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詞之稱,詞調體式之一。明刻本《類編草堂詩餘》以九十一字以上為“長調”,實無根據。因習用已久,故一般尚沿用之。唐宋音樂每以慢曲和急曲對舉,係指曲調有緩急不同。長調係從體製上劃分,和慢詞意義有別。 參見“小令”“中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