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音樂官署。“樂府”一名,始於西漢,惠帝時已有“樂府令”。至武帝始建立樂府,掌管朝會宴饗、道路遊行時所用的音樂,兼采民間詩歌和樂曲。

(2)詩體名。本指樂府官署所采集、創作的樂歌,也用以稱魏晉至唐代可以入樂的詩歌和後人仿效樂府古題的作品。宋元以後的詞、散曲和劇曲,因配合音樂,有時也稱樂府。

樂府的發展線索大致如下:從漢樂府(緣事而發),到建安時的古題樂府(借古題寫時事),又到杜甫創作的新題樂府(記事名篇,無複依傍),再到白居易倡導的新樂府(歌詩合為事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