敢於去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那麼,壞人就會無利可爭、無食可奪、無機可乘、無利可圖,也不會有那麼多人假公濟私了。也隻有這樣,我們的天下才會更加太平,社會才會更有秩序,老百姓才會活得更加心情舒暢。可以說,確保自我正當利益的實現,就是對社會的一種一定意義上的奉獻。
[BT2]4.窮人沒主見
“凡事都與人商量”的觀念從本質上來說是對自己的懷疑和不確定,處處依賴別人,企圖從別的意見裏尋找安慰,殊不知人多嘴雜,眾人的智慧到頭來卻並不是最好的答案,反倒因此而走漏風聲,葬送機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