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魚與熊掌(1 / 2)

高青通過高楊,了解到羅頌賢家原來家境小康,薄有資產,因此他成了村裏少數讀過書的小孩之一。卻沒想到遭遇人禍,他爹竟染上賭癮,將家底敗了個精光,因此他家再無能力供他繼續念書。

但他很聰明,小小年紀就知道低買高賣,薄利多銷的道理。每次,他趁趕集的時候,會將自己攢的有限的銀錢拿來買大塊的麻糖、香甜的糖葫蘆以及其它小零嘴,回村後他就將麻糖敲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糖葫蘆論個數,其它吃食也被他分成不等的小份額,然後他就會像別人在集市上賣東西一樣,到村中央的大槐樹下做起村裏小孩的生意來。

高青當時聽後簡直歎為觀止:古時的孩子還真是不可小覷!不過這樣一來,自己小大人似的行徑不就顯得不特立獨行了嗎?想到這裏,見羅頌賢眼也不眨地盯著自己,高青微微一笑說道:“頌賢哥,我有筆生意想跟你合作,你願意嗎?”

羅頌賢眼眶一縮,終於明白苟金蛋的一係列變化從何而來?表情一派天真的四歲小女孩,嘴裏卻說出隻有大人才會用的語言,而且不開口則已,開口就一針見血,直戳你的軟肋。他沉思了一下才回道:“你才多大?知道什麼是生意嗎?而且又能有什麼好生意找我合作?”

高青一派從容:“有誌不在年高,無誌空長百歲!你不要看我年紀小,就把我看低了,我要做的可是細水長流的生意,比你賣些小零嘴等小打小鬧的生意好多了!再說,你也不見得比我大多少!”

羅頌賢被說了個大紅臉,態度也終於認真起來,誠懇地說道:“那你說吧,我洗耳恭聽!”

“我爹在大青山套到了幾隻野兔,我特意留下一公一母作種兔,等到兔子養大養多了,就準備將其賣到鎮上酒樓或大戶人家。不過,我家的人手根本不夠用,所以想拉你合夥,咱們一起做,你看怎麼樣?”

“養兔子?咱們村裏有會養兔子的人嗎?而且為什麼不找別人,專找我呢?”

“兔子能不能養,怎麼養,頌賢哥就不用操心了。至於找你合作,是因為你頭腦靈活,又念過書,識得字。你也知道,我們家就高楊哥一人念過書,但他現在每天跟著楮大夫學醫的時間都不夠,怎還顧得上家裏呢?大郎他們現在倒是認了些字,可是年紀太小了,怎麼可能去與那些掌櫃、管事們打交道?我呢,才四歲又是個女娃,誰會相信我?再說,你可是跟高楊哥有過盟誓的,我不找你還能找誰?”

一席話有理有據有節,終是將羅頌賢說服,而且再無半點猶豫,爽快地答應下來。不過,他對高青與苟金蛋之間說得話很好奇,所以就問到:“那你跟金蛋說了些什麼?也是做生意的事嗎?”

高青眯了眯眼,伸手揪下一片薔薇花瓣,邊聞邊說:“尺有所短,寸有所長!他可不是做生意的料,但他打聽消息卻是一把好手。至於我跟他說了些什麼,嘿嘿!天機不可泄露,時候到了你自然會知道的!”

見高青一副神秘莫測的樣子,羅頌賢啞然失笑,搖搖頭說道:“那小子可不是個好掌控的,你有把握?”

高青狡黠一笑:“金蛋哥大大小小的毛病不少,性格也有些跋扈、張揚,但他也有他的優點,他這人重承守諾,隻要答應了,就一定會做到!而且,這次我讓他做的是一些力所能及並且極為拿手的事,他又怎麼會和我反著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