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被囚禁的一天(1)(1 / 1)

‘呯’法官重重地敲下法槌,麵無表情地看著台下的被告與一眾無關人等,冷淡麻木地陳述宣判詞。

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本案經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梁為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退庭之後,被告人梁為對著法官挑釁地一笑,豎起一根中指表示不屑,被警員帶走的時候,也沒有絲毫地怯弱,也沒有不甘,隻是玩世不恭地被帶走,沒有生氣,也沒有大喊大叫。

‘嘀’

鬧鍾重複地念完判決詞,發出刺耳地‘嘀嘀’聲。我沒有打算伸手去關掉鬧鍾,雖然我已經睡醒了,在鬧鍾開始念判決詞之前就已經醒了。不知道從我到這的哪一天起,我總是能在鬧鍾響鈴之前醒來,然後靜靜地默默地聽著鬧鍾,回想著那一天法庭上所發生的一切,默默地對著天花板挑釁地罵了一句髒話,一句不入耳的髒話。

也許你會奇怪,想不通為什麼要用法庭宣判詞作為鬧鍾。也許你會更奇怪,既然我能按時醒來,那麼鬧鍾好像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其實要解釋這一切很簡單,如果你已經被一個你不認識又喪心病狂的人隨意安了一個盜竊的罪名而被關押了1675天,而且還是被關在一個沒有手機沒有網絡沒有電視甚至可以說沒有人的房間裏,周遭一切大到被椅子磕到摔到地上因為碰撞由腳趾上傳到膝蓋在彙總於大腦的痛覺,小到無聊發呆睡覺時微弱呼吸震動的頻率等等這些全與你產生了莫大的聯係。當你經曆過或者正在經曆著和我一樣的經曆,你也會變得在意一切物質,尤其是產生方式與你無關的物質,光線,聲音,氣味,溫度,等等。白天太陽折射的光線,傳遞的溫暖,清晨的鬧鍾聲,這間全自動高科技牢房機械與機械之間的摩擦聲,齒輪轉動的細微聲音,食物散發的氣味,沐浴露的香味,全是不可多得的私有珍藏。

剛剛的鬧鍾聲,我已經聽了1309遍。對於這個聲音,我的情緒,從抗拒到發瘋,從發瘋到崩潰,從崩潰到喪失感覺,從喪失感覺到喜愛,再從喜愛到現在的依賴,總共花費的時間僅僅兩個月。我依賴這個聲音,依賴這房間裏一切恒定不變的規律。所以從這個聲音作為鬧鍾聲的第132次的時候,我就已經能控製我的作息,在它響起的前一刻睜開我的雙眼,將一切感官集中於雙耳,以一種感恩的心態去聆聽這熟悉的聲音。

而現在,鬧鍾已經不會響起任何一點聲音,它已經發揮了它的作用,盡管這個作用在大多數人眼中微乎其微。鬧鍾,能叫醒人也叫醒時間。它利於規劃時間,也有助於身體健康,甚至對擁有輝煌人生也有一定功效。這個時代進展的太快了,但個人自身的變化卻總是跟不上時代的步伐,鬧鍾這個東西總是將你的生活重點化,你將你的人生中比較勤奮的日子全權交給鬧鍾打理,可那些你不需要鬧鍾的日子裏,懶散、墮落,常年淤積而成的泥潭絕不會放過你的任何,它隻會當你剛剛觸碰它的那一刹那,將你拉扯,使你沉陷。

一個能被鬧鍾叫醒並且能立即起床,按照計劃過好每一天的人,他一定是個成功的人。但命運是公平的,獲得物質上的成功的人,也會有某一方麵的缺失。上帝是不會讓一個十足完美的人存在,畢竟,就連上帝自己都有缺陷。而另一類人,總是將日子過得一塌糊塗的那一類人,他們往往是不需要鬧鍾的,上帝通常仁慈的給予他們時間卻沒有教會他們如何使用,可是,並不代表這種形式上的時間贈送是毫無意義的。就好像一個整天喝酒泡夜店無所事事的混混,一個隻有夜晚的混混,他是不需要鬧鍾的,鬧鍾對他來說,比那些蠢兮兮的玩偶還要無用,玩偶至少在你冷的時候抱起來還能儲存一些溫度,鬧鍾對於他們唯一意義可能就是清楚明了的告誡他們,你們是不需要鬧鍾的,你們在這世間的任務就是及時享樂。當然,這一類人的內心是無法滿足的,這一類人通常高揚著頭望著成功人士,內心羨慕嫉妒恨,咒罵著成功人士,同時期盼著有一天當那些所謂的成功人士摔下來的時候再狠踩幾腳。這些人是不求上進的,同時,他們的內心是肮髒且不富同情心的,可你無法否認,很多時候,這些人,是快樂的。

以前的我也是這一類人,無所事事,自命不凡,日子過得既刺激又無聊,平淡的度過燈紅酒綠,穿梭於花柳街巷,終日鄙視那些道貌岸然的成功人士,卻又無法擺脫自身的虛偽成分。但是現在,我已經沒有機會去鄙視去妒忌去怨恨,我隻能墮入隻我一個人的世界,重新開始囚禁生活中平凡的一天。

沒錯,我就是梁為。

我一個人被關押在這裏。

等待他人救贖也努力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