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一個人要一秒鍾時間,認識一個人要一分鍾時間,喜歡一個人要一小時時間,愛上一個人要一天時間,忘記一個人卻要用一輩子的時間。
我喜歡莫小玉。
我清楚的記得那是一個多麼美妙的一天。
一覺貓到自然醒,然後起床洗刷,懶散的走完十分鍾的路程,坐上八點的班車,點頭,微笑,打招呼,一切都正常的如奧特曼打倒小怪獸。
當我來到公司,照常低頭走過熙攘的過道,眼神忽地一愣,好喜歡的一雙鞋子,高底寬鬆,黑白相間,眼神隨著嘴角一起上揚,一件大大的如同赫敏的魔法袍一樣的大衣下包裹著一位躬著腰的女生,忽地抬頭一看,我的天呐,八分熟的雞蛋,加兩根腸的煎餅果子,辣子放的剛剛好的豆腐腦,一口,啊不是,一眼望去,媽媽,我要娶她!
我用一秒鍾的時間下了一個決定,她是值得我用一輩子忘記女孩,為什麼不是愛,嗬嗬,怎麼可能有人會愛上我。