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仇愛恨,一言難盡,先自愛,再自立,然後活得比以前更好,證明分手是對的,甚至不會在情人節想起對方來。才是徹底的複仇。
——李碧華
其實我是不喜歡佩帶飾物的,包括戒指。
但每每看到一款別致的戒指,卻又忍不住會多凝望幾眼,大約戒指是每一個女子心裏的願望吧,總期待有一個人,你能把手從容的放到他的手心裏,看著他把那枚屬於幸福的戒指輕輕地戴進你的食指裏。
然兒遺憾的是,戒指容易買到,能讓你願意把交手從容交給他的人卻最是難尋。
一個女子戴戒指的手也會泄露她曲曲折折的心事,十幾歲的小女孩招搖而鮮豔,她們的手指裏可以容的下各種造型誇張顏色奪目的戒指,她們不會介意把戒指戴在哪個手指上,也不會介意戒指的的廉價與貴重,所以無論銀子的塑料的最重要是她們喜歡這樣肆意流淌的張揚與美麗。
微妙的是過了二十五歲的女子,有些小小的氣質,在都市的曆練裏逐漸成熟,也或許她曾經拒絕過某人遞給她的戒指,但是若是看到另一名女子手指裏有一枚精致的戒指,她卻仍會遺憾,會懷念,曾經拒絕過它,原來也會令一名女子在悄然回味時是感覺到被愛過的幸福的。那枚記憶裏的戒指像一個清晰的線索照亮著某個故事裏已連不成串的模糊情節。
她們偶爾放縱嫵媚吸引男人不安分的眼球,用流蘇刺繡真絲棉麻的包裹,清晰褐色的眸子,演繹一場一見鍾情的萬萬年年,適當時候迅速回轉。
這些大量女子的熱烈盛開,終究導致無名男子的如魚得水。可選的那麼多,個個人間春色,隻是誰會剛剛好和你遇見?誰會和你談一場地久天長的愛情?誰會隻為你去赴湯蹈火?
生命中忽然走了一些人,也來了一些人,那枚戒指憂傷到骨,還在未知的以後裏顛沛,銀子的鉑金的鑽石的有什麼分別?
或者要遇見那個能讓自己怦怦心跳眉山眼水盡嬌羞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吧?
曾經在周生生的專櫃看到一枚戒指真的很好看。
細致的戒邊,小小的鑽石在滿廳燈光的折射像夜空中最閃亮的星辰。貴倒也不是很貴,我所帶的錢足夠付了它的款,但隱隱又有晦澀與不甘心的由自己來將它買下來,我知道我是在期待著能著從他的手裏收到這樣一份甜蜜的驚喜。
那枚戒指,無論大的小的,華麗的樸素的,最重要是要有所內容與承載:
有雪白的婚紗,有甜蜜地微笑,我願意從此被那個人喚做妻,我願意將我的手毫不猶豫的遞給他,我願意被他拉著手一起看細水長流。。。。。
是的,我願意,但那又如何呢?
在這個離心髒最近距離的手指上,一枚戒指下落不明,我和這城市裏安靜的女子一起穿過風月固執的尋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