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馬倫慘遭陷害(1 / 2)

麗莎沒有了太好的辦法,馬倫的態度依然堅決。李之東等了幾天沒有消息,估計沒了希望。麗莎對李之東非常不滿,時常在李之東麵前,說出要他與黃臉婆離婚,與她結婚之類的話,搞得李之東也很心煩,他也有一些恨馬倫了。

進入深秋,天氣越來越涼了。馬倫安置的日子越來越近,聽說初步的方案已經有了,現在正在等待市裏開會研究。他從側麵打聽了幾次消息,都說是他被初步安排到了公安係統,他很慶幸,等著最後的開會確定。

誰知,一日,馬倫下班,有兩名警察來了他住的房子,拿出了一張傳喚證,說他涉嫌一起致人輕傷的案子,派出所請他過去問話。他感覺有些納悶,便問道:“我沒有跟什麼人發生衝突啊!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那兩名警察答道:“有什麼事,你到派出所再說,我們隻是奉命行事,你現在可以給你的家人和朋友打個電話,告知一下,以免他們以為你失蹤了!”

馬倫沒有辦法,出門後,到公用電話亭給老雷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被派出所帶走了,什麼原因自己也不知道。

到了派出所後,那兩名警察把馬倫帶到了審訊室裏,讓他坐在了審訊疑犯的椅子上,出去了。過了幾分鍾,來了另外兩名幹警,坐在了他對麵的辦公桌上,問道:“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這是怎麼回事呢?馬倫不知道,但他相信肯定是搞錯了,他在部隊的時候曾經配合過公安執行過抓捕任務,他多少見過一些這樣的場麵,便沒有再問什麼,等等看,他們會說什麼。“馬倫,男,27歲”

這兩個幹警,嘿嘿一笑,說了一句:“看來這小子還挺懂行嗎?你交待一下9月13日,晚7點至9點你都幹了些什麼?”

馬倫想了想,確實想不起來9月13日是個什麼日子,他晚上除有工作之外,很少出去,這是要問什麼啊?“我想不起來了!”

“老實點,我們已經掌握了你的犯罪事實,給你提點醒,你在濱江路幹了什麼事?”兩名幹警厲聲道。

馬倫想起來了,那一天他和麗莎提出了分手,回來的路上碰見了龍五他們一群混混……於是,他說:“想起來了,9月13日,晚上大概7點30分左右,我在濱江路,正準備回家,誰知半道遇見幾個小混混挑事,他們揚言要把我打得生活不能自理,所以我們之間就發生了衝突!”

“那你怎麼沒有報案?”

“我自己能處理了,我報什麼案啊?”

“你在狡辯,老實點!明明是你把幾個散步的群眾打傷了,還說是小混混打你?你受傷了嗎?”

“你胡說,是他們找得我,而且是他們先動得手,你把他們找來我要當麵對質!”

“你以為是在公堂上啊,還有你對質呢?告訴你9月13號你打人的那一天晚上,人家就報案了,我們一直在找你,直到今天才把你找見,你還想抵賴?一共有5位群眾來報案!”

天哪!這明明是這幾個小混混吃了虧,倒打一耙,誣陷我嘛?難道你們就看不出來?不對,不對,肯定是有人要陷害我,馬倫已經感覺到了,但他要據理以爭,決不能衝動。於是,他冷靜了一下,問道:“你說他們是群眾,好!那我莫名其妙地打傷群眾幹啥呀?我有什麼作案動機呀?”

“喲,反偵察能力挺強嘛!我們調查得知,9月13日,你和女朋友剛提出分手,為泄私憤,你在回來的路上,打傷了無辜群眾,這就是作案動機!”

“你這是牽強附會!他們明明就是小混混,你卻說是群眾!”

“你先別說別的,是你打傷他們的?”

“是,又怎麼樣?他們是罪有應得,誰讓他們合夥來威脅我呢?”

“威脅你,你可以報警!小混混也是群眾,你把他們打傷了,人家報案了,我們就得秉公執法,好了,你也承認打傷他們了,我們也知道了情況,你就等候處理結果吧!”兩個警察問完話,把筆錄拿過來,讓馬倫簽字。馬倫看了一眼,記錄的非常簡單,說了他在什麼時間,把幾外人打傷了之類的話,當然他說他受到威脅的話也記錄在了上麵,不過從順序上判斷,就感覺象是他故意在說假話一樣,馬倫不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