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紙,是我和囚禁我的神經病簽訂的囚禁契約。如果我每按照契約實行我的一天,就能減少囚禁的時間。若是違反規則,就會加罰。
以下,就是這鬼神契約的內容,無聊至極。
第一,禁止與任何人交談,這也是所有條例中最變態最無趣的一項。
第二,禁止情緒失控,大聲喧嘩。這項條例我也很難接受,當初立下條例時,我情緒激動地質問過囚禁我的神經病,我問他:如果是我把你關在一個沒有任何娛樂設施還不允許和任何人交談的地方,你給我心平氣和待上一天試試。然而,我的質疑沒有分毫重量,神經病冷淡地笑了,帶著些許玩笑地意味回答:我當然做不到,所以我拿你做實驗,我也很想知道人的潛能與忍耐力到底能達到什麼樣的程度。
之後,我發瘋似地捶打阻擋我和他之間的那扇玻璃門,誰知玻璃門沒打破,倒是因為我與他交談加上情緒失控被倒扣了幾個小時,還立下了第三個禁止條例—禁止破壞公物,當然屬於我自己的除外。可笑的是,這裏除了我自己這個人,根本就沒有什麼事屬於我的東西,也就是說當我生氣想要發泄時,除了狠揍我自己,其他都會違反第三條條例。
有禁止條例固然還有一些許可條例。這裏的許可,不是指許可我做一些條例範圍內允許我做的事情,而是一些我可以做並且必須要做到的事情。
例如按時起床,早睡早起,一日三餐營養均衡,不浪費糧食,多讀書多看報,勤練身體,等等這些有助於身心健康修生養性地老套道理。
看到這裏也許你會奇怪,這根本就不是關押犯人的方式,我一沒有收到虐待二不需要通過勞動被迫做一些苦工,這裏隻是將我與世界隔開,讓我回到最原始的社會。我不用擔心吃住,衣著整潔高雅,除了限製了人身自由,我一切如常,我待在這裏的每一天都猶如修行,我也依然是一個閑人,沒有任何用處。
我周遭的一切將我的生活節奏放慢,我就好像一個實驗品,一個開創理想國度的實驗品,我的生活看似很美好,可美好的東西往往都是最危險的,沒有經曆過同樣遭遇的你是不會理解這裏的一切是多麼的讓人發瘋。
雖然說,條例中的款項取決於我自己要不要去遵守,但事實是我不敢不遵守。任何合約都有優勢方和弱勢方,我毫無疑問是弱勢一方,我對對方一無所知而對方卻對我了如指掌。我的所有反抗行為既無用且可笑。我所能做的隻有乖乖聽話,在尋找機會逃走的同時盡量縮短我的刑期。
縮短刑期的方式也讓人哭笑不得。比如今天,在等待太陽的幾分鍾內,我先是丟了一本書,再是生氣,還有大叫,違反了禁止條例的二三,倒扣雙倍,也就是在我的關押生涯中,除了審判的十年刑期,還多加了兩天,而我今天按時起床,吃飯,等等,卻也能為我減少一些關押的時間。
這是一場以時間易時間的遊戲,我別無他選,隻能順其自然發展。我雖然很想早早結束我的囚禁之旅,可人生總有想要放肆的時候,所以像這種倒扣時間的現象有時也會發生,值得慶幸的是,大多時候我都能自如地控製我的情緒。
而與佰草的暗號是在剛剛簽訂條約初期,為了將來方便用倒扣一個星期的代價換來的,每當和佰草對暗號的時候,我總是能想出躲在暗處默默關注我的日常生活的那個神經病發怒到麵目猙獰卻又無法用正常手段製止我們的場景時,我的快樂由心底裏迸發接而傳遞至大腦皮層轉下影響到四肢,全身的細胞一起顫抖,昭示著這渺小的勝利。我一直都為我那時的機智而感到驕傲,別說倒扣一個星期,倒扣一個月我都覺得很值得,要是倒扣一年的話,那我還是要考慮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