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對軍事、政治(是指實際政治而言,至於政治哲學仍應該歸到文化)、產業而言,新文化是對舊文化而言。文化的內容,是包含著科學、宗教、道德、美術文學、音樂這幾樣;新文化運動,是覺得舊的文化還有不足的地方,更加上新的科學、宗教、道德、文學、美術、音樂等運動。
摘自陳獨秀《新文化運動是什麼?》《新青年》第7卷第5號1920年4月1日
文化運動與社會運動本來是兩件事,有許多人當做是一件事……真是一件憾事!
文化運動的內容是些什麼呢?我敢說是文學、美術、音樂、哲學、科學這一類的事。
政治、實業、交通,都是我們生活所必需,文化是跟著他們發達而發生的,不能說政治、實業、交通就是文化。
創造文化,本是一民族重大的責任,艱難的事業,必須有不斷地努力,決不是短時間可以得著效果的事。
摘自陳獨秀《文化運動與社會運動》(1921年)《陳獨秀文章選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4年版中冊第119—120頁
我以為我們去求一家文化的根本或源泉有個方法。你且看文化是什麼東西呢?不過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樣法罷了。生活又是什麼呢?生活就是沒盡的意欲(Will)——此所謂“意欲”,與叔本華所謂“意欲”略相近,——和那不斷地滿足與不滿足罷了。通是個民族通是個生活,何以他那表現出來的生活樣法成了兩異的采色?不過是他那為生活樣法最初本因的意欲分出兩異的方向,所以發揮出來的便兩樣罷了。然則你要去求一家文化的根本或源泉,你隻要去看文化的根源的意欲,這家的方向如何與他們家的不同。你要去尋這方向怎樣不同,你隻要他已知的特異采色推他那原出發點,不難一目了然。
摘自梁漱溟《東西文化及其哲學(節選)》(1921年)《梁漱溟學術精華錄》北京師範學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頁
所謂文化之意義,是決之於文化之為“堆積”的,抑為“文化”的?固然文化的進化中,一方麵仰倚著“故”,一方麵俯視著“新”,一方麵是未來的前進不可預測,一方麵是過去的累積永無窮期;然而這種永不間斷的過去累積,實存於現在綿延轉起之一流之中,所以文化累積不已,便日新不已。因為文化累積是從內部發展而來,所以如生物之進化,而不如物質之為堆積的。物質的堆積是有限的,空間的,同質性的;文化的進化則為無限的,時間的,永遠變化不息的。簡單來說,“文化”實與自然對立,前者是有生命的,後者是無生命的;有生命所以既能創造又能進化,無生命所以變成凝固與有窒礙的東西,而那沉溺於文獻的糟粕中以講文化者,不得不說是已經陷於自然本位的偏見了。
摘自朱謙之《文化哲學》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17頁
文化不但有知識生活之三種類型,還且有社會生活之三種類型。在知識生活上說,文化本質應分為宗教,哲學,科學,再加上藝術;這樣在社會生活上說,文化本質亦應分為政治(軍事),法律,經濟(產業),再加上教育。換言之,即文化史之第一時代,為宗教時代,同時即軍事時代;文化史之第二時代為哲學時代,同時即法律時代;又文化史之第三時代為科學時代,同時即經濟時代。這麼一來,可見即照社會形態史觀的解釋,宗教時代不但以教會宗派為中心,而且以同樣性質之軍事家政治家為中心;哲學時代不但以學派為中心,而且以同樣性質之法律家為中心。單就現代來說,現代以科學團體為中心,也就是以同樣性質之經濟家為中心,即為經濟支配一切的時代。所以構成現代社會文化之根底者,不是宗教,不是哲學;也不是政治,不是法律,實是那使人類現代生活成為可能之科學團體,與經濟組織;因而現代史的解釋,當然隻有由科學團體與經濟組織之社會形態才能解釋。不過由文化史之全體觀察,所謂第三文化時代,也隻能占一時之重大位置,將來總有一日藝術家教育家抬起頭來,而主張以藝術與教育支配一切的時代來了。
摘自朱謙之《文化哲學》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41—42頁
隻要是人類生活的表現,便都可以叫做文化,但同在文化之中,因為研究的對象不同,自然而然可以分文化學為兩大部門……即知識的文化生活……即社會的文化生活。
摘自朱謙之《文化哲學》商務印書館i935年版第9頁
我們要從這廣大的事物裏抽出一部分來,特別叫它為“文化”。這部分便是記錄思想、傳達思想,發展思想、改變思想的符號、工具和行動。照這樣看法,在文化裏麵是包含了書籍、報紙、戲劇、電影、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民眾運動,高深學術研究等等。在本質方麵看,文化工作是反映著人類經濟政治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