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延安魯迅藝術學院集體創作,賀敬之、丁毅執筆。寫於1945年。有人民文學出版社1954年本。
劇本是根據民間傳說創作而成的。1945年,西北戰地服務團的邵子南同誌從河北省的阜平一帶,帶到延安一個民間傳說“白毛仙姑”的記錄本。內容敘述一個被地主迫害的農村少女隻身逃入深山,在山洞裏生活多年,因缺少鹽和陽光,全身毛發變白,又因常常偷吃廟中供果,被附近村民稱為“白毛仙姑”。後來在八路軍搭救下,她得到了解放。劇本對這一傳說進行了典型化的再創作,使之深刻地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農村的基本矛盾,即廣大農民與地主階級的矛盾。並通過農民女兒喜兒的不幸命運,控訴了封建地主階級的罪惡,揭露了地主階級的反動、凶殘的本質。同時,又以喜兒被救,與大春團圓的美好結局,表現了舊社會把人逼成鬼,新社會把鬼變成人的主題。它是在群眾藝術實踐的基礎上,繼承了民間歌舞的傳統,同時又借鑒了我國古典戲曲和西洋歌劇的特點,在秧歌劇的基礎上,創造出來的新的民族形式,為我國新歌劇的發展開辟了一條富有生命力的道路,奠定了基石。這是我國第一部革命現實主義的新歌劇。
它已被翻譯成多種外文,在許多國家上演,並獲1951年斯大林文學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