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伯希和與中國學術界(4)(3 / 3)

20世紀20年代以後,中國學術界保存古籍古物的意識漸強,禁止外國人肆意劫掠,參與敦煌盜寶的華爾納、斯坦因和斯文·赫定等人的進一步企圖,相繼遭到禁阻或約束。伯希和則比較自律,盡管在1916—1919年任職北京使館期間,他有過新的遺址發掘計劃,因經費困難,曾提議與華爾納一起再到中亞共同進行。(參見《絲綢路上的外國魔鬼》,189、213頁。)但他尊重中國人的感情,嚴守戒律。他來華購書,“來此時即將此事告於中國人,臨行時所購普通書及最近刊物之檢查及放行事托之於古物保管會主持人馬衡先生,以明其未曾攜一古籍善本出境”。比較日本人多通過使館直運,不啻天壤之別。(參見傅斯年:《論伯希和教授》,見《傅斯年全集》,第7冊。但伯氏所寄之書因此被中國海關扣壓數月。)1935年5月,伯希和對胡適說:“今日有人反對掘古墓,此非壞事,實於考古學有益無損。今日中國考古人才尚不夠分配,與其胡亂發掘,不如留以有待也。”(《胡適的日記》,手稿本,1935年5月28日。此前戴季陶等政府官員發表反對發掘古墓的意見,引起學術界的強烈不滿。)

不過,伯希和的感情並不影響其學者的理智。一方麵,他結交中國學者不僅僅為獲取材料,更重視後者的研究。不像斯坦因之流,奪寶之餘,還指責中國無學問。他充分肯定清初以來的學術發展與成就,是建立在對中國古籍尤其是唐宋以來文獻的版本目錄下了大工夫的基礎之上。天性倨傲、有“義和團學者”之稱的傅斯年說:“其對純粹中國材料認識之多,在北平學界亦大可驚人。”(《法國漢學家伯希和蒞平》,載《北平晨報》,1933年1月15日。)絕非諛詞。這從伯氏所寫《說郛考》一文引用大量中國文獻,尤其是各種叢書可以得到印證。同時他十分關注當代中國學者的研究業績。王國維說,1919年春伯氏與羅振玉在滬相遇劇談,“凡我輩所著新印之書,無不能舉其名及其大略者”。歎服“軍旅之中,其篤學如此,嗚呼!博士之所以成就其學業者,豈偶然哉”(《近日東方古言語學及史學上之發明與其結論》,見《觀堂譯稿》上。)。不僅如此,伯希和還積極向國際漢學界介紹中國文史學者的成果,除了評介羅振玉、王國維的著述,對屠寄、柯劭忞的蒙元史,謝無量的《中國大文學史》,張天澤的《明代中葡貿易考》,陳垣的宗教史研究,王靜如的西夏研究以及各種考古新發現等,均有所評論。所以傅斯年稱:“伯君認識及稱述中國學人之貢獻,尤為其他漢學者所不及。”(傅斯年:《論伯希和教授》,見《傅斯年全集》,第7冊,2350頁。)

另一方麵,伯希和仍以對待本國同行的 “文雅的樹敵藝術”——即十分嚴厲的學術批評——來對待中國學者的成果。他稱《明代中葡貿易考》雖對澳門發源史作了有益的貢獻,但“在他說明之後,此曆史仍舊迷離不明”,“以1933年作考據之人,引證及於百年前之廢書,未免可異”;認為 《蒙兀兒史記》和《新元史》“有關係的材料不少”,但“錯誤很多”;謝無量則“鑒別力甚微”(《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第1卷第5編,43~45頁;第1卷第2編,4頁。《牟子考》,載《國立北平圖書館月刊》,第6卷第3號(1932年5—6月)。)。

盡管伯氏在公開場合推崇過一些亦官亦學者的貢獻,總體上對中國當代學者的研究不甚滿意,而最佩服王國維和陳垣。王國維死後,他在《通報》撰文悼念,稱之為“現代中國從未產生過走得這般前麵又涉獵如此豐富的博學者”([法]伯希和:《王國維》,見《追憶王國維》,416頁。)。1933年離京前,他在車站對送行的中國學者說:“中國近代之世界學者,惟王國維及陳先生兩人。不幸國維死矣,魯殿靈光,長受士人之愛護者,獨吾陳君也。”伯氏“在平四月,遍見故國遺老及當代勝流,而少所許可,乃心悅誠服,矢口不移,必以執事(指陳垣)為首屈一指”(《陳垣來往書信集》,96頁。)。即使如此,他對王國維的著述在充分肯定的前提下,仍有近乎嚴苛的評議,坦率指出其欠缺,如認為王的蒙元史研究利用西方及蒙古文史料太不充足等。(參見《評王國維遺書》,見《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第1卷第5編,52~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