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0章 舍生忘死換貞節——貞潔烈婦們的婚姻故事(1 / 2)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是一條從古至今束縛了千萬女性的傳世名言,它不僅踐踏了女性自由追尋愛情的權利,甚至將失節的嚴重性淩駕到了女性的生命之上,自古以來,曆史上也因此出現了很多失婚婦女的悲慘婚姻故事。

有人做過統計,《宋史》所收錄的貞節烈女的傳記為五十五人,而《明史》中的記錄竟然達到了三百零八人。這些記錄隻是官方的記錄,隻是從民間失婚女子的貞節行為中選取有代表性的來記錄在案。可見,現實中的貞潔烈婦可謂不勝枚舉。清代每年上報朝廷的節烈女子竟然多達幾千人。跟據《古今圖書集成》記載,清初期數十年間,有姓名的被記錄下來的節婦烈女就有七千多人。

現在的中華大地上,前人給我們留下的除了民居以外,還有兩種幾乎是無處不在的建築物,一種是宗廟祠堂,另一種就是貞節牌坊。在安徽歙縣,那裏至今還屹立著一個牌坊群,有明、清兩代的牌坊近20座,而其中大部分與貞節有關。民間和正史記載的關於貞潔烈婦的故事也是不勝枚舉。

喬氏忍辱養孤子

清後期著名學者俞樾在《右台仙館筆記》中記載了這麼一件事:鬆江有個姓鄒的人娶喬氏為妻,她長相美麗,婚後生一子,名阿九。阿九滿周歲那年,姓鄒的就不幸去世。喬氏立誌為丈夫守節,並將孤兒撫養成人。粵寇此時來到了蘇杭,很快便占領了鬆江。喬氏擔心自己不能幸免於魔爪,想以死保全自己的清白之身,但顧及阿九年紀小,就一直猶豫不決。一天,喬氏做夢夢見了死去的丈夫。丈夫告訴她,鄒家隻剩下阿九這根獨苗了,請她將阿九撫養成人。如果有一天要在貞節和孩子之間作選擇,希望喬氏要為了保全孤兒而犧牲自己的貞節。喬氏雖然覺得丈夫說得有理,但是自己認為婦人又該以貞節為重,仍不能做出最後的決定。後來丈夫和公婆同時入夢勸說喬氏,喬氏才最終決定以撫養孩子為重,必要時舍棄貞節。

後來,喬氏母子二人都被匪寇虜到了蘇州。喬氏長相美豔被匪寇相中,想納她為妾。喬氏表示可以做他的妾,但也要他接納自己的兒子。匪寇貪戀喬氏的美色,就答應了她。跟隨了匪寇的喬氏雖然過得不算太差,但是她卻一直想逃離。後來,喬氏終於帶著兒子逃到揚州,然而不幸的是,她又被賣到了妓院。妓院的人見喬氏美貌也同意撫養阿九。喬氏在妓院一待就是數年,直到阿九成人。匪寇叛亂平定以後,喬氏為自己贖了身,和阿九一起回到了鬆江哥哥家。直到兒子阿九娶妻那天,喬氏自知已經完成了公婆和丈夫交給的使命,便安然自盡了。喬氏為了孩子犧牲自己,後又在完成使命後自殺明誌,得到了後人的讚譽。她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貞節,如果喬氏後來不自盡而死,也許那個時代的人會對其改嫁並成為妓女之事加以鄙視和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