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聲響起,林昭放下筆,交了卷子,慢悠悠的收拾了筆袋,把證件放到花布袋子裏,最後一個出了教室門。
學校門口,父母和哥哥還有她的丈夫任季瑞都在眼巴巴的等著她。
來得可真齊呀。
“林昭,這裏。考得怎麼樣?能考上嗎?名字寫對了嗎?”
林母急不可耐的,見到林昭出校門,上前就拉著她的手,滿臉焦急的問。
“嗯,還行,題都會。”
至於名字,她當然是寫的自己,可不會像上輩子一樣老老實實的被他們騙著寫上林遙的名字。
不是要頂替嗎?那就一輩子都別用她自己的名字,永遠都活在她的名字下。
聽她這一說,四人臉上都有了笑模樣,哥哥林逍轉身就走,“遙遙在育新小學考場,我得去接她。”
父母也著急,“我們也去。”
就連她的丈夫,也馬上忘了她,“爸媽,坐我的車去吧,快。”
然後幾人快速的上了停在路邊的吉普車,發動汽車就走。
誰都不記得還在原地的她,隻留下林昭吃尾氣。
兩輩子了,這樣的情景,林昭已經太習慣了。
林遙原本不叫林遙,叫李雪梅,是她舅舅的女兒。在她七歲那一年,林父和舅舅一起下礦,出了事故,舅舅救了林父一命,自己沒上來,死在了礦裏。舅媽當天就帶著家裏所有的錢跑了。
李雪梅成了孤兒,被自己親姑姑林母領回家,成了林家的養女,為了怕她不適應,覺得自己是外人,在家裏過得不自在,還給上了戶口,改了名字叫林遙。
林逍,林遙,任誰聽了能聽得出來,是一家子兄妹。
反倒是她這個林昭,自林遙進家門那天起,就成了真真正正的外人。
先是讓屋子,然後讓衣服,零食,玩具,書本,再到父母、哥哥……
所有人都跟她說她是姐姐,妹妹很可憐,她要懂事,她要讓著妹妹。
就這麼一步一步的,從小到大,林遙的一切都是好的,她的一切都是林遙不要的,剩下的。
十八歲,她意外的救了任父,免了他被拉煤車壓住。任父相中了她,把她介紹給自己當兵的兒子任繼瑞。
七十年代,能嫁給當兵的,那可是最好的婚事了。
任繼瑞沒有假期,是任父任母帶著她一起去部隊探親,順便相的親。兩人互相都很有好感,就這樣定下了婚事。
林家父母攔著不同意她早嫁,非說沒到法定結婚年齡,要留她三年,二十一再結婚。
就這麼著,她等了三年,等到任繼瑞回來探親兩次,就跟她父母一樣,被林遙迷住了。
迷到什麼程度呢?
迷到恢複高考,跟她父母一起,逼著她替林遙參加高考,兩人換著寫名字。
為了騙她答應,甚至不惜以結婚來誘惑她,先跟她辦了婚禮,入了洞房,成了夫妻。騙她說,可以帶她隨軍。考大學沒有用,不如幫一幫林遙,林遙的成績沒她好,要是考上了,兩姐妹都有好出路,多好的事兒。
上輩子她多傻呀,眼裏心裏隻有任繼瑞一個,他說什麼她都信,一心想著隨軍跟他日日相對,相親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