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交響樂是由一支龐大的器樂隊伍來演奏的嗎?(1 / 1)

交響樂是一種較高級的音樂表現形式。它能夠表達各種重大題材和複雜的樂思。它結構宏大、表現力強,可概括人類社會生活的豐富內容,能表達出人們複雜的思想感情,具有感人的魅力。

交響樂的演奏形式是大型的管弦樂隊,其樂曲結構特點是具有奏鳴曲體裁特點。

交響曲原是希臘語“齊鳴”的意思。經幾個世紀在創作技巧、樂器性能、樂隊編製等方麵的不斷改造與完善,發展成了今天的交響樂。

現代交響曲的結構,通常由四個獨立樂章組成。第一樂章是快板的奏鳴曲式,第二樂章是慢板,第三樂章是快板的舞曲或諧謔曲,第四樂章又是快板,多采用回旋曲式。當然也有很多例外。

交響樂的演奏中,指揮家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有人稱樂隊指揮是交響樂隊的靈魂。指揮家不僅要充分理解樂曲的內涵,還要熟悉各種樂器的特長,熟悉演奏隊伍,使一支龐大的器樂隊伍成為有機的整體;在樂曲的各個段落中,各能發揮其特長,層次分明,主從清楚,配合得當。指揮家還應在演奏中熔合他自己的創造性見解,表現出風格和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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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指揮棒是在1820年由小提琴演奏家史博首先使用的。到1850年,這種指揮棒逐漸流行起來。

曆史上許多著名的作曲家都為交響曲的發展作出過巨大貢獻。如海頓、莫紮特、貝多芬、舒伯特、勃拉姆斯、柴可夫斯基、馬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