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文心雕龍》研究法三題(1)(1 / 3)

學術方法演進,是繼承中的超越。方法創新,既要時代推動,又需主觀素養。成功方法又必有相應研究成果,空談方法,於事無補。方法創新,其難乎哉!今據一孔之見草為三論,謹呈博雅,期待棒喝。

一、“大語境”詞語訓詁法

文本還原,過去是、將來也必然是《文心雕龍》研究的基礎,這也是熊十力所謂“根底無易其固”的重要條件。還原的基本方法是詞語訓詁,繼承並發揚乾嘉訓詁方法。《文心雕龍》研究文本還原工作,已取得令人注目的成績。雖仍存不足,尚需改進,但標榜“重注”,大可不必,重複勞作,必由此而來。不過傳統訓詁,確有局限。或側重形、聲,輕視語法;或義偏常用,輕忽專門;或語境局於段篇,略於全書全人、時代風貌和文化傳統,如此等等。這些局限,也都影響到《文心雕龍》文本還原。為此,有必要提出“大語境”概念,即把上文提及的與文本詞語有關的各種因素都容納進去,以求得盡可能近似的文本還原。茲舉兩例,以申此旨。

例1:

《原道》首句雲:“文之為德也大矣,與天地並生者何哉?”一般均釋“德”為“功用”、“屬性”、“特點”、“意義”。其失誤,就在於語境狹窄、望文生解。這樣解釋,首先不符合語法和邏輯。“文之為德也大矣”的表達方式,源於傳統語式。《論語·雍也》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禮記·中庸》雲:“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完全是一個句式。它是一個判斷句。“文之為德”作主語,“大”是形容詞的名詞化,做謂語。“之”字介於主謂成分之間,旨在取消主謂詞組獨立性,使其成為主語成分。而“也”字,則有緩和語氣、突出謂語的作用。如對‘德”作如上解釋,就句義難通,“文作為功用、屬性、特點、意義”能講通嗎?既講“功用”,為何接著說“與天地並生”呢?從下文看,本篇也確實未講“文”的“功用、屬性”,而是講“文”的根據,作本體論證。因此,要想正確還原,尚須另尋別解。到本體論術語中探尋,是一個思路。

將“德”與“道”相聯,先秦已有語源。《老子》二十一章謂:“孔德之容,惟道是從”,就認為“德”的內容從屬於“道”,或說“德”是“道”的表現形式。《管子·心術上》則明言“德者道之舍”、“舍之謂德”、“道之與德無間”。“道”入處為“德”,“德”為“道”的外在表現。而將“道”、“德”、“文”三者相聯,漢人已開其端。徐幹《中論·藝紀》雲:“藝者,所以成德者也;德者,以道率身者也。”由“道”及“德”而“文”,是其文藝“本末”論。

發展到玄學本體論,“道”與“德”的聯係更趨緊密、細致。形容詞“大”,也獲得本體論專名意義。王弼《老子注》即稱:“道”乃“混成之中,可言之稱最大”(二十五章);“若道無施於物,故名於小矣”,“萬物皆歸之以生,而力使不知其所由,此不為小,故複可名於大矣”(三十四章);“德者,得也……何以得德,由乎道也”,“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三十八章);“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由之乃得,故不得不尊;失之則害,故不得不貴也”(五十一章)。上引表明,在王弼玄論中,“道”乃“大之極”;作為“物之所得”的“德”,根源於“道”;萬物由“道”而生而“不為主”,即可“名為大”。在這裏,“道”、“德”、“大”已擺脫其日常義,而具有了專業、學科術語義。也許由於受到玄學影響的緣故,當時的佛學篇籍,也時見此類用法,“德”字每有“由行正道而得之意”,“指已得正道而無失”[1]。宗炳《明佛論》即稱“故德與道為一”。《阿毗曇序》則謂:“眾佑有以見道果之至賾,擬性形容執乎真相,謂之大也。”在這裏,“大”也具有了本體性。下文又將“要道”與“至德”聯係論證。劉勰《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也稱“冥機”通“道源”、“玄德”思“神理”。劉勰“依沙門僧祐”十餘年,“為文長於佛理”(《梁書·劉勰傳》),對玄論又推崇備至(《論說》),在對“文”作本體論證的《原道》篇中沿用這一語用模式,實乃順理成章。“文之為德也大矣”一語是說,文作為道的表現(“德”)是一種“大”。不是日常義之“大”,是作為本體論專名、“可言之稱最大”的“大”,也含有“不得不尊”、“不得不貴”之義。這樣解讀,句意便豁然貫通,“原道”之旨也燦然大明。所以,下文接著詰問:“與天地並生者何哉?”緊承回答是:人文與天地玄黃、日月疊璧、山川煥綺,均是“道之文”,由“道”而生。這正是“文”的本體根據。而對“文”的功能性論證,則集中於《征聖》、《宗經》、《程器》和《序誌》諸篇,《原道》則無一語涉及。“功能”、“特點”雲雲,純屬望文生解。

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