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民俗與語言、文藝(2)(1 / 2)

倘使我們不注目於文章的好壞上而注目於民俗的材料上,那麼唱本的內涵實在比歌謠為複雜。歌謠固然有天趣,但是它大都偏向於抒情方麵;要在裏邊求出民間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以及民眾們腦中的曆史,它實在及不上唱本。唱本是民眾裏的知識階級作成的,他們盡量把自己所有的知識寫在唱本裏,他們會保存祖先口傳下來的故事,他們會清楚地認識下級社會的生活而表現他們的意欲要求,他們會略具戲劇的雛形而使戲劇作家有取資的方便。

摘自顧頡剛《湖南唱本提要序》《民俗》1929年第64期第2頁

綜合的說,鄉中的歌謠,至少也含有它最初原始的特質;城市中的歌謠,完全失去了它的原來本質,而與近世的歌謠同化了。

摘自於飛《輯巴歌雜記》《民俗》1929年第82期第8頁

社會史的看來,文化人自身所具的器官與智力,事實上不唯不超越原人,即較之高等動物,亦有其所長,有其所短。然而文化人之所以為文化人者在什麼地方呢?便是生產技術或生產力之無限製地增加。這是自然與文化的分水嶺。自此以後,動物便長久停滯在它所處環境的固定狀態裏,或因環境的變化而略有變異,而人類卻隨著生產力之發展,繼續地征服與改變自然,而無限地高飛騰達了。而且,自此以後,人類的物質生活,社會生活,以及精神生活(觀念形態)亦隨生產力之改變而改變,而受其規定,人類不能超越其物質生產狀況而營其社會生活,這是非常明白的事,同理,人類的觀念形態亦為其社會生活狀況所反映。低級文化階段民族之奇風異俗和對於一切事物之迷信與神道觀念,都源於其低級的生產狀況,或完全為自然所壓服或蹂躪之結果。自然崇拜或拜物教為原人或低級文化階段民族一切習俗之核心,近代進步的初民心理學者已明了此源於當時人類之技術與能力尚屬幼稚,而自然之破壞力極大,他們之得以殘存或竟因之而毀滅,均在自然哀憐之下;處此最大的威力與恫嚇之中,而又無以勝過之,其結果又可決定其生死存亡,人類實自感渺小,油然而生畏懼,祈求與崇拜之念,此為心理學之原則,而為一切宗教特性所同然。

摘自羅繩武《民俗學之社會史的研究》(1931年)《中國民俗學論文選》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第43—44頁

歌謠是多方麵而且很普遍的一種表現法。民俗學的研究歌謠是要觀察他在民眾生活中的地位,他侵入於生活中的那一方,以及他的種種形式是怎樣的。

摘自林惠祥《民俗學》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第73頁

然而照中國的習慣,童謠常是一種預言,與“推背圖”之類有同等價值;實在研究起來,這童謠的來源,倒往往是出於先存在的事實。

摘自廖沫沙《“拜與賣”》(1934年8月6日)《廖沫沙文集》北京出版社1986年版第1卷第112頁

因為歌謠是由現實生活所派生的,是生活韻律的節奏。那末,我們從某地方的歌謠,可以觀察其生活情形,風俗習慣及其人生觀,世界觀,宇宙觀的,並且人民對於政治,禮教,民間疾苦等之感悟亦可窺見。因民間一切生活情形所引起的感情作用,都藉歌謠而發抒,都寄托於歌謠。由此歌謠實是研究風尚禮俗及生活之情況的原料。

摘自陳家盛《廣西陸川歌謠中的生活素描》《民俗》1936年第1卷第1期第218頁

過去,曾有許多美學者和文學研究家等,曾經做過一種縹緲的幻想,即把藝術(詩歌、民謠包括在內)看作一種純粹地自然產生、發展的,和人間功利的生活是沒有關係的——甚至於以為是不能夠有關係的東西。這種幻想,大體已被前世紀下半期一些社會學的美學者、人類學的藝術學者們的實證的研究打破了。(雖然現在還有些頑固的學者企圖用純美的動機,去說明藝術的產生等,但是,那不過是藝術上的回光返照而已。)藝術在它的產生和發展上,是深切地和人們的實際生活發生著關係的。而這在原始社會的作品中,是特別容易給予以證明。

……中國是開化得很早的國家,和這同樣是事實,她又是一個進步得遲緩的國家,至少,她的大部份民眾是這樣。在這個國度裏所流行著的民謠,自然有許多是差不多已達到了“藝術”的詩歌的境界的——換言之,即文明社會中的詩人作品的境界的。但是,在另一麵,卻僅有著滯留在那較幼稚的文化時期的作品。她們表現著古舊的內容,具備著古舊的形態,並且,仍然保持著古舊的機能。柳田國男氏在許多地方,曾一再表示著下麵一種意見:日本是最適宜於從事民俗學研究的—個國家。因為在西洋若幹文明國中早已銷聲匿跡了的舊風古俗,在日本現在還是豐富地存活著。我覺得把這意見移用到中國來,是再恰當沒有的。在我們現在所說的民謠方麵,尤其是這樣。

民謠的機能,是多方麵的。這,在所謂“原始種族”(即狩獵種族)裏,像少數賢明的學者所指示,就已經是這樣的了。中國現代民謠的機能,不用說是頗為複雜的。這裏,我們隻想舉述出其中比較近於原始時代所有的幾種。因為一麵,它們是更容易被忽視,而另一麵,在古文化史的考究上,它們又特別占著重要位置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