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緒論(1)(2 / 3)

中華民族認同的這種現狀,從宏觀上看隻是停留在民間的範圍,僅僅處於文化和學術的層麵上,基本上沒有進入國家的運行範圍,即沒有進入政治和製度的層麵,也沒有進入政策和法律的層麵。

二、呼聲:確立中華民族的“國族”地位

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就有人提出要淡化民族意識、強化公民意識。這個建議的出發點當然無可非議,但卻忽視了56個民族的民族意識已深入人心,尤其在中國,由於對少數民族從政治到經濟上實行了一係列的傾斜政策,使他們在政治上翻身做了主人,在經濟上開始走上富裕之路,所以淡化民族意識的建議並沒有得到回應。而從理論上來講,這個建議在理論上犯了一個不可彌補的錯誤,即一方麵否認了民族的存在,另一方麵又把民族與國家對立了起來。

進入21世紀後,全球化的浪潮加上民族主義思潮的進一步泛起,特別是經過中國學術界近十多年對中華民族的研究,人們的中華民族意識不斷得到強化,在這種態勢下,一些學者認為民族認同與國家建構應該統一起來,確立中華民族“國族”地位時機應該到了。

1995年,著名的政治學家寧騷教授在《民族與國家》一書中就指出:把“中華民族”譯成英文的“Chinesenation”,使“民族”與“nation”對應起來;同時把“少數民族”改稱為“少數族群”(ethnicminorities),從而把這些側重文化意義的“族群”與“ethnicgroups”對應起來,而對56個原來稱為“民族”的群體稱為“族”(如漢族、蒙古族,而不再稱“漢民族”、“蒙古民族”),統稱為“中華民族的56個族群”。寧騷特別強調說:“在中國,隻有一個民族才能稱作民族(nation)這就是中華民族(theChinesenation)。現在,世界各國都普遍地在全體國民形成一個統一的國族這一含義上使用民族(nation)一詞”。2007年5月寧騷再次強調“就政冶層麵而言,一方麵我們要重視民族國家建構與民主製度完善這樣一個對立統一過程,另一方麵要意識到民族國家的建構也是一個國權和族權對立統一過程。”就此,寧騷與關凱有一段解釋性的對話:

關:怎樣理解“國權”和“族權”?

寧:“國權”概念是與民族國家這個概念同時出現的。國權是一個民族國家生存的基本權益,是依據國際法,一個民族國家應當具有的權益。維護主權、領土完整,維護國家利益、民族利益、民族統一,這是現代民族國家的基本權利。同時還存在“族權”,即少數民族保護自身特殊性的權利。二者關係非常複雜,也非常現實。從維護國權的角度說,領土的開發、國家利益的維護都是必須的,但是如果這些關係處理不好,會對民族尋求發展的權利造成傷害。

我剛講過從民族地理學來說,中國是個多民族國家。我國的很多資源在民族地區,這就存在建立一種什麼樣的利益分享機製的問題。提出一個固定的利益分享比例很困難,要根據國家需要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的需要來協調,根據不同的需要確定利益分享的機製。

關:您說的“國權”還比較好理解。國家是抽象的,中央政府是具體的。中央政府通過決策維護國家權益。講到“族權”就存在問題。族權有兩個維度:現代民族國家是由個體構成的,這些個體是公民,分屬不同的利益集團、地域集團和民族。如果依據法律保障族權,就會出現很多問題。首先,族權必然是一種群體權利,那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群體的邊界?什麼人能享受這種權利?其次,這種權利在群體內部如何分配?是否能讓真正該享受這種權利的人受益?這在理論上都是有懸念的。表麵上看,“族權”似乎是很直觀的,我們看民族地理分布圖就能一目了然。但是實際上,有些少數民族的群體界限並不很清晰。這就使我們麵臨一個複雜的問題:如何定義族權?如何在操作層麵上把握族權?

寧:在國權和族權的關係問題上,中國是處理得最好的。族權方麵,每個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上世紀初期興起的“國語運動”把漢語確定為國語,這就意味著其他民族語言的地位變低了。新中國稱漢語為普通話,規定各民族語言一律平等。在現實生活中,各民族為了交流,有學習普通話的需要。這是中國很好地處理民族問題的一個典型例證,語言問題沒有成為民族問題的誘因。隨著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和民族國家的建構,在我們強調保護民族語言的時候,漢語的推進速度卻更快了。這是一種對立統一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