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在內(家庭)和在外(社會)兩個領域的柔弱和剛強,可以把中國女人的丈夫約分為有四種類型。“柔弱”具有寬容、懦弱(在內)和守法、怯懦(在外)等人格內涵;“剛強”具有果敢、粗暴(在內)和剛毅、蠻橫(在外)等不同的表現方式。
第一種丈夫:在外柔弱,在內也柔弱。妻子的所得是:安寧與和諧,即很太平——這是家庭最基本的價值,幾乎等同於幸福。妻子的所失是:由於丈夫在社會競爭中常常是失敗者,因此希望通過丈夫的晉升、加薪或各種社會性成功來提高生活水平與滿足虛榮心的願望,往往落空。傳統型尤其是非知識型女性最不適宜嫁這種丈夫,因為她們自己雖然無能,但卻不能原諒丈夫的無能。
第二種丈夫:在外剛強,在內也剛強。妻子的所得是:丈夫常常有較高的收入、地位和社會影響,消費水平令人羨慕,感到“世界是我(們)的”。妻子的所失是:丈夫以成功為資本,要求妻子在意誌上完全依附於自己,妻子必須在家庭內放棄現代法律已經賦予她的眾多權利,接受屈辱,在衝突中永遠做出妥協,有時候還被任意打罵。傳統型尤其是非知識型女性,往往認為這種丈夫屬理想型。有鑒於第一種丈夫的“窩囊”,她們認為這樣的男人才像男人,她們因丈夫的一項長處而原諒他的所有短處,甚至不惜付出被丈夫打罵的代價。知識型女性也容易被此類男性吸引,因為戀愛時他的短處往往沒有暴露,但丈夫在婚後的顯出本相,較難得到知識女性的原諒,她們或者為了孩子及種種緣由而終生忍受不幸,或者斷然與之分手。
第三種丈夫:在外柔弱,在內剛強。大部分男子不得不對上司唯唯諾諾,對蠻橫者忍讓屈服,而這樣的男子往往是某種程度的失敗者。這些失敗者維持自身心理平衡的最後途徑,就是在妻兒麵前的天然優勢(往往僅剩可憐的體力優勢),所以他們常常在妻子兒女麵前把失落在外的優越感找補回來(為此不惜使用暴力)。因此,任何女性嫁了這種丈夫都是最不幸的。傳統型或非知識型女性嫁給這種丈夫,是毫無出路的。但由於大部分男子都可以歸入此類,也就是說大部分女性不得不選擇這樣的丈夫,因此為人妻者除了盡量不引發丈夫的“脾氣”,比如不要以比丈夫更成功的男子為例,來奚落、刺激丈夫以外,隻有走現代女性的自尊自強道路:不把經濟責任全部壓在丈夫身上,也不把幸福完全依賴在丈夫身上。
第四種丈夫:在外剛強,在內柔弱。這是提倡男女平等的現代社會中,男子的理想型,即在外有社會性成功,在內不失溫柔體貼。但一種理想從提倡到普遍實現是一個漫長的曆史進程。因此這樣的丈夫在近期內幾乎是“稀有動物”,作為男子應該向這個目標努力,作為女性則不應陷入不切實際的奢求與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