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所謂矢誌不渝——隻因找不到更好的。沒有所謂難舍難離——是外界誘惑不夠大,若真大到足夠讓你離去,統統撥歸於緣盡。沒有所謂的頭也不回,——不回顧,當然是馬上有了填補,無心戀戰。萬事都在衡量二字。
——李碧華
一個女人,跟五年前的男朋友久別重逢了。有些女人是可以在歲月的曆練裏出落的更動容的,所以現在的她比三年前自信美麗的多,那個曾經和她說分手的男人,竟提出了重續前緣的話題。
要知道,當年女人和男人戀愛大半年,基本都是女人主動去找那個男人的。那個男人始終對她就比較冷淡,偶爾對女人好一點,她就高興得不知道姓什麼了。
女人的心總是柔軟而感性,遇見曾經愛過的那個人必定有一些淩亂的心緒湧上了心頭。可是,果真有這個必要嗎?
無論她與那個男人當初因為什麼原因而分手,隔著長長的歲月看回去,回憶都鑲上了一層金邊兒,那個男人在心目中從此就占有特殊地位,即使她已經在情場上身經百戰,是練成了百毒不侵的老油條,但心中想起過往的戀人也會溫柔地牽動。
並不是那個人有多麼多麼的好,曾經和過往被記憶美化成遺失美好。
大多數女人都會在某時想和曾經的男朋友有個遇見吧,他現在在哪裏?結婚了沒有?是否還記得我,如果當初沒有分手,我們現在會怎樣心中充滿各種各樣的幻想,直到真正見到他。
是的,每個女人都希望曾經的男朋友會因為錯過自己而後悔,每個女人自然會幻想與舊戀人重逢的那一刻,那個男人對自己刮目相看,重新燃起愛的欲念。有的女人有時候真的很強大,可以一邊和現任男友如膠似漆,一邊騰出時間來和前男友談心。男人多半不行。分手後他仍肯敞開心扉和你聊,隻因為他還沒有愛上別人——女人是深深知道這一點的,所以半得意半仗義地扮演救世主:看,他還一直忘不了我,我又怎麼能傷他的心。
這種曖昧關係是恰到好處的調情,雖然隔靴搔癢,但自有它的迷人之處:輕車熟路,安全可靠。已經做過戀人,愛過恨過傷害過,還有什麼話是不能說的呢?卸掉了愛情的壓力和責任,對方的優點還是優點,缺點則與你無關。何況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我們雖然分手了,但我永遠是他心裏最重要的那個人——是,直到他找到下一個。
我倒寧願理解女人的這種虛榮心,也不耐煩聽見她們說:”我們在一起XX年,雖然不愛了,但他在我心中就像家人一樣“真有這種感覺,不如去結婚,哪至於分手嗎。
你若真玩得轉,你還會慘輪為前任?
是的,是的,經過歲月的洗禮,我們總是會覺得以前的事情比較難忘,以前吃的東西比較好吃,是的,舊時的許多東西都很美好,但唯有舊男朋友和舊情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