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器物(10)(1 / 3)

公元六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文化時期,出現了類似酒器的陶器,如裴李崗文化時期的陶器、南方的河姆渡文化時期的陶器都能令人對商代的酒器充滿無限的遐想。

促使酒器與食器剝離的是釀酒業的發展,同時酒器質量的好壞也開始成為身份地位的象征,專門製作酒器的工匠也應時而生。在現今山東的大蓮鶴方壺汶口文化時期的一個墓穴中,曾出土了大量的酒器(釀酒器具和飲酒器具),包括罐、甕、盂、碗、杯等。酒杯的種類有:平底杯、圈足杯、高圈足杯、高柄杯、斜壁杯、曲腹杯、觚形杯等。這些酒器是後世酒器的模型。

“禮以酒成”,無酒不成禮,隨著夏商周時期酒禮的受重視,酒器也迅速發展,這一時期的酒器主要是陶器和青銅器,少數為漆器。器形有陶觚、爵、尊、罍、鬻、鬶,銅爵、斝和漆觚等。

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燕國貴族墓地中出土的漆罍、漆觚等酒器,色彩華麗,裝飾鮮豔,器體上鑲嵌有各種形狀的蚌飾,是我國目前所見最早的螺鈿漆酒器,為西周時期漆酒器中的珍品。

東周時期漆器與青銅器共同發展。青銅酒器有尊、壺、缶、鑒、扁壺、鍾等。漆酒器主要有耳杯、樽、卮、扁壺。另有少量瓷器、金銀器,陶酒器則較少見。無論從灑器的材料還是品種數量上。夏商周三代的酒器較前代都有了質的飛躍。

酒器中的壺主要盛行於春秋戰國時期。造型多種多樣,有方壺、扁壺、圓壺等,大致特征為:有蓋,兩側有耳,腹部較大,頸部較長。商代青銅壺多扁壺,周代時器形漸趨於成熟,東周時則以扁圓壺及方壺作為當時青銅器的代表,外形、紋飾也更加豐富。

蓮鶴方壺是春秋中期青銅製盛酒或盛水器,1923年於河南新鄭李家樓春秋鄭公大墓出土。此壺原為一對,一件現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另一件藏於河南省博物院,是河南博物院的鎮院之寶。原器通高126厘米,主體部分為西周後期以來流行的方壺造型,器型雄渾大氣,裝飾華麗,反映了在春秋時期青銅器藝術審美觀念的重要變化。

器身上下有各種附加裝飾,壺身的紋飾為淺浮雕並有刻鏤的龍、鳳紋飾。有的是以鳥獸合體的形式表現,布滿壺體。有的單體出現,都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圈足上每麵裝飾有相對的兩虎,器蓋口沿飾有曲紋裝點。壺頸部四麵均有龍(獸)形耳,兩正側麵作回首反顧的樣子,有花冠形角;體積很大,冠與身軀均有鏤空的精美花紋。壺腹下部四角又有附飾的有翅膀的小龍,作回首向上攀附的樣子。獸角翻卷,角端如花朵形。圈足下有雙獸,弓身卷尾,頭轉向外側,咋舌,有樹枝形角。承托壺身的獸,和壺體上所有附飾的龍、獸向上攀援的動勢,相互應合,共同在觀者視覺上造成壺身輕盈、移動的感覺。

壺蓋上部有重瓣蓮花形裝飾,向四周翻仰,有力地烘托出蓋心一隻展翅欲翔的鶴。鶴的形象生動真實,為早期青銅器藝術中所罕見,是春秋時期時代精神的象征。獨特的蓮鶴造型,反映了一種新的生活觀念與藝術觀念,洋溢著一種運動的生命力,升騰著舒揚的美感,那種清新自由、輕鬆活潑的感覺,讓人為之傾倒,堪稱青銅時代的絕唱。

蓮鶴方壺構圖極為複雜,構形設計非常奇妙,鑄作技藝卓越精湛。郭沫若對蓮鶴方壺評價極高,認為蓮鶴方壺不僅代表了極高的藝術水平,還開創了新的藝術風格。

商周以後,隨著青銅酒器的逐漸衰落,漆器成為兩漢、魏晉時期的主要類型。東漢則以瓷器為主。在曆史上,還有由金、銀、象牙、玉石、景泰藍等材料製成的酒器,極具觀賞價值。

飲酒器的種類主要有:觚、觶、角、爵、杯、舟等。不同身份的人使用不同的飲酒器,如《禮記·禮器》篇明文規定:“宗廟之祭,尊者舉觶,卑者舉角。”

溫酒器,飲酒前用於將酒加熱,配以杓,便於取酒。溫酒器有的稱為樽,漢代流行。

湖北隨州曾侯乙墓中的銅鑒,可置冰貯酒,故又稱為冰鑒。

在不同的曆史時期,由於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酒器的製作技術、材料、酒器的外型自然而然會產生相應的變化;故產生了種類繁多,令人目不暇接的酒器。按酒器的材料可分為:

天然材料酒器(木,竹製品,獸角,海螺,葫蘆);陶製酒器(彝族五嘴救護酒壺);青銅製酒器;漆製酒器;瓷製酒器;玉器,水晶製品(唐代玉方形杯、玉合杯、玉竹筒形杯);金銀酒器(唐代金杯、唐代銀杯、明代金壺、宋代銀壺);錫製酒器;景泰藍酒器;玻璃酒器;鋁製罐;不鏽鋼飲酒器;袋裝塑料軟包裝,紙包裝容器。

幹將莫邪劍

劍是古代貴族和戰士隨身攜帶用以防身或進行格鬥可斬可刺的兵器。兩周時期,人們佩劍還表示身份等級。《考工記》記載,士階層的人,所佩劍的長短重量不同,稱之上製、中製、下製,身份對應的是上士、中士、下士。

劍由劍身劍柄兩部分構成,每個部分各有稱謂。分別為鋒、脊、從、鍔、臘、莖、格等。初始劍形短小,有短平莖,無管筒,脫胎於短匕首,古人將其插在腰間,劍輕便易使,運用自如,是社會各階層必備之兵器。

劍最著名的莫過於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