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差點沒嚇尿了褲子,這荒郊野外的,怎麼會有手呢?這麼冷冰冰的,肯定不是正常人的手。再說了,正常人誰會在深更半夜來這個該死的墓地?來者不善、善者不來,半夜三更能在這裏出現的,不是孤魂、就是野鬼。
越想越害怕,可是年輕人又不敢直接回頭。因為在他的認知裏,還是有一點防範常識的。無論對方是“鬼纏身”還是“狼搭肩”,反正直接回頭是沒有好下場的。在這種特殊的環境下,無論換作哪一個人,都會嚇得半死的。
年輕人被嚇得體如篩糠,但思維並沒有停滯,極力想著脫身的對策。這時,突然靈光一現,想到了一個法子:用明火!當下便立即把手伸進口袋,想要去摸那事先準備好的火柴。
說到“明火”,讓我想起兒時的回憶:
所謂“明火”,是指“金、木、水、火、土”中的火,“自然火”。說到“自然火”,即是指由木而生的火。因此,其他一切汽類或是其它類型生成的火,都不能算作是真正意義上的明火。
像火機生成的火和火柴生成的火,還是有本質意義上的區別的。因此,一些驅魔捉鬼的道士術士,身上都是帶著火柴而不是火機。點火一般都是用火柴或是紙類,要不就是用火源嫁接到這五行中的木質介質上。
關於這些,我也是自小受教於村裏的神棍、神婆們。起初不是很理解,我便問神婆:“要說明火,那油燈和紙都不算啊,燈芯是棉的。”神婆卻笑著說,非也!你再想想。我一細研究起來,燈芯和紙是木頭做的,也屬於木類。便恍然大悟,啞口無言。神婆的解釋讓我無言以對,之後便也沒有細究,隻當是長了一番見識。
當下,這年輕人伸手去摸火柴,想以明火攻之。可因為太緊張,摸了好半天才摸到。當他把火柴盒抓在手裏的時候,手不由自主抖的利害,幾乎連火柴盒都快要抓不住了。戰戰兢兢地取出一根火柴,想要將它劃著。可是越慌越亂,手一抖,那根火柴沒劃著,卻斷成了兩截。
他心裏暗罵了一句,將那剩下的半截火柴梗扔在了地上。連忙又去取另外一根火柴,可是手一哆嗦,整盒火柴都一下子撒了出去……
這一下心都涼了,這種時候,怎麼能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心下大罵“倒黴”,連忙矮身想去撿那火柴。可想想又覺得此舉不妥,那隻冰涼的手還在自己的肩上。不知為何,那“鬼手”並沒有采取進一步的行動,可能是在等他回頭。
年輕人打定主意,就是打死也不回頭。隻有斜著眼睛想去看那地上的影子,頓時倒吸了一口涼氣:地上根本就沒有影子!
害怕的同時,又有了新的發現。年輕人用力平複了一下心神,想著來盜墓前,老盜墓賊臨時跟他講的盜墓心得:“臨危不亂,有影為屍,無影無鬼。”
因此年輕人斷定,這肯定不是什麼僵屍一類的東西,必然是鬼魂!僵屍懼糯米、黑驢蹄子,鬼魂則怕火和血。現在火是沒有了,隻有用血。
聽那老盜墓賊說:論辟邪,黑狗血最佳。如果實在沒有黑狗血的話,人血也可以,但最好是尚未婚配的處子之血最好。
當下哪裏去找黑狗血?唯一有人血的地方,就是自己了。想到自己尚未婚配,也是處子之身,應該可以。
平日裏,連殺雞都不敢的年輕人,不知哪來的勇氣,想也沒想就立刻將自己的手指塞進嘴裏咬了下去!
可能是由於緊張的緣故,這一下並沒有想象中那麼疼痛。但是這一下確實沒少用力氣,食指的指尖血流如注。年輕人沒有多想,立刻一把將流血的手指就向著身後按了過去……
“啊~”,就聽到一聲女人的慘叫,然後就是“呲啦、呲啦”的水汽升騰的聲音,肩上的那隻冰冷的手縮了回去。年輕人一轉身,看到一個披頭散發的女子,瞬間就化作一道血霧了。
年輕人看脫了身,就顧不得什麼金銀財寶了,撒開腿就沒命的跑。一口氣跑到家中,再也沒敢出門。之後大睡了三天,方才起床。自此,年輕人痛改前非、奮發圖強,不久便高中娶妻。據說後來還成了一位軍官,民國時期在戰場上奮勇殺敵,成為軍中一名得力將軍。
至於那座墳墓,確實有夠邪門:去盜墓的人,去一個死一個。即使沒有死的,也瘋掉了。最後,這將軍派人設壇祭祀,從此設為禁區。
聽這故事的時候,我是上小學三年級。總覺得故事結尾有些老套,存在警醒世人的嫌疑。但卻對故事中的方法久久不能忘懷,總想機會試上一試。沒想到,在這失落的亞特蘭蒂斯帝國竟然有了實驗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