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案件,厚厚的六疊記錄。除了案情,證人證言、現場勘驗、屍檢材料的謄本也附在其中。我們讀完了案情,聶秋遠又把證據材料拿過去一頁一頁地翻看。
看完之後,我感覺有點暈,因為這六個案子,互相之間根本就不挨著。但是我了解白千帆的本事,他是絕對不可能無聊到隨便扔六個案子讓我們看著玩的。
所以,這六個案件之間一定存在某種關聯,隻是這關聯我現在還沒有看出來而已。
聶秋遠略微看了一會兒附錄的證據,便抬起頭來,問了一個令我五體投地的尖銳問題。
“請問是哪一位把這六個案件並在一起的?”
“是我。”坐在一旁的桂林不疾不徐地回答,“這就是白大人囑咐我親自把密報送過來的原因。”
我心中一凜,當即就明白了這位中書省錄事桂林大人究竟是個什麼角色。
凡選入玉衡司的人,必定是偵查辦案某一方麵的人中翹楚。從現在的情況看,桂林能把六個在我看來毫不相幹的案子從浩如煙海的未決案中挑出來放在一起,那麼他肯定是一個邏輯並案的專家。
並案偵查,即使對於現代偵查者來說,也是一個大難點。因為,這需要豐富的經驗和閱曆,特別強的邏輯能力、分析能力,甚至需要敏銳的直覺和第六感。
當一段時間,一個地區或相鄰地區發案比較集中,作案方法類似,現場情況相似,活動規律相似的情況下,刑警們通常把這樣的數起案件合並在一起偵查,這就叫作邏輯並案。實際上,這樣做是有很大好處的。
並案的案件,一定具有許多實質上的相同點。如果認為這些案件是同一個人做的,那麼這些相同點被剝離出來,就可以提供很多作案人可能具備的特征。同時,每一起案件又一定有它特別的地方,這些特殊之處也會提供關於作案人個性的有價值信息。
也就是說,並案的專家,就像潛在暗影裏的織網人。他們或許不衝鋒陷陣,但卻可以把看似破碎淩亂的線索,巧妙地織成一張完整的網。
說到邏輯並案的高手,其實我身邊就有一個,那就是張老師。
我發現他在並案方麵的高超水準,是在去年清案的時候,我給他做助理,親眼看到他是如何將本市兩年之內發生的六十多起深夜入室強.奸案和強.奸殺人案並案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沒日沒夜的研究,連我這個打下手的都差點被累死,但那一次我真的學到了好多。
這六十多起案件被並在一起之後,事態出現了柳暗花明的變化,所有割裂的案件的證據被拚接在了一起,作案人的畫像也就逐漸浮出了水麵。
我們把六十多起案件的發生地點從地圖上標注了出來,形成了一條曲線,而這條曲線,恰好是幾條偏僻道路的聯結體。在這條曲線的兩端,正好是案件發生最密集的部位。
所以,我們認為,凶手很可能因為某種原因,經常在這兩個端點之間來回行走。
如果常態化地在兩地往返,那麼最大的可能是什麼呢?大概就是上班和下班啦。
在這條曲線的中點,有一起案件特別有價值。一天淩晨,這個凶手跑到一家醫院,潛入了值班室,將一名值班的女護士掐昏,正要實施暴行,結果剛好出急診的醫生過來了,嚇得凶手狼狽逃竄,情急之下在現場丟下了一隻黑色布鞋和一把自製的三角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