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二虎。這不是我的名字,給我起名的人和這個名字一樣蠢。
這事要從更遠的地方,從一部叫《肖申克的救贖》的電影說起。我是在入獄前看的這部電影,安迪和瑞德的友情讓我感動。後來我進了監獄(這兩者沒有什麼關係,我還沒有蠢到因為一部電影而主動犯罪坐牢),從進監獄的第一刻起,我就在尋找我的“安迪”。不知不覺中,我已經自顧自地把自己和瑞德這個角色重疊在一起,要實現現實版的“肖申克”,就等一個“安迪”了。
“安迪”比我遲入獄幾年,原本就挺有名的我在那個時候已經是某個小囚犯團體的頭了。“賭魔”這個名號,即使是在高牆之內,也很有震懾力。而我手下的那些人,沒一個是“安迪”,直到張雨的到來。
他來的那個星期,監獄裏正在搞所謂的音樂周,整天用大喇叭放著嘰裏呱啦的歌,每天十首,循環播放八小時。第三天時,張雨正式住到了我的隔壁,那天放的是鮑勃迪倫的《Likearollingstone》,出獄後我曾經特地看過歌詞,真的挺有意思的。
初來乍到的張雨坐在自己的房間裏,背靠著牆,輕聲跟著大喇叭唱著,完全不知道自己隔壁住的是什麼人。
“Afterhetookfromyoueverything,hecouldsteal...”
“小子,喂,小子!”我咚咚敲了敲牆,把臉死死貼在柵欄上衝他喊話,“你唱什麼呢?你聽得懂這歌?”
他沒有回答,隔著牆發出一種“不想和這種人混成一片”的氣場。
“我是聽不懂,這破監獄,天天放些聽不懂的歌折磨人。。。”
“Likearollingstone...”他用正常的聲音回答道。
“嗯?”
“這首歌,挺適合我啊。”他有些絕望地說。
“那豈不是就適合這裏所有的人了?話說,你是為什麼進來的?”
“過失殺人,”他遲疑了一下,然後補充道,“還有過失殺人。”
“可以啊,我都還沒殺過人呢。”我不由得感歎起來,“多少年?”
“十一年。”
“嗯。。。十一年。。。”我扳手指數了一下,他恰好和我在同一年出獄,真是緣分啊,這莫非就是我的“安迪”?
“我是被冤枉的。。。”他突然說道。
“‘監獄裏每個犯人都聲稱自己無辜,他們隻是碰上了鐵石心腸的法官、無能的律師、警察的誣告,而成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運氣實在太壞了。’”我低聲念了句《肖申克的救贖》裏的話,“不過我相信你,誰讓你是‘安迪’呢?”
“安迪?”他疑惑地問。
“這你就別管啦,總之以後,在這個監獄裏要是有誰敢欺負你,隻管來找我,或者直接報出我的名字。”
“你叫什麼?”
我叫什麼?我歪著腦袋想了一下,我已經很久沒有用過自己的真名了,以至於一時半會兒都想不起來。“就叫我瑞德吧。”
雖然有了“安迪”和“瑞德”,但這所“第二監獄”的環境卻遠沒有“肖申克監獄”那麼糟糕,我們隻要每天照著規矩幹活就不會被找麻煩。對我來說,平平常常的日子固然無聊,可更可怕的是,這樣的日子還要再持續十一年。
“嘿,安迪,要越獄嗎?”我經常在熄燈後隔著牆跟他說話。
“不。”一開始,他總是會說“我不叫安迪”等等,而現在,他似乎已經默認了這一外號。
“那你不覺得無聊嗎?”
“我確實犯了罪,坐牢是應該的。”他說起這種話來的語氣,簡直就是個三好學生。
“可你不是說,你是被冤枉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