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安軒,我不知道自己從哪裏來,該去哪裏?我的人生是空白的,從我出生時便有了記憶,那時,天還沒有這麼亮,空氣還是灰蒙蒙的。
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過了多久,我仿佛長大了,手大了,腿也變長了。
我的人生從妖魔出世的那一刻,發生了變化,我覺得那些東西不該存在於這世上,他們禍害人間,殺死許多人,也害慘了許多人。
而就在這時,我如救世主般出現了。降妖伏魔,仿佛是我的天性。我收了許多徒弟教會了他們各種各樣的我自己天生就會的東西。
有的徒弟窮其一生都在降妖,有得徒弟卻起了邪魔歪道的心思想要長生。
我有一個老友,他教會了我許多,我們一起成長,曆練,他和許多人類不一樣,他和我一般,不會老不會死。
她也收了許多徒弟,我們一同收著徒弟,捉著妖魔,仿佛時間就這麼過去了。
可是,我沒想過,精心教會的徒弟竟然想把我給吞噬了,他們為了長生不擇手段,我沒有讓他們得逞,我殺了他們,可是因此,我的靈魂分離了。
我的老友為了救我,用了他畢生的法力,才終於將我挽回了一絲靈魂碎片,他在一夜之間變得非常蒼老,我也終於開始了尋找靈魂碎片之旅。
期間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也遇到了那個改變我一生的女人,不,應該說是她的孫女,她愛上了我,但是我並不喜歡她,她也知道我的秘密,以此威脅我,可是我並不受威脅,她很生氣說要讓我後悔。
我並沒有嚐到她說的後悔,她反而在臨死之前,將她的孫女托付給了我,那個女孩很笨,我隻是稍微嚇了嚇她,她便害怕地在床上哭泣。
和她在一起,仿佛我得生活都不一樣了,原本蒼白的生活似乎多了一絲色彩,整個人的人生都變得有色彩了。
她真的很笨,有的時候我甚至想將她扔掉,但是最後還是狠不下心,一次次的救她,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女孩兒竟然能和我的靈魂碎片,發生感情糾葛。
不知是緣分還是什麼,回到我身體內的靈魂碎片全部都帶著有她的痕跡,有她的回憶,不知道是靈魂碎片的原因還是什麼別的原因,我發現我既然,對她有了一種情愫,仿佛是喜歡。
待我發現的時候,那喜歡已經深入心中仿佛成了愛,就這樣吧,愛上吧,我不討厭那種感覺,任其發展。
她仿佛也並不討厭我,我以為我們就可以就這樣在一起,一起捉鬼一起生活。可是她卻遇到了危險,我不顧一切的去尋找她。
終於找到她,與那個靈魂碎片大戰了一翻,我失去了記憶,她也幫我將靈魂碎片奪回,知道我失去記憶後,她很憤怒,可是還是無奈,隻得一步步的幫我尋找記憶。
其實後來我已經恢複了,但是我隻是想看看她為我著急,為我尋找記憶時的那種可愛模樣,終於,我不再欺騙她,說出了已然恢複,她高興得像個孩子。
從那刻起,我對自己承諾也對她承諾,我要娶她,用自己一生去愛它,不,是生生世世!
我們舉行了浪漫的婚禮,她為我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就是有些調皮。生活總是過的太過於迅速,她老了,躺在我的懷裏,想要伸手撫摸我,卻最終落下了。
我囑咐她不要喝忘川河的水,因為下一世我還要繼續尋找她,好了,不說了,我已經找到她了,這就接她回家。
“安軒,下一世,我等你。”
“好,我必定遵守約定。”
“拉鉤。”
“拉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